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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汪思歸上下打量她半天,竟也喃喃道,“我怎麼瞧著這位小姐,卻有幾分面善?”
徐媽媽以為他是想套近乎,好談條件,清咳了一聲,“這位大爺,我家姐兒還沒吃飯呢,咱們還是先談正事吧。”
汪思歸這才回過神來,“不好意思,是我失禮了。前兒念葭回去,已經把小姐的意思說清楚了。象我們這樣的人,能有府上的歸宿,已經是三生修來的福氣了,只我這個當爹的,總是放心不下,要親自來看一眼才行。今日見到小姐,往後我家女兒就託付您了。”
看他用上了尊稱,還對著自己深施一禮,寧芳趕緊避開,“大叔不必這麼客氣,說來還要謝謝你,上回幫我家的忙。”
汪思歸擺手道,“我們以有心算無心,當不得府上謝字,不過是舉手之勞罷了。只是我這女兒自幼生長鄉野之間,失於管教,還望小姐多多包涵,且耐心教她著些。”
寧芳看他滿心滿眼都透著對女兒的擔憂,讓她想起了自己的爹,不由得心生關切,多問了幾句,“我看大叔看著也不象是個江湖人,怎麼就流落到了海上?”
汪思歸黯然道,“此事,唉,也是一言難盡,就不讓小姐煩心了。只你今日肯給我女兒一個名份,對她便是有再造之恩。念葭,你過來,給小姐磕個頭吧。”
汪念葭在旁人面前桀驁不馴,在爹爹面前卻是乖巧無比,立即就到寧芳跟前跪下了。
寧芳趕緊去扶,“不可如此!”
但汪思歸卻堅持讓女兒給寧芳磕了頭,才讓徐媽媽拿了寧府的賣身契給他看過。
因說好了成親就要放人,所以身價銀子便議定是二十兩,由汪念葭自賣自身。不過,在把賣身契交給寧芳之前,汪思歸不忙著拿錢,卻提出一個條件。
第170章梳理
汪思歸的條件其實很簡單。
“看小姐面相,就是個好人。只不過我們這做父母,總是操心得更多。我知道這有些不合情理了,但請小姐能不能也給我立個字據?我不要府上的賣身銀子,只要寫上在我女兒十八歲前,給她嫁個清白人家便好。全當是給我們這當爹孃的做個安慰,行嗎?”
這個倒是可以。不過徐媽媽卻提出反對意見,“這婚嫁之事有時要看緣份的,有時說定了合適人家,也未必能作準。別嫌我烏鴉嘴,可確實有這樣的,比如說好了親事,對方又要服喪。或是有些雜七雜八的緣由,那可怎麼辦?若規定了時間,反倒怕為了嫁人而嫁人,就挑不到好的了。”
這話也有道理,汪思歸想想,“那就定在二十歲如何?我女兒翻過年,今年就算十四了,到二十還有六年時間,總可以解決了吧?”
這個可以。
寧芳作主答應了下來,親自提筆寫了份契書給他。
其實雙方都知道,這樣的文書比不得賣身契,只是個道德上的約束,若寧芳不遵守,汪思歸也一點辦法沒有。
只是這凡事習慣要一個白紙黑字的做法,寧芳只覺頗為眼熟。那象誰呢?
只一時來不及細思,她還是命徐媽媽拿了二十兩銀子出來,“就算這個錢汪大叔你不要,也得給念葭姑娘收著,否則事情便辦得不明不白,至多留著給她日後添妝了。”
汪思歸知道,寧芳不留這個漏洞,也是怕日後有個萬一。但也不能責怪人家的小心行事,所以他當著寧芳的面,把銀子收了。
並且告訴女兒,“以後你就在寧府安心住下,好生跟著小姐,跟著管事媽媽們學本事。別和人爭吵,要學會照顧自己。不要老想著給我們寫信、帶東西的麻煩別人,若是實在想不過了,便把信和東西都攢著,以後每年爹會來看你一次,自會把東西帶回去。”
汪念葭給她爹說得眼淚在眼眶裡直打轉,只顧拉著她爹的手,也說不出話來,令人看著鼻子發酸。
汪思歸狠心掙脫了女兒的手,對著寧芳再拜一拜,“往後,就全託付小姐了!”
然後,他頭也不回的走了。
汪念葭掩面大哭,寧芳也紅了眼圈,命徐媽媽去送一送。
只是出院子時,恰好和議事歸來的夏珍珍遇上了。
徐媽媽忙拉著他迴避,汪思歸知道大戶人家規矩大,忙低頭躲得遠遠的。
夏珍珍只匆匆掃了眼背影,只覺有些莫名眼熟,倒也未曾留心。只回頭聽說女兒還是把小汪姑娘買下了,馬上記起另外一件事來。
“聽說寧府舊例,每位小姐身邊應該是兩個大丫鬟,一個奶孃,一個管事媽媽,並四個二等丫鬟,六個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