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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孩子的思維,他知道孩子怎麼想,孩子也就愛看他的作品。那麼大年紀的人都可以進入孩子的思維,你就不能進入嗎?可以進入,要掌握這個藝術。
第八部分衝突化解法
“孩子成功的二十法則”第二部分是專門指導如何處理孩子與家長的衝突的,這就是“衝突化解法”。
因為孩子在生活中經常會與家長髮生衝突,而衝突的時候,有可能孩子是錯誤的,又欣賞不得,又誇獎不得,打和罵又不對,家長沒轍。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有這樣四種方法。
一邏輯中斷法
第一種方法,是“邏輯中斷法”。
孩子在智力思維方面,心理素質表現方面,在健康方面,在行為能力、道德表現方面,有了不良的、錯誤的,或者說是缺點的表現,不符合我們對孩子的形象設計,第一個原則是打斷他錯誤的思想行為邏輯。
正確態度的明確表達
一個好大的孩子跌倒了不爬起來,哭,鬧,這是一個錯誤的邏輯。我跌倒了,家長應該扶我,哄我,這是他的邏輯。打斷他這個邏輯很簡單,就是一個正確態度的明確表達,叫做“自己跌倒應該自己爬起來”。必須中斷他原來的邏輯。
也可能你一次並不能有效地完成根本的扭轉,比如,你說完這句話就走了,站在一邊的奶奶把他扶起來了,但是你已經在一定意義上把他的邏輯中斷了。下次再跌倒了不爬起來,你又一次中斷他原來的邏輯,說完“自己跌倒應該自己爬起來”,你又走了,旁邊沒有爺爺奶奶,他自己爬起來了。
又比如,遇到了難題,他不肯動腦筋,說,爸爸我遇到一個難題,媽媽我遇到一個難題,怎麼做呀?他過去的邏輯是,只要不會就問父母。這個邏輯要中斷它。“不會的問題再多動動腦筋”,給他一句話。也可能他動了半天腦筋還是沒有做出來,你這時可能要啟發、輔助他一下,但是他的邏輯畢竟在一定程度上中斷了。你在幫他的時候,略微指點一下,結果他做出來了。你說,好,這主要還是你自己動腦筋做出來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又中斷了他舊有的邏輯。
如果他行為道德有錯誤,罵人,打人,不對;不講公共秩序,不對。那麼,要明確打斷他舊有的邏輯,因為他覺得打人罵人是沒有關係的。你就告訴他,“好孩子不應該有這些不文明行為”。
比如在健康方面,他稍微有點不舒服就叫,哎喲媽呀,我走不了啦。這種弱者狀態的舊邏輯是什麼?我稍有不舒服,我就唉聲嘆氣,我一唉聲嘆氣,爸爸媽媽就哄我,我就得勝回朝。這時要打斷他的邏輯,你可以這樣說,不要緊,笑一笑,拿手按摩一下肚子。他真的就不要緊了。這叫中斷舊有的邏輯。
兩個原則
總之,在智力、非智力心理素質、道德、健康、自在狀態這五個方面,孩子出現了錯誤的行為表現,是因為他舊有的邏輯,這個舊的邏輯是社會給予的,也可能是家庭過去給予的,那麼,要中斷他過去的邏輯,提供新的邏輯,這是第一個原則。
第二個原則,不急於透過一次中斷舊邏輯、建立新邏輯而根本改變他的缺點和錯誤。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努力,就獲成效。
原則堅持法
在遇到孩子有不良表現或錯誤、缺點的時候,處理問題的第二個方法,是“原則堅持法”。
不教而誅是錯誤的家教舉措
雖然我們主張家長從小不打罵孩子,也主張我們對孩子要和藹平等,還主張對孩子欣賞、誇獎、鼓勵;可是,再和藹、再平等的家長都會面臨孩子的無理要求,無理行為。這時候,不教而誅是錯誤的。
什麼是不教而誅呢?就是你不教育,不講明原則是什麼,你就說他錯了,就懲罰他。你從來沒有對他講過,遇到難題不動腦筋是不好的;你從來沒有對他講過,打人罵人是不好的;他一旦出現這些缺點,你上來就訓斥他,這個家長叫“不教而誅”,這是一個錯誤的舉措,是失職而又粗暴的家長作風。而家長要做的事情是:
明確原則
首先,原則是明確的。
過去曾經對孩子明確地說過,現在當孩子錯了,又明確地重申一次,接下來在一般情況下不應該退讓。比如你講了,一個人要講信用,要說到做到。這是個原則。孩子說了沒有做到,缺乏意志品質,受到誘惑之後做不到他自己允諾的事情,這種表現應該說是錯的。這時候你要重申一點,“你說過了,不做到是不對的”。這就是重申原則。
堅持,不退讓
重申原則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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