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2/4 頁)
皇帝或上級司法機關透過對在押的犯人進行詢問和核實,監督和檢察下級司法機關的決獄情況,予以平反或糾正案件的一項制度。
5、《春秋》決獄:
(1)產生背景:①受“祖宗之法不可變”觀念所囿,漢代的法律很難推倒重訂;
②完備的法典不可能在短期內製定出來。
(2)定義:西漢武帝時期董仲舒等人提倡的一種斷獄方式。即以儒家思想為斷獄指導思想,要求司法官吏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用儒家經典,特別是《春秋》一書的“微言大義”作為分析案情、認定犯罪的根據,並按經義的精神解釋和施用法律。
(3)原則:①原心定罪②利弊
(4)影響:①對律學的推動②對審判原則的修正③促進了法律儒家化的程序
6、秋冬行刑:中國古代將死刑的執行安排在秋冬兩季進行的制度。
中國法制史(一)
一、刑事法律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則:
1、罪及本人,刑不株連的原則
2、疑罪從輕的原則
3、不殺無辜的原則
4、過失人輕的原則
(二)刑罰
五刑:墨、劓、劊�⒐�⒋蟊�
(三)罪名
1、不孝罪
2、不從王命罪
3、危害社會,破壞秩序罪
4、賊殺罪
5、不事農業罪
6、棄灰於公道罪
二、行政法制
內服、外服制度
三、經濟法制
夏商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官
二、訴訟審判制度:“天罰”、“神判”
三、監獄制度:圜土、夏臺、羑里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是中國奴隸社會的鼎盛時期,反映奴隸主階級利益和意志的法律制度,在夏商法律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並日趨完備。
一、西周的立法指導思想
1、敬天保民
2、明德慎罰
3、禮治思想
二、西周的立法概況
1、周禮
①禮由原始社會的風俗習慣演變而成,經周公制禮,在西周具有法的屬性,表現為等級名份,貴賤準則。
②西周的禮歸納起來大致有五種,即“五禮”,吉、兇、賓、軍、嘉禮。
③禮的基本原則是“親親”、“尊尊”。
2、《九刑》
①“周有亂政而作九刑”。
②九刑有兩種含意,一是指九種刑罰,即在奴隸制五刑的基礎上加上流、贖、鞭、撲;二是指《九刑》這部刑書。
3、《呂刑》
①制定背景:穆王命呂侯“訓夏贖刑”而作。
②主要內容:規定刑罰的種類及適用刑罰的原則。贖刑是其核心內容,其刑罰原則是“明德慎罰”。
③評價:在很多方面完善了周初的制度,其原則在後世的封建法典中大都被沿用並以此為基礎作了進一步的發展。
禮與刑及其適用
一、禮
二、刑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則
1、矜老恤幼的原則
2、區別故意與過失、貫犯與偶犯的原則
3、罪刑相當的原則
4、罪疑從輕、從疑從赦的原則
5、“罰弗及嗣”罪不相及原則
6、同罪異罰原則
7、世輕世重原則
8、正當防衛原則
(二)刑罰
1、死刑
2、肉刑
3、贖刑
4、鞭撲刑
5、拘役刑
(三)罪名
1、不孝不友罪
2、違抗王命罪
3、暴亂罪
4、殺人罪
5、變更制度罪
6、寇攘奸宄罪
7、違背契約罪
8、群飲罪
9、失農時罪
10、yin亂罪(因為這個字涉及違禁,無法上傳,只能用拼音代替,汗……)
三、禮與刑的關係
1、相輔相承:禮與刑是西周法律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互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