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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的是“只被允許從後院狗洞裡鑽進去”的破爛衣服,不必和那群穿得光鮮亮麗的人爭那道神光照耀的正門。
人多眼雜,我告訴小春燕拼死也要護好口糧,不能被別人覬覦,畢竟我相信不是隻有我們兩人是衝著祭品裡的瓜果點心來的。
小春燕告訴我,我覺得八成差不多就是隻有我們。
當時的情形實在太混亂,廟外的人都像是打了雞血一樣往裡衝,廟裡的人則都像是打了雞血一樣往外衝,我瘦小的身軀夾在中間被擠來擠去,沒有任何大人因為我年紀小就對我伸以援手,其實我估摸著他們本想伸,最後被我一身不辨顏色的丐幫打扮勸退。
這個現象過於真實引起了我的強烈不適,最後我拼死也只救出了一塊精緻的玫瑰糕。
我覺得拿著這麼一塊玫瑰糕去找小春燕將毫無意義,於是在跨出廟門的那一刻,我毅然將那塊玫瑰糕喂進了自己的肚子。
或許連花神娘娘都覺得我來這麼一趟委實不容易,想著我一定得帶走點什麼才值得,她派了廟裡本土弟子從身後推了我一把,那道我將要跨出的門檻恰好絆住我的腳,我朝前撲去,撞到了誰,那人將我推開了,我栽下去的時候也不知道拉住了什麼東西——
再抬眼時,入目的便是兩條白花花的少年好腿。
握在手裡的東西被人使勁一拽我才回過神低頭去看:花神娘娘厚愛,我長這麼大也是第一次摸到少年的褲腰帶。
“放手…!”
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也是後來我們重逢之時,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
莽撞如我,總是喜歡一頭扎進他的懷裡;冷漠如他,總是喜歡一把將我推開。
可是重逢後的他變得不一樣了,彼時他將我推開後許是又認出了我,忽然拽緊我的手臂,縱使我呼痛出聲他也沒有再放開,他盯著我,省去了千言萬語,咬牙喊出我的名字:“……花官!”
第2章 雲安,我回來了
沒錯,我叫花官。
這個名字是小春燕給我取的,他說我住在花神娘娘的廟裡,姑且就當個花神娘娘座前小官,既能得娘娘庇佑,又能心安理得地吃恩客們獻給娘娘的祭品。
能不能得娘娘庇佑我不太清楚,但我確實心安理得地吃了很多年恩客們獻給娘娘的祭品。所以我也覺得這個名字取得甚妙。
不知不覺中,我已在竹舍前蹲了許久,腿腳有些痠麻,我望著水中倒映出的竹梢上的月亮嘆了口氣,耳畔傳來容先生的聲音,“花官,快進屋來,我有差事要吩咐你。”
容青野先生一直是我很尊敬的婦人,她天資聰穎,蕙質蘭心,剛學語時聽人念《將進酒》便能吟誦,年少成名,浮華看盡,之後便隱居於柳州竹舍至今。
她路過雲安時遇見了落魄潦倒的我,將我撿走,帶來這竹舍,說是做她的婢女,可她供我吃穿,教我識文斷字,讓我徹底告別了過去流浪的生活,於我有再造之恩。
所以我一聽她召喚,也顧不得再懷念和那個人的初遇,忙不迭起身,這麼一動彈,我的腿腳禁不住麻得發癢,惹我一步一跳哭笑不得。仔細想,我如今走過的歲月,從來都讓人哭笑不得,從來都是我苦中作樂。
燈火葳蕤,點亮慼慼竹林,房中,容先生和她的另一個婢女蕊官正在為我打點行裝。
我的眼皮跳得不太協調,預感這是個一別兩寬歡不歡喜還有點難說的差事,“先生吩咐我有什麼事?”
“我在雲安那處有一位故人,姓陳,是個大戶人家,前幾年生了一雙兒女,如今那雙兒女年滿五週歲,也到了要請先生教習的年紀,他前段時間給我來了一封信,希望我能為他的兒女引薦一位教習先生。我思來想去多時,今日才敲定。花官,你最合適不過了。”
雲安,光是這兩個字就足夠讓我私心忒忒。
但是容先生的吩咐,我從來不會拒絕。
我也不明白我不拒絕究竟是因為這是容先生的吩咐,還是因為,我的心其實早已把雲安那個花神廟前的爛泥巴路回了千百遍。
大戶人家的子女才五週歲就要請教習先生,而我五歲的時候還在和小春燕玩爛路上的泥巴。可是我這樣玩泥巴過來的人,卻要去教大戶人家的少爺小姐。這麼一想,我心裡就平衡多了。
“明日就要啟程嗎?”我看見蕊官將一小摞疊好的衣物放進一個碎花包袱裡,我曉得我已經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容先生頷首,溫柔地撫摸我的頭,“陳府的人明日一早就會來接你,我應該早些和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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