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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沒有外表的洶湧澎湃,它以輕重有致的手法,激發內在的旋律,我用這樣的散文寫的劇本里,既有亙古的沉靜,也有今日的喧騰。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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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見本書《再次集》。
但是,這首用來描述劇本的詩作是極其散漫雜亂的,它並沒有最後兩行詩中所宣稱的那樣美妙,正如詩人自己在詩中所承認的那樣,“在這兒,我感到有點兒昏昏欲睡”,怪不得,詩中的大部分地方都睡意朦朧。還有一點令人不解的是,散文為什麼或如何才能把亙古的沉靜與今日的喧騰融合起來呢?所有的跡象以及他自己的作品,都是與他的融合理想背道而馳的。詩人為散文的辯護是否太詩意化了一點呢?總之,用散文詩為散文辯護好像有點不倫不類,也許這只是權宜之計。奇怪的是,該劇本的主題是關於神話的,但劇本的內容介紹卻只是些乏味的抒情而已。
詩人的這種說理性傾向,導致他寫出了許多其價值令人懷疑的言論或習作,這些作品與其說使他的作品充滿力度,還不如說斷送了他的論辯①。比如在下一首詩《新時代》中,詩人依然在向他的讀者,也許是他自己,闡述散文之路的合理性,然而,他為自己的嘗試所找到的理由是極其傷感的,但他認為他的理由就目前來說是有歷史意義的。他承認他的詩歌缺少某種東西,散文毛遂自薦,引導詩人走出困境,因為在他看來散文比韻文更加接近時代的精神,詩人的前程在於和散文聯姻,當然詩人的熱情並沒有持續很長時間。這些觀點儘管表述得有點粗糙,但它們卻正是詩人目前的思想狀況,所以他有點兒居高臨下地說:
於是,我重又返回,信守愛的誓言。日暮黃昏,我
望著你的面孔,作新的嘗試。我用你心意的首飾裝扮我的立意。我想著你,把它留在你路邊的旅舍,但願今後你說,它感動了你的心,滿足了你的需求。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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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這些作品中,與其說他在寫詩歌,還不如說他在告訴我們他為什麼這樣寫;這當然是風格的混亂。詩人為什麼擔負起論辯這一枯燥無益的工作?尤其是因為論辯並非是他的所長。在這兒,以及任另外的一些詩歌中,人們能感覺到沃爾特·雷利對阿諾德的一些詩歌所作的評價:詩人在這些作品中採用了“散文論辯的醜陋武器”。
②見本書《再次集》。
這種口吻相當傲氣,似乎是一種感人的施捨,或者說是故作大方;同時,它也是含混不清的,“你”是誰,或者是什麼?也許“她”在這兒是指新時代——在別處卻是指女性。詩人發誓要效忠於這個新時代,而且像所有的宗教皈依者一樣,他也有點兒興奮過頭。然而,“新時代”是個模糊的概念,泰戈爾也沒有對此作出界定,它是指普通的人民,還是指現代的思想?這兩者也許是有區別的;而且,他為什麼要“重新返回”?歸宿在哪兒?同樣,為什麼認為散文是這種迴歸的最佳途徑?即便如此,那麼他是在寫散文,還是在寫詩歌?當他說“我用你心意的首飾裝扮我的立意”時,人們不由得懷疑這種手法是索取而來的東西,對他來說是不自然的,這隻能使我們確信,他並非為內心的激動所驅使,這是在“故作純真”(innocentbyassumption),當年柯爾律治在給華茲華斯的信中,正是用這個術語來描述華氏那人為的樸素的。與人民打成一片(人類學中所謂的“神秘互滲”)①正是最為缺乏的。泰戈爾站到了前臺,寫下了許多辯護性言詞,然而這些言詞中卻有一種自我得意的調子,似乎在說“為了你,我已鞠躬盡瘁”。在本詩結尾之處,“她”並沒有與他在一起,她已經“去尋覓舊日的我的蹤跡”,不管這句話有什麼內涵,我們都不感到驚訝。詩人承認他孑然一人,在生疏而陌生的人流中磕磕碰碰地前行。詩人所期望的那種融洽狀態並沒有實現,這一點似乎在本詩開端之處的描述方式中便可以猜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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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列維·布留爾使這一術語家喻戶曉。這一術語是指集體思想的前邏輯參與,這種思維是原始心智的特點。
這種辯護的傾向①,在其他的三首詩作裡得到了延伸:《最後的星期集》第20、24及25首。在第20首散文詩中,我們讀到了路邊的聚會,在聚會中有人請詩人朗頌他的一些詩歌,詩人開啟詩集,便感到羞愧難言,他覺得這些詩歌華而不實,它們並沒有描繪日常生活的恢宏,艱辛以及混亂。當詩人被問及:“您去哪兒?”他回答說:“我要走進艱險,走進冷酷,帶回堅強、無情的歌。”尋覓“堅強、無情的歌”,這本身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