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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投票選舉還是抽籤選舉都沒有任何位置。因為君主自己就是統治者和唯一的官員,選擇他的隨從是其獨有的特權。當阿比·德·聖皮爾【譯註1】提議擴大法蘭西王國的議會並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擇其成員,他沒有意識到他正在提議改變政府的結構。
在此,我應該談一下在人民集會中投票表決和記數的方式,但也許羅馬史上的一些作法可以用來更生動地體現我所建立的所有原則。謹慎的讀者值得花一些時間來詳細考察在二十萬人的委員會中公私事務是如何得到處理的。--------【譯註1】AbbedeSaint-Pierre,(1658-1743)發表政論文章建議所有政府機構都應受根據經驗而選舉出的委員會管理。文章在1718年發表後,被認為是對剛去世的路易十四的王朝大臣攻擊,從而導致被從法蘭西學院中逐出。盧梭曾對其手稿加以整理,並出版了他部分著作的簡本。
《社會契約論》第四冊第四章
羅馬公眾集會
有關羅馬最早的歷史我們並沒有非常可靠的記載,非常可能,相關的大部分歷史都只是神話【原注1】。作為一般準則,一個人民的記年表中大部分有建設性的部分,也就是,人民形成的故事,往往是我們所知最少的。導致帝國興衰的原因仍然每日每時地向我們證明上演著,但是因為在我們的時代並沒有人民形成,我們只能用猜測來解釋過去人民是如何形成的。
從我們發現的可成立的事實行為中,至少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人民是有起源的。在那些有關這些起源的傳說中,其中有著最大權威和最強理性支援的必須被認為是最可靠的。這就是我已嘗試用過的原則,來考察世界上最自由最強大的人民如何行使他們的最高權力。
在羅馬成立後,新生的共和國-也就是,建城者的軍隊,由阿爾班人(Alban),薩比奈人(Sabine)和外國人構成,這分成了三個階級,也正由於這三等劃分,後來將之稱為部落(Tribe)。每個部落又被分為十個區(curia),而區又分為小區(decuria),其領袖稱為curione或decurione。
另外,從每個部落中又抽出一百人等分的單位,或武士,稱之為百人團(century)。因為在城市中幾乎無此劃分的必要,我們可假定它們原來的目的是純軍事的。但似乎有一種追逐偉大的直覺,使羅馬的小鎮選擇了一個適用於世界首都的組織系統。
這第一種方式很快就出了問題。阿爾班人和薩比奈人的部落維持不變,而外國人的部落隨外族人的不斷遷入而增長以至其力量很快就超過了另兩族。塞爾維(Servius)對這一危險問題的解決辦法是改革劃分的方法:他放棄了種族的劃分而代之以基於部落所在城鎮地區的劃分。三個部落由四個部落取代,每個都佔據羅馬的一個山頭,並以地名命名之。於是,他不僅修正了現有的不平等,他也制止了不平等的進一步發展;為了劃分人民和區域,他禁止每個區域的居民遷徙另一區,從而阻止了種族混雜。
他還將原來的三個百人團加倍,並新增加了十二個百人團,但他維持了他們原有的名字,以此簡單而慎重的方式,他把武士和人民區分開來而沒有引起後者的抱怨。
在原有的四個城鎮部落基礎上,塞爾維另增加了十五個鄉村部落,因為它們由鄉村居民組成,每個都擁有其地區。新的部落還不斷形成,直到最後羅馬分為三十五個部落,此數字一直維持到共和制的結束。
值得注意這一區分城鎮部落和鄉村部落的結果,因為史上再無其他類似記載,而且它導致了羅馬道德的維持和帝國的成長。有人也許會認為城鎮部落會很快獨攬大權與榮耀而把鄉村部落的地位貶低,但實際上發生的正好相反。早期羅馬對鄉村生活的品味是眾所周知的。這是來自他們明智的建城者,他們把自由與鄉村勞作軍事服役結合起來,而把藝術手工陰謀財富和奴役留給了城市。
於是,因為所有羅馬的顯貴公民都居於鄉下而勤於墾殖,只在鄉間尋找共和國的骨幹人物就成為一種風俗。每個人都把鄉間視為一種榮譽因為最高貴的貴族居於農場,人民喜歡村民簡單勤勞的生活而不是羅馬市民的軟弱懶惰的生活。一個城裡潦倒的窮漢可以透過在農場的勞動成為為人尊敬的公民。法羅(Varro)說,“這是有道理的,我們高貴的祖先選擇了鄉村來撫育健壯勇敢的男兒,讓他們在戰爭時保衛自己而在和平時供養自己。”普林尼(Pliny)簡單地說道,鄉村是因為它所包容的人而受到尊崇,膽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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