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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聖人,道德高尚,他的“屠咸陽”就是純粹“破”城,就是“解放”民眾;而項羽的“屠咸陽”,才是不折不扣的屠殺。同一篇文章中,上下段落間,同樣的“屠咸陽”的“屠”字,難道您就可以這樣信口雌黃地變來變去?
明確了《史記》、《漢書》以來“屠”某地都是無一例外都是屠殺、屠戮的意思,我們也不難理解,《後漢書·耿弇列傳》的記載:“(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嘗挫折。”這裡的“屠”也是屠殺、屠戮的意思。為什麼耿弇敢於如此瘋狂,因為光武帝暗地鼓勵大將這麼做!
像光武大將吳漢消滅蜀地公孫述政權時,曾大肆殺降屠戮,“乃夷述妻子,盡滅公孫氏,並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宮室。”光武帝對吳漢屠蜀,也只有寥寥幾句譴責,“帝聞之怒,以譴漢。”只是罵罵吳漢的副將劉尚,“城降三日,吏人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於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尚宗室子孫,嘗更吏職,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斬將吊人之義也!”(《後漢書·公孫述傳》)說光武帝做做樣子,是因為,光武帝沒有對劉尚做出任何實質性懲罰,更不用說懲罰屠殺的指揮者吳漢了。漢光武帝對吳漢的處置竟然是“賜谷二萬斛”,以答滅蜀之功(《後漢書·吳漢傳》)。吳漢殺降屠蜀,漢光武帝只是表示口頭譴責,實際卻“賜谷二萬斛”,這根本就是表面譴責,內心贊成的陰險的兩面派手段,也就是統治者慣用的矇蔽大眾,博取人心的統治之術。有了光武帝的暗示和縱容,我們才能更好地理解“(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的記載(《後漢書·耿弇列傳》)。
至於作者引用懷王父老意見,認為“懷王諸老將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嘗攻襄城,襄城無遺類,皆坑之,諸所過無不殘滅。且楚數進取,前陳王、項梁皆敗。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諭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項羽僄悍不可遣,獨沛公素寬大長者,可遣。’”(《史記·高祖本紀》)責問如果劉邦和項羽聯手屠城陽發生在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他們這麼快就得了集體失憶症?”並由此否定“劉邦和項羽根本就沒有屠城陽”。這種推斷也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首先,《史記》和《漢書》都無一例外地有項梁“使羽與沛公別攻城陽,屠之”的記載(《史記·高祖本紀》、《史記·項羽本紀》、《漢書·陳勝項籍傳》)另外,《漢書·高祖紀》有記載:“沛公、項羽追北,至城陽,攻屠其城。”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兩個史學家,司馬遷和班固不可能都弱智到閉著眼睛說瞎話,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來汙衊本朝高祖。也不能是筆誤,因為這些記載多次出現,彼此吻合。
其次,從當時秦末動亂之殘酷來看。和動輒屠城殺戮無辜,“諸所過無不殘滅”的項羽相比,偶爾進行屠城的劉邦無疑就可算是一個“寬大長者”了。虎狼當道,當老虎遠比狼更兇惡殘暴時,處於魚肉地位的民眾,也只能兩害相遇擇其輕了。偶然屠城的劉邦被譽為“寬大長者”,這顯然是民眾在秦末戰亂中一種苦痛而無奈的表示,難道就真的能證明劉邦就是一個雙手不沾民眾鮮血的彬彬君子?這種“寬大長者”說法有什麼說服力,可以駁倒《史記》和《漢書》多處一致的記載,讓作者一口咬定“劉邦和項羽根本就沒有屠城陽”呢?
再引一篇關於屠城的
漢晉“屠城”釋義
我們都知道現在“屠城”是指戰後對居民的屠殺,實際上在中國古代,尤其是漢晉古文中,“屠城”也與與“克城”“破城”混用,與屠殺未必有關係,所以,看到“屠城”就怒髮衝冠的指斥為民賊是大可不必的。這個問題很早以前零零散散舉了些例子,前段時間見有網友為《後漢書》上幾個記載爭論很厲害,所以總結下,發上來,請方家指教。
《晉書五行志》詳細記載了攻城方怎麼用望雲氣的方法判別哪些城容易攻下,將城上雲氣分為“堅城之氣”和“屠城之氣”,並指出對於城上有“屠城之氣”者,“其城營皆可屠”。這裡所說的“屠城”和“可屠”,顯然不是指屠殺,而是針對“破城”和“可以破城”而言。無獨有偶,〈舊唐書五行志〉也記載了這麼一套方法,透過望雲氣來預言城池能否攻下,諸如“城上氣如灰,城可屠”云云。
把容易攻下的城稱為“可屠”的在史書中並非五行志獨有,例如〈魏書邢巒傳〉記載了邢巒的奏章,稱自己平蜀,前軍才到梓潼;就有百姓來歸附,“新化之民;翻然懷惠”,前去涪城,信心滿滿,“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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