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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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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只要你肯投降,刺殺來歙和岑彭的事就算了。可是,公孫述就是不肯,骨頭比石頭還硬。

公孫述生前不肯降,延岑也不能代表公孫述。所以,吳漢就只有按遊戲規則來辦事,屠城洩憤。我們可以替吳漢想想,如果不屠,便宜了公孫述,那來歙和岑彭之死這筆帳怎麼算?還有自己兩次打到成都城,險些喪命,這筆風險怎麼償還?

戰爭的本質是什麼?實際上它就是另外一種經濟形態,就是儘量節約更多經濟成本,儘量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換句話說,吳漢屠城不僅僅是洩憤的問題,更是平衡了收益利潤與成本投入比例,要不然就沒辦法解釋戰爭的合理性。

現在,我們可以做一個總結了:吳漢屠城,得到了經濟利潤,卻輸掉了政治道義。政治學的意義,就是寧願吃眼前虧,也不要輸長遠前途。只可惜,吳漢悟性不夠,定力不足,所以沒有參透。也就怪不得,目光長遠的劉秀要拍桌子罵娘了。

加些精彩回帖(草原隼):

作者:月望東山:

轉一篇文章,以供諸位商榷:

駁“駁劉邦屠城”和“屠城三百”(轉載)

我是蜀國人

近日看到百度吧裡有“駁劉邦屠城”和“屠城三百”的帖子,大發謬論,不禁興起,試駁之。

為了否定劉邦曾夥同項羽參與屠城的血腥惡行,作者不僅煞費苦心將“屠”字含義加以種種曲解,硬生生給它加上一個從來沒有的“攻克、攻破”意義,並引申為美好意義的“解放”。這樣一來《史記》和《漢書》共同記載的“(項)梁使羽與沛公別攻城陽,屠之”,搖身一變,項羽、劉邦變成“解放”軍,來解救苦難的城陽老百姓,給人民送溫暖來了。這種信口雌黃否定歷史事實,並不惜篡改字義做法令人齒冷。

《史記》、《漢書》中“屠某地”的記載無一例外都是屠殺、屠戮的意思,沒有所謂的“攻克、攻破”意義,更沒有美好的“解放”之意。

比如劉邦曾威脅屠他的老家沛,“劉季乃書帛射城上,謂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雖為沛令守,諸侯並起,今屠沛。沛今共誅令,擇子弟可立者立之以應諸侯,則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無為也。”(《史記·高祖本紀》這裡《索隱》解釋這個“屠”字說:“范曄謂克城多所誅殺,故云屠。”這段話《漢書·高祖紀》也有,唐代顏師古解釋:“屠,謂破取城邑,誅殺其人,如屠六畜然。”

作者對比了兩段記載,“(周勃)至馬邑,馬邑不下,即攻殘之。”(《史記·高祖本紀》)和“(周勃)屠馬邑。”(《史記·絳侯周勃世家》),透過對比,似乎順理成章得出“屠=攻殘”,然後又大發謬論,狡辯說:“由此可見,當‘屠’的物件是‘城’時,可解釋為:攻克、攻殘、破。使用‘屠’字,說明戰鬥很激烈,守敵很頑強,戰鬥結束後,對‘城’的破壞很大,有可能只剩下殘垣斷壁。”

似乎作者認為的“攻殘”只是攻破城牆,因此“屠”也就僅僅是攻破城牆,把怒氣發洩在城頭,留下一片殘垣斷壁而已,對人民是秋毫無犯的。可惜,《漢書·高祖紀》中偏偏對周勃“攻殘”馬邑有這樣的記載:“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馬邑,馬邑不下,攻殘之。師古曰:‘殘,謂多所殺戮也。’”請注意顏師古的解釋!“攻殘”由兩個字組成,攻是攻破之意,殘就是殺戮、殘殺民眾。“攻殘”的確切意思也就是攻破城市,並屠殺民眾,並不是僅僅拿破壞城牆來發洩,留下殘垣斷壁。

同樣,作者將《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又聞沛公已破咸陽,項羽大怒,使當陽君等擊關。”與《漢書·陳勝項籍傳》:“(項羽)聞沛公已屠咸陽,羽大怒,使當陽君擊關。”對比,就輕率地得出“屠=破”的結論,其實這也是靠不住。

因為《史記》這裡只是用“破”揭示了劉邦攻破咸陽這個大的事實(此處的“破”當然也隱含有攻破、殺戮之意),而《漢書》才精確指出劉邦入咸陽時曾“屠咸陽”,也就是在攻破咸陽時,對民眾多所殺傷的事實。劉邦“屠咸陽”的事實也被後代史家所接受,《三國志·蜀書》雲:“昔高祖與楚約,先破秦者王。及屠咸陽,獲子嬰,猶懷推讓。”另外假如說《漢書·陳勝項籍傳》:“(項羽)聞沛公已屠咸陽”中的“屠”就是“破”,那麼怎麼解釋在同一篇文章中下面這個“屠”字?“後數日,羽乃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其宮室,火三月不滅;收其寶貨,略婦女而東。”(《漢書·陳勝項籍傳》)作者大人,您總不能閉著眼睛胡謅,說劉邦就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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