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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注:空軍與防空軍)關係如何解決辯論了許久。”
“23日,討論兵種問題。大家把許多矛盾和困難都提出來了。但在如何解決上面,意見紛亂不一,最後仍由黃老提出,以現狀為基礎加以改善的辦法,大家均表同意。”鄭文翰在日記上註釋道:“彭於1956年5月19日軍委例會上說:建立防空軍早了一兩年,裝備、技術和幹部條件都不具備。……空軍與防空軍合併事曾一再商討,但軍委擴大會議上並未做出決定。”
在軍委尚且如此,可見意見分歧之大。父親說:“我兩次登門徵求他們的意見,做說服工作,但人家都拒而不見。”
那當然,你要拆人家,人家能幹嗎?
果然,在議案上會討論時,對方摔出話來:“吃我?歷來是老子的部隊吃掉人家!”父親一聽,頓時就炸了。去了幾次你都躲著不見,今天又說出這樣無道理的話來,他拍著桌子喊道:“老子今天就是要吃掉你!”
滿座譁然。會議再也無法開下去了。
1957年1月中央軍委擴大會議,確定撤銷防空軍,將防空軍併入空軍,建立空防合一的新體制。中央軍委第99次會議正式下文。
5月16日,總參命令:軍委空軍、防空軍從5月17日零時起正式合署辦公。原防空軍各部隊、學校根據國防部7月26日命令,番號均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某某部隊、某某學校,原防空軍軍種名稱正式宣佈撤銷,空防合併工作至此即告結束。直到1975年10月,探照燈部隊全部撤銷。
公安軍,這個曾是我軍5大軍種之一的部隊,是體制變動最大的軍兵種。
可以追溯到第一次精簡整編,1950年4月解放軍陸軍部隊分編為國防軍和公安部隊。組建了正規公安部隊、地方公安部隊和邊防公安武裝三支力量,羅瑞卿出任司令員兼政委。直到1955年,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正式成為人民解放軍的一個軍種,總員額40餘萬人。
1957年1月,中央軍委作出了撤銷公安軍軍種番號和領導機構的決定。公安軍領導機關縮編為總參謀部警備部。從此,公安軍作為一個軍種消失了。
一直到1982年,中央決定將擔負內衛勤務任務的部隊,同實行義務兵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統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先後列入武警部隊序列的有:武警內衛部隊、武警邊防部隊、武警消防部隊、武警警衛部隊、武警黃金部隊、武警水電部隊、武警交通部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從此,武警部隊作為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重現於世人面前。
歷史在迴圈著。當年在公安軍機關的安置問題上,父親和公安軍司令,後來成為他的頂頭上司的羅瑞卿發生了衝撞,一個傾向削減,一個傾向保留,雖然未見得有什麼大礙,但總歸是官場的忌諱。“文革”來了,新賬老賬一起算。我們背後說他,這種得罪人的事,辦起來,怎麼就一條筋?這不,終於落進自己挖好的陷阱裡去了吧!
1957年,在軍委擴大會議上,彭德懷指定父親就三軍發展的比例和重點問題向大會做一個說明。父親一貫的看法是,鑑於國家經濟實力和未來反侵略戰爭的作戰指導,“陸軍仍將是戰場上的主體。在國家經濟的現有條件下,我軍應以陸軍為主,在海、空軍的發展上,優先發展空軍。這是一個全域性。”
“我的觀點是,陸軍要重點發展火炮、坦克和野戰防空武器。現代的戰場是炮戰而不是槍戰;沒有坦克就無法形成突破能力;戰場防空主要靠陸軍自己,不可能過分依賴空軍。”
“空軍主要是保障國家重要目標和主要戰場的制空。空軍以殲擊機和地空導彈為主。發展強擊機和中近程轟炸機,突擊敵戰役後方、交通線和破壞敵戰役的集結、展開。空軍還無法執行戰略轟炸任務,因為我們不可能取得敵方上空的制空權,所以現階段不必考慮發展遠端轟炸機。我預言,空軍無法保障陸軍的防空,幾十年都不行。劉亞樓也同意我的觀點。”
“搞大海軍沒有那個條件。根據近海防禦的原則,以發展水面中小型艦艇,和潛艇為主,然後是航空兵。對登陸來犯之敵,不能依靠海軍在海上殲滅,還是要立足陸軍在沿海縱深地帶消滅敵人。另外,海軍還有個隱蔽的問題,總不能像甲午海戰那樣吧。至於海軍自己也想搞飛機,目前怎麼做得到?我看是不現實的。”
“這些想法是我和粟裕、陳賡討論後,報給彭老總批准的。但討論時,不是很好統一,都在爭。”
是啊,各路諸侯哪個是說說道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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