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4/4 頁)
不能承認。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一章
陳啟被關在派出所為其準備的特別觀察室。那是一間由辦公室改造成的小套間,裡面條件不錯,有沙發、茶几、落地電風扇、十八英寸的小彩電,臥室裡甚至還擺放了一張一米二的單人席夢思,上面鋪著喜慶的大紅色的被罩,與陳縣長去外地考察住的招待所並無差異。
所裡值班裡的大隊長問領導:“窗戶外面要不要安個防護欄杆?”
“怎麼,怕陳縣長逃跑?”
下屬湊到所長耳邊,“窗戶後面有兩顆老槐樹,跳到上面也並非不可能。陳縣長搞出這麼大的事,如果他不逃,要吃半輩子的牢飯了……”
所長拿起拳頭敲打了下屬的頭,“這事還沒定下來,按以往的辦事效率,這案子的判決書下來至少也得花個半年時間,這半年變數大著呢。如果我們現在像囚禁勞改犯般把陳啟關起來,萬一這老傢伙事後平安,不把我們整死才怪。”
“那萬一逃跑了呢?”下屬不放心地問。
“這個操心是多餘的,那個小套間在四樓,陳啟的膽量沒那麼大,犯不著冒著摔死的危險,搞一出逃跑的鬧劇,這不間接證明他心裡有鬼嗎?你在這裡別婆婆媽媽了,先去找人把窗外的後院看守好。”
“我們還是等上面的安排吧,陳啟迷途未卜,不過我倒真希望他這次摔倒後就別起來,這老狐狸一身本領與心思全部都用在禍害老百姓上,土皇帝早點倒臺,咱漳蘭的百姓也早點解脫苦海。”
陳啟的處境並不好。
他那一派的人馬慌的慌、亂的亂,大家都怕惹禍上身,擔心縣長大人那把危險的火燒到自家院子,竟然沒有一人敢站出來為陳啟說話,相反,他們倒是表現出一副正氣凜然的樣子,外人一提到陳啟,他們就痛罵前任陳縣長的忘本與貪婪,表情激昂慷慨,好像說這些話就能與曾經包庇、照顧他們的陳老大劃清界限。
僅僅一天時間過去,但漳蘭至少有一半的公職人員都茶不飲、飯不思,人心惶惶,生怕自己下一秒就去派出所裡給陳啟作伴兒。
而在漳蘭城外,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