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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的日數,不過她說得太離譜誇張。這些數字從哪來的?”
“她在自傳裡寫的。”
“你相信今天的她能確實記得她當時被束縛的每一晚嗎?這太荒唐了。”
“是嗎?那麼你記得是幾晚呢?”
“莎蘭德是個具有極端攻擊性且有暴力傾向的病人,偶爾會被安置在無刺激室是毋庸置疑的。也許我應該解釋一下無刺激室的作用……”
“不用了,謝謝。根據理論,病人在這種房間裡不會接收到任何可能引發興奮的感覺。十三歲的莎蘭德被綁在這種房間裡幾天幾夜呢?”
“應該是……我想她住院期間應該有過三十次。”
“三十次。這和她所說的三百八十次差距頗大。”
“的確。”
“甚至還不到十分之一。”
“是的……”
“她的病歷能不能提供較正確的資訊呢?”
“也許可以。”
“好極了。”安妮卡說著從公文包拿出一大疊紙張。“那麼我請求呈上一份莎蘭德在聖史蒂芬的病歷資料。我數過註明使用束縛帶的次數,發現是三百八十一次,比我的當事人說的還多一次。”
泰勒波利安瞪大了眼睛。
“等等……這是機密資料,你從哪裡拿到的?”
“《千禧年》雜誌社的一名記者給我的。如果資料隨便放在某間雜誌社的桌上,恐怕就不是什麼機密了。也許我應該補充一下,《千禧年》已經在今天刊出這份資料的摘錄。因此我認為今天在這個法庭上的人也應該看看。”
“這是違法的……”
“不,沒有違法。莎蘭德已經許可雜誌社刊登這些摘要。我的當事人沒有什麼可隱藏的。”
“你的當事人被宣告失能,沒有權利自行作這樣的決定。”
“她被宣告失能的事稍後再說。但首先我們得看看她在聖史蒂芬發生了什麼事。”
艾弗森法官皺著眉頭接過安妮卡遞交上來的檔案。
“我沒有多準備一份給檢察官。但話說回來,他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已經收到這份侵犯隱私的檔案了。”
“那是怎麼回事?”法官問道。
“埃克斯壯檢察官在今年六月四日星期六下午五點,在他的辦公室召開了一場會議,當時就從泰勒波利安那裡取得這些機密記錄的影印本。”
“是真的嗎?”艾弗森法官問。
埃克斯壯不假思索地就想否認,但一轉念便想到安妮卡可能握有證據。
“我請求在簽署保密協議後閱讀一部分資料。”埃克斯壯說:“我得確認莎蘭德確實有過她所宣稱的經歷。”
“謝謝。”安妮卡說:“也就是說我們現在證實了泰勒波利安醫師不止說謊,還違法散佈他自己供稱被列為機密的資料。”
“記下了。”法官說。
艾弗森法官頓時提高警覺。安妮卡極不尋常地對一名證人發動凌厲攻勢,而且已經推翻他很重要的部分證詞。她還宣稱她所說的一切都有證據資料。艾弗森法官調整了一下眼鏡。
“泰勒波利安醫師,根據你自己寫的這些病歷……能不能請你告訴我莎蘭德被束縛了幾天?”
“我不記得次數有那麼多,但如果病歷上這麼寫,應該就是吧。”
“總共三百八十一個日夜。你不覺得太多了嗎?”
“多得很不尋常……的確是。”
“如果你十三歲時,有人把你綁在鐵架床上超過一年,你會作何感想?像不像是酷刑?”
“你要了解,病人對自己和他人都可能造成危險……”
“好,我們來說說對她自己造成危險。莎蘭德曾經傷害過自己嗎?”
“有這樣的疑慮……”
“我把問題重複一遍:莎蘭德曾經傷害過自己嗎?有還是沒有?”
“身為精神科醫生,我們必須學會詮釋事情的全貌。關於莎蘭德,舉例來說,你可以看到她身上有許多刺青和環洞,這也是一種自戕的行為模式,一種傷害自己身體的方法。我們可以把它解讀為自我憎恨的表現。”
安妮卡轉向莎蘭德。
“你的刺青是一種自我憎恨的表現嗎?”
“不是。”莎蘭德回答。
安妮卡又轉回來面向泰勒波利安。“這麼說,我戴耳環還在身體某個私密處刺青,你也覺得我會對自己造成危害?”
潘格蘭忍不住竊笑,但最後將笑聲轉化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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