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部分(第4/4 頁)
?”
“這樣說太過分了。”
“我向你道歉。你大量引述你的博士學生羅德曼在莉絲即將滿十八歲時整理的報告。你寫道:莉絲·莎蘭德從聖史蒂芬出院後出現濫用藥物與亂交的情形,更加證實了她的自戕與反社會行為。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泰勒波利安靜默了幾秒鐘。
“這個嘛……我得再往回追溯一點。莎蘭德出院後,如我所料地產生了酗酒與吸毒的問題。她屢屢被警方逮捕。有一份社會福利報告也判定她與年紀較長的男性有放蕩的性關係,很可能是在賣淫。”
“這個我們來分析一下。你說她酗酒。她多長時間會喝醉?”
“你說什麼?”
“從出院後到滿十八歲為止,她每天都喝醉嗎?還是每星期喝醉一次?”
“我當然無法回答。”
“但你剛剛才說她有酗酒問題。”
“她未成年,卻屢屢因為酒醉被警察逮捕。”
“這是你第二次說她屢屢被捕。多長時間發生呢?是每星期一次或者每兩星期一次?”
“不,沒有這麼頻繁……”
“莎蘭德有兩次因喝醉被捕,一次在十六歲,一次在十七歲,其中一次還因為醉死了被送到醫院。這就是你所謂的屢屢。除此之外她還喝醉過嗎?”
“我不知道,但我們擔心她的行為……”
“抱歉,我沒有聽錯吧?你不知道她青少年時期除了那兩次之外還有沒有喝醉過,但你擔心有這種狀況,而且還寫報告主張莎蘭德一再地酗酒吸毒?”
“那是社會福利部的資訊,不是我的。那和莎蘭德的整個生活形態有關。也難怪她在中斷治療後預後極差,她的生活就在酗酒、警方介入與失控亂交之間不斷迴圈。”
“你說‘失控亂交’?”
“是的,這個用詞顯示她對自己的生活毫無控制力,並和年長男性發生性關係。”
“這並不犯法。”
“沒錯,但對一個十六歲少女而言卻是不正常的行為。我們或許應該問問她從事這種活動是出於自願或是被強迫。”
“但你說她很可能在賣淫。”
“因為她缺乏教育,沒能繼續升學或接受更高的教育,以至於找不到工作,自然可能產生這樣的結果。也有可能她將年紀較大的男性視為父親,性交易得到的金錢報酬只是附帶的好處。這種案例我視為精神官能症的行為。”
“所以你認為一個有性行為的十六歲少女患有精神官能症?”
“你扭曲了我的話。”
“但你不知道她性交後是否真的拿了錢。”
“她從未因賣淫被捕。”
“她不太可能因此被捕,因為在我國賣淫並不犯法。”
“呃,是的。以她的情形來說,這和精神官能症的強迫行為有關。”
“你就根據這些未經證實的假設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