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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蘭德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們就開始混在一塊了。莎蘭德不是好相處的人,尤其在那幾年,但席拉不管她的沉默,硬是拉著她上酒吧。透過席拉介紹,她成了“邪惡手指”①的一員,這原本是安斯基得四名熱愛硬式搖滾的少女所組成的郊區樂團。十年後,她們成了一群每星期二聚在“磨坊”酒吧,一面大喝啤酒一面罵男生是廢物,並談論女權主義、五芒星、音樂與政治的朋友。她們也並未辜負這個團名。
① 一種搖滾手勢,又稱“魔鬼之角”。
莎蘭德發覺自己很難融入其中,也很少發表意見,但她們都能接受這樣的她。她可以隨興來去,整晚默默坐著喝自己的啤酒也無所謂。她們還會邀她參加生日宴會和聖誕甜酒派對,只不過她通常都沒去。
在她和“邪惡手指”來往的五年期間,其他女孩都起了變化:頭髮顏色變得比較不鮮豔刺眼,買衣服也較常上H&M而非Myrorna二手成衣店。她們或是讀書或是工作,還有一個當了母親。莎蘭德覺得只有自己毫無改變,這或許也能解釋成她一直滯留在原地。
不過她們還是可以玩得很高興。如果說有什麼地方能讓她有歸屬感,那就是和“邪惡手指”在一起,此外還連帶那些與女孩們為友的男生。
“邪惡手指”會傾聽,也會為她挺身而出,但她們不知道她被地方法院判定為“精神異常”。她不希望她們以誤解的眼光看待自己。她們不行。
除此之外,她的電話簿上一個昔日同窗都沒有。她沒有任何人脈或支援團體或政治渠道。那麼她該找誰訴說她的問題呢?
也許有一個人。對於該不該向阿曼斯基吐露,她慎重考慮了許久。他說過只要她需要任何協助,可以馬上找他。她很確定他是真心的。
阿曼斯基電撫摸過她一次,但他很友善、沒有惡意,不是為了展示權力:但她卻不太願意找他幫忙。他是她的老闆,這麼一來她就欠他一份人情。莎蘭德不經意地想到,如果她的監護人是阿曼斯基而非畢爾曼,自己的人生又會變成什麼樣子。這個主意倒也不錯,只不過阿曼斯基可能會太當一回事,以至於過度關注而讓她喘不過氣。他呀……也可行吧。
雖然她很清楚婦女庇護中心的功能,卻從未想過前去求助。在她眼裡,庇護中心是為受害者成立的,而她從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因此她僅剩的選擇便是一如既往——自己的問題靠自己解決。這樣絕對可行。
看來畢爾曼律師的未來堪慮。
第十三章
二月二十日星期四至三月七日星期五
二月最後一個星期,莎蘭德當起自己的客戶,以出生於一九五○年的畢爾曼為第一優先特案。她幾乎每天花十六小時進行私人調查,其精密程度前所未有。她利用了她所能取得的所有檔案與公開資料,調查他的親友圈,檢視他的財務狀況,並詳細列出他的教育與職業的每項細節。
結果頗令人喪氣。
他是律師,是律師公會的會員,寫過一篇有關財經法、相當冗長又極度沉悶的學術論文。他的聲譽毫無瑕疵。畢爾曼律師從未遭到譴責。他只被人向律師公會舉報過一次——大約十年前,他被指控在一宗房地產秘密交易中居中牽線,但他最後證明了自己的清白。他的財務狀況良好;畢爾曼十分富有,至少擁有一千萬克朗的資產。他繳的稅比應繳的還多,是綠色和平組織與國際特赦組織的會員,還會捐款給心肺學會。他鮮少上媒體,但曾有幾次聯名聲援第三世界政治犯。他住在歐登廣場附近烏普蘭路上的一棟三房兩廳公寓,同時擔任該棟共管式公寓委員會的秘書。他已經離婚,沒有小孩。
莎蘭德將重心放在他的前妻伊蓮娜身上。她出生于波蘭,但一生都住在瑞典。她在一家康復中心工作,離婚後嫁給畢爾曼昔日的同事,日子似乎過得很幸福。沒有什麼有利的資訊。畢爾曼的婚姻持續了十四年,離婚進行得很平和。
畢爾曼一直在為惹上官司的年輕人擔任監督者,在成為莎蘭德的監護人之前,曾經當過四名年輕人的受託人。這些人全都未成年,當事人成年後,法院便判決終止受託任務。其中有一位當事人還會向畢爾曼請教法律問題,因此他們之間似乎也不存在敵意。即使畢爾曼一直有計劃地剝削受監護人,也找不出任何跡象,不管莎蘭德探索得多麼深入,仍找不到他做壞事的蛛絲馬跡。那四個人都已經各自與男女朋友建立起自己的生活,他們都有工作、有住處,還有各種現金卡。
她給四個當事人都打了電話,自稱是社會福利部門的秘書,想要調查由受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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