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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當然就是把所有資料轉移到自己的電腦裡,那麼就算他不再讓她參與此案也無所謂,反正她還是可以看到這些資料。
他出來吃早餐時,她原以為他會大發雷霆,不料他幾乎是一臉認命的神情,喃喃挖苦幾句便進浴室沖澡,接著就開始討論她讀過的東西。奇怪的傢伙。她甚至可能誤以為他信任她。
他知道她有入侵電腦的癖好,此事非同小可。莎蘭德知道自己這種無論是職業性或消遣性的駭客行為,在法律上稱為“非法侵害資料”;可能讓她吃上兩年牢飯。她可不想被關。對她來說,被判刑入獄就表示電腦會被沒收,也等於剝奪了她唯一拿手的工作。她從未告訴阿曼斯基她是怎麼蒐集到他們僱用她去找的資訊。
除了“瘟疫”和網路上一些和她具有同樣專業水平的駭客——這些人也大多隻知道她叫黃蜂,並不知道她的身份與住址——小偵探布隆維斯特是唯一在無意中發現她秘密的人。他之所以找到她,是因為她犯了一個就連十二歲孩童也不會犯的錯誤,這也證明她的大腦被蟲給吃了,活該要受到教訓。可是他不但沒有氣得抓狂,還僱用了她。
因此她對他有些氣惱。
就在她上床前,他們一塊吃點心時,他忽然問她是不是個好駭客。
她的回答連她自己都嚇一跳。“我很可能是全瑞典最厲害的,另外可能還有兩三個跟我差不多。”
她對這個答覆的真實性毫不懷疑。“瘟疫”曾經比她厲害,但她早已超越他。
不過這麼說聽起來有點奇怪,她從來沒說過這種話,也從來沒和門外漢談論過這個話題。見他似乎頗為欽佩自己的才華,莎蘭德不禁竊喜。然而他接下來問的問題立刻壞了她的心情:她是怎麼自己學會當駭客的?
她能怎麼說?我本來就會了。結果她沒有回答,也沒有道晚安便上床睡覺。
更令她氣惱的是,她突如其來地離開後他竟毫無反應。她躺在床上聽著他在廚房裡走來走去,清桌子、洗碗盤。他一向比她晚睡,但此時似乎也打算上床了。她聽到他進浴室,然後進自己房間關上房門。過了一會兒,她聽見他上床時床架發出的“吱嘎”聲,他們相距不到一公尺,但隔著一道牆。
他們同處一個屋簷下已一星期,他卻從未與她調情。他和她一起工作、問她的意見,當她想得不對時會象徵性地責罵她,當她糾正他時也會坦然接受。真該死,他完完全全把她當成一個“炫”看待!
她下床站到窗邊,焦躁不安地凝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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