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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屋。屋裡似乎沒人。約莫四十分鐘後,一輛沃爾沃開進院子停下,那些年輕人匆匆下車,每個人各拿著一個運動提袋,很可能只是剛游泳回來。但其中一人又回到車旁,從後備箱拿出一樣東西並很快用夾克遮住。儘管布隆維斯特距離頗遠,仍看得出那是一把舊式AK4步槍——他當兵那年這曾是他寸步不離的夥伴。
他打電話報警,隨即對小屋展開為期三天的包圍,一面有媒體作地毯式的報道,而布隆維斯特就坐在第一排,還從一家晚報拿到令人滿意的豐厚報酬。警方則將一截活動房屋拖進布隆維斯特住的小屋院子裡,當作總部。
“熊黨”的落網使他一炮而紅,也開啟了他的記者生涯。但成名的負面效應是,另一家晚報忍不住下了這樣的標題:“小偵探卡萊·布隆維斯特破案記”。寫這篇諷刺報道的是一個年紀較長的專欄女作家,文中提到阿斯特麗德·林格倫書中那個小偵探①。更糟的是,報上還刊登了他嘴巴微張、伸出食指指著方向的模糊照片。
① 阿斯特麗德·林格倫(Astrid Lindgren,1907—2002),是瑞典著名的兒童文學作家,曾寫過《大偵探小卡萊》一書,書中主角是一名少年偵探,名叫卡萊·布隆維斯特,與本書主角姓名卡爾·布隆維斯特極為相似。
儘管布隆維斯特一輩子沒用過卡萊這個名字,卻驚愕地發現從那時起,同僚們都暱稱他為“小偵探”——一個帶著嘲弄與挑釁的綽號,雖無惡意卻也不全然友善。儘管他很敬重林格倫,也愛看她的書,卻很討厭這個外號。他花了幾年時間,在新聞界有了許多更重要的成就後,這個綽號才逐漸被人淡忘,但每當再次聽見仍不免生厭。
此時,他勉強保持鎮靜,微笑著對那名晚報記者說:
“算了吧,自己想點東西寫。這對你是家常便飯。”
他口氣中並無不快。他們多少認識,那天上午布隆維斯特還沒說出最惡毒的批評呢!現場有個記者曾與他共事過。而幾年前在某個宴會上,他還差點釣上TV4電視臺“SHE”節目的那名女記者。
“你今天在裡頭真是言詞激烈,”《每日新聞》的記者說道,顯然是個兼職的年輕人。“感覺如何?”
雖然氣氛嚴肅,布隆維斯特和較年長的記者們卻都忍俊不禁。他和TV4的記者互瞄幾眼。感覺如何?笨頭笨腦的體育記者就這麼將麥克風推到剛跑過終點線、氣喘吁吁的運動員面前。
“我只能說很遺憾法院沒有作出不同的判決。”他略顯慍怒地說。
“坐三個月的牢加上十五萬克朗①的損害賠償,判得可不輕。”TV4的女記者說。
① 克朗(kronor),瑞典貨幣單位,一克朗約合人民幣一元。
“我會熬過來的。”
“你會向溫納斯壯道歉嗎?會跟他握手言和嗎?”
“我想不會。”
“那麼你還是會說他是個騙子囉?”《每日新聞》的記者說。
法院剛剛才判定布隆維斯特誹謗及毀損資本家漢斯一艾瑞克,溫納斯壯的名譽。審理已終結,他並不打算上訴。那麼假如他在法院階梯上重申自己的主張,會有何結果?布隆維斯特決定不去找出答案。
“我以為我有理由公佈我手上的資料,但法院的判決否定了我的想法,我也必須接受司法有其依循的過程。我們編輯部的同仁將先討論判決結果,再決定該怎麼做。我言盡於此。”
“但你應該知道作為記者應該堅持不懈?”TV4的女記者問道。她面無表情,但布隆維斯特卻似乎隱約在她眼中看到一絲失望的否定。
現場記者除了《每日新聞》那個小夥子之外,全都是新聞界老將。對他們而言,他的回答實在不可思議。“我言盡於此。”他又說一遍,但是當其他人都接受了這個說法,TV4的女記者卻仍讓他站在法院門口,然後在攝影機前繼續提出她的問題。她對他的態度特別和善,而他的回答也清楚得足以滿足此刻仍站在她身後的記者們。這篇報道將會成為頭條,不過他提醒自己,這畢竟不是媒體界的年度大新聞。記者們一取得他們需要的東西,便各回各的編輯室去了。
他想走一走,但今天是個風勢猛烈的十二月天,何況接受採訪後他已經覺得冷了。走下法院階梯時,他看見威廉·博格下了車,一定是記者採訪時他就已經坐在那裡。他們倆四目交接,接著博格微微一笑。
“光是看你手裡拿著那張判決書,就值得來一趟。”
布隆維斯特一語不發。他和博格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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