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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翻臉就不認他這四哥。
他終於意識到,他這是陷入到人家的包圍陣營裡,不由得有點懷念起他家小雪了。
要是他家小雪在,他絕對不會孤立無援的。
想到他家小雪,花清邁才想起他此來的目的,他撓撓頭,“先不說什麼算命不算命的了,先說我的事,我和我娘吵起來了,她說我要敢娶小雪,她就把我逐出家門,這正合我的心意,我本來也不想回那個家的,我打定主意離家出走了,連我的東西我都帶出來了,我要住去小雪家,從明兒開始,我正式當酒樓大夥計了,你們恭喜我吧。”
放棄少爺這門不錯的職業,轉行做大夥計,嗯,很有挑戰性。花清遠立即向花清邁挑起拇指,“四哥,遠見啊。”
花清邁見花清遠一副高高掛起的態度,立時像顆鞭炮一樣,被點燃了,“花老六,那時,我們在花家祠堂,當著花家的列祖列宗,可是結過盟的,你說過你會幫我堂堂正正地娶到小雪的,就算我真要做大夥計,我也是要把小雪,光明正大抬進花家的大門,入了宗祠入了祖譜,才去做夥計的,我要給小雪掙個臉面,不能讓她一輩子跟著我不清不楚的。”
花清邁這話,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像一把匕首扎到了花清遠的心上。
花清遠看了一眼坐在他旁邊的程蝶衣,程蝶衣並沒覺出這話有什麼不對的,花清遠看他,他自然地迎著那目光,笑了笑,俊秀的臉上,柔和的光芒,花清遠一把抱住了他,當著花清邁的面,就那樣吻了下去。
這一吻,吻得程蝶衣都有些措手不及,他還未及反應,花清遠已經熱情如火,那瞬間高昂起的火焰,熔化了他所有的意志和思想,甚至忘記了還有一個人站在他們的身邊。
同樣被熔化的還有花清邁的雙眼,他覺得這一瞬間,他不瞎了,他都對不起眼前這一幕。
作者有話要說:下一章我多寫點,汗!
☆、
接吻是個技術活;你需要結結實實地磕幾次牙;才知道舌頭擺在哪裡;如何突破牙關;如何攻城掠地,如何進入那溫暖的地方;攫掘更多屬於彼此的溫暖。
無論是接吻還是床上,程蝶衣都不是花清遠的對手。
他如一個初入迷宮的孩子;在花清遠的身後,扯著花清遠的衣服,由花清遠指引;一點一點的熟悉、一點一點的習慣、一點一點的進入狀態,並一點一點的可以享受。
有時候,程蝶衣也會想,花清遠如此嫻熟,會不會之前做過很多次,有很多個過去。
想到死胡筒時,他也會抑制不住地醋意大發,掐著花清遠的脖子,追問著花清遠,為什麼為什麼這麼懂?
男女的事,懂也就罷了,連男人和男人的事都懂,懂得還那麼透徹,好像拜過師學過藝,把一切做過一萬遍,竟還懂得用潤膚膏,一遍一遍地幫著他做好前戲,還有一次又一次的開拓。
該死的,害得他以為第一次做,得多疼,以後也未免會疼。經花清遠那雙手弄過,配著那溫柔的聲音,還有初升陽光暖和的笑容,就不覺得如何的疼了,他完全地放鬆下去了。
這會是從未有過,這是在騙鬼嗎?讓他的稚嫩襯托著花清遠的成熟,一切怎麼顯得那般違和呢?明明都是第一次。
——騙子騙子大騙子!
每當程蝶衣瞪著微微挑起的鳳目盯著他,慢慢地炸毛時,花清遠就會信誓旦旦地安撫著他,“這一世,你絕對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我這一輩子都守著你,永遠沒有第二個。”至於前世積累出的經驗,那都是前一世的事了,誰還記得。
程蝶衣所有的懷疑,就都消了。
他得承認,他自己很好哄,花清遠幾句話,就是春風撫面,他多少倒刺,都順了。
哎,難道他就不能剛強一把嗎?像外院那個菊仙,上次抓段小樓個滿臉花,段小樓還沒有弄明白到底是什麼惹瘋了菊仙。但剛強的理由是什麼呢?抓抓頭,好像也沒有。
好吧,花清遠說第一次就第一次吧,反正自己是信了。
門外,兩盞大紅的氣死風燈,高高掛在房簷上。
雖然家裡接了電,但花清遠還是每晚都叫人掛紅燈籠,說是看著喜慶,像是夜夜做新郎一樣。
他是新郎,自己是什麼,新娘嗎?程蝶衣鄙視花清遠的目光一道道的,連看燈籠,都不那麼順眼了。
比如今晚,他做到花清遠的上面,已經摺騰好大一會兒了。
花清遠覺得他家小乖又生氣了,自己這老腰不保,又不捨得在程蝶衣面前露出不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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