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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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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聞到手上的一股洗手液的清香,那是董青哲留下的味道,嵌在我的手上。

我不知道事情怎麼會發展成這樣,還是我庸人自擾,總覺得董青哲對我特別的好,比原來更好。

是不是我太希望他能愛上我,所以一切普通的舉動都變成了別有意味。

這樣太不好,整天總是一驚一乍的。

董青哲對我笑了,我高興地歡天喜地,笑容咧到耳根子;董青哲癟嘴皺眉了,我心裡就一揪,生怕他出什麼事;董青哲打掃屋子,怕他累著,搶過來做;他又切菜做飯,怕他切到手,也搶過來做……

我不由自主的想對他好,對他最好。

十一假期的前四天,我敢說,那是我這輩子最放鬆,最開心,最幸福的四天。

我整天飄乎乎的,心情極佳,跟磕了大麻似的興奮,連做夢似乎都能笑出來。

我原本沒有想過,在家裡可以這樣幸福。

爸媽接受我,儘管還是三分鐘一大吵,兩分鐘一小吵,但好歹沒有像原來一樣總是當著我的面怒吼,摔東西,多少能夠讓步和互相體諒;我對他們也沒有隔著心房的隱瞞,我最親愛的人終於處在了離我最近的位置。

更重要的是,董青哲在我身邊,而且他看起來很高興。

我們去遊樂園玩遍所有最驚險刺激的遊戲,到後來,他拽著我的衣角,臉色發白腳步虛浮:“哥,咱回家吧……”。

我們去江邊坐著看江,聞那一股子鹹腥味道,走過跨江橋,在我的慫恿下拿小刀在鐵的欄杆上寫寫畫畫。

我們還去看電影,看驚悚片和動作片,在KTV裡比誰跑調跑得更遠。

晚上回家,他坐在桌前寫作業,我靠在他臥室的床邊,手裡拿一本雜誌,眼睛一直盯著他瞅,一絲一絲的描摹他的輪廓樣貌。

他有時會回過頭看我,然後視線相撞,他輕輕笑一下,又接著寫。

我被他的笑容晃的神情恍惚,真的是亮瞎了眼,特別想撲上去吻他。

回過神來馬上轉頭看雜誌,看著看著眼神又飄到他身上,如此反覆,樂此不疲。

我承認,我的胃口被養大了,我不滿足只是想他,我想親近他,緊挨著他,讓他因為我露出各種各樣的表情,讓他快樂,讓他幸福。

我甚至有的時候公然耍賴佔便宜去親近他,勾肩搭背,小聲耳語,拽著他的手跑完整個鬼屋。

我感覺我自己被誘惑的豁了出去,已經不在乎他對我到底是怎樣的感情。

我是這樣的想和他親近,想和他最親近,即使自我麻痺,如飲鴆酒。

第 6 章

重複了,請戳。

第 7 章

事情的轉折是在第五天。

家庭聚會。

平時像這樣的聚會我是不會去的,理由很顯然,不是一路人,不走一路門。

有時候我都會懷疑,在這個城市的親戚同我見面估計都會認不出我來。

有的時候人就是這樣孤僻,尤其實在面對某些人的時候。

那些人身上帶著你這輩子都無法觸及的東西,陽光,自信,抑或,骯髒,卑微。

沒有人能說出為什麼,明明是同一物種,最後卻在社會上形成這般的魚龍混雜。

這種魚龍混雜裡甚至上演了動物界裡最經典最殘酷的法則。

而基於這種法則之上的就是偏見的目光。

於是,人與人隔離開來。

心的缺口不斷增大,人們惶恐,不甘,傲慢,欲/望橫流,用之以填補。

於是人們互相推搡開來,像是洪荒中巨大的洪流翻滾席捲了天空海洋,掀起帶著無奈味道的鹹腥狂風。

隔閡已成,卻終究只能長嘆一聲無奈。

所以我只能坐在漫天金色的巨大單間的角落裡,拿著一杯茶,看著董青哲笑眯眯的去跟長輩敬酒。

董青哲那天穿了很休閒的衣服,t恤,牛仔褲,運動鞋。

就算是這樣充斥著滿大街的打扮,在我眼裡真是誰都比不上的。

他笑的很漂亮,整張臉閃耀起來。

正是青春的好時候,他這樣年輕有活力,值得所有人去愛,去珍惜。

世界上有那麼多帶著薄繭的手,那麼多的耀人笑容,那麼多伏在桌上靜靜書寫的少年,可是哪一個都比不上他,哪一個都不會再是他,這個世界上只有他。

董青哲這樣優秀,讓我由不得有些飄飄然,有種自家媳婦天下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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