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2/4 頁)
,將材料遞給他,唉聲嘆氣地說,“我現在是一個頭兩個大,一丁點線索都沒有,你看看吧,看看能不能再想□□什麼。譬如,你爸爸被害前有什麼可疑人物出現,他和你媽媽,那段時間有什麼異常表現……總之,你覺得不對勁的地方都說說。是否跟案子有關我們再慢慢研究,反正不能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夙夜心中一凜,又發生了兩起?!那麼就不是個案了。
爸爸的死亡現場,因為特別殘忍血腥,按照常理推測應該是挾怨報復殺人,不過夙夜對此一直持懷疑態度。沒有人比他更瞭解自己的爸爸,以爸爸溫和怯懦的性格,沒理由會和誰結下深仇大恨,以至於達到殺死都不足以洩憤的程度,死後居然還要被剝皮毀屍。
如果是連環殺人案,那麼報復殺人的推測,理所當然就要被推翻了,也間接證實了自己最初的思路是正確的。
但媽媽怎麼會和兇殘的連環殺手扯上關係呢?難道是在酒吧或者ktv裡認識的?
思忖著,夙夜慢慢翻開案卷的扉頁。
裡面第一起案件,發生在2013年7月25日。
b市濱河社群31號樓503室居民範某,女性,漢族,三十九週歲,被殺死在家中。
現場慘不忍睹,被害者死後被剝皮、削肉,剔出部分肋骨、腿骨、肢解、剖腹,□□被切下,子宮和□□均被剖開。
完整剝下的面板經過簡單而細緻的防腐處理,工工整整掛在衣櫥內。
經過屍檢,死亡時間確定為2012年7月25日夜裡22時至23時之間。死因為機械性窒息,頸骨有明顯裂傷,可以肯定是被兇手掐死的。頸部沒有發現可提取指紋,判斷兇手作案時戴了手套。
門窗沒有撬動過的痕跡,室內也沒有被翻動過的痕跡,沒有發現財物損失。據隔壁鄰居回憶,在7月25日夜裡21點多,隱約聽到敲門聲和隨後的開門聲,由此初步判斷為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
現場明顯被打掃過,沒有找到可疑毛髮、皮屑、□□、指紋、足跡等等其他線索。
死者是b市某私營建築企業會計,丈夫是計程車司機,兩年前因車禍去世,現有一女,在外地讀藝校。
據同事反映,範某為人尖酸刻薄、驕橫跋扈,待人接物頤指氣使,同事們背後頗有微詞。
她業務能力一般,和該企業負責人李某有不正當關係,能夠當上會計,全靠李某的鼎力提攜。
☆、35|五 連環血案(3)
經過詳細走訪調查,可以確信李某的妻子並不知道範某和自己丈夫的關係。李某也不止範某一個情人,同時和某酒店女服務員、某文化用品商店女老闆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但都是金錢、利益和*的交換,談不上感情。
李某的個性和某些所謂的中國式傳統男人很像,篤信“外面彩旗飄飄,家裡紅旗不倒”的原則,平日裡對妻子溫柔體貼,對孩子也呵護備至,夫妻關係還算融洽。
而範某和婆家的關係則很冷淡,她一直瞧不起沒什麼文化、在偏遠農村種地過活的公婆,在丈夫過世後,基本上已經斷絕了來往,甚至不允許老人探望自己的孫女。
由此,初步可以排除情殺的可能。
對範某社會關係的調查也沒有取得線索,她社會交往相對簡單,除了單位同事,就是業務往來的關係戶。
在丈夫過世前,也曾有過兩段短暫的婚外情,但都不了了之,和李某有私情後,大概是顧慮到對方是自己的衣食老闆,還算本分規矩。
雖然對她心存芥蒂的人不少,不過要以此作為殺人的動機又顯得太過勉強。
和夙正亭被害案一樣,現場慘烈如屠宰場。如果不是極度的仇恨,為什麼要在死者死後,不惜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進行幾乎是碎屍的行為呢?
要知道,對於兇手來說,在罪案現場所做的事情越多,留下線索的可能性就越大;逗留的時間越長,被發現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究竟是什麼目的,值得兇手不惜如此犯險?
夙夜琢磨了良久,也沒能想出答案,只好接著看第二起案件。
發生在2013年8月30日,和上一起案件如出一轍,同樣是入室殺人案,被害人同樣是女性,離異,年齡41歲,死因同樣是機械性窒息,屍體同樣被剝皮、剖屍、削肉、剔骨、肢解……
盯著血肉模糊、斷肢殘骸的現場圖片和屍檢報告,夙夜沉思了良久。
“怎麼樣?是不是跟你爸爸那起案子很像?”邵壬煩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