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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地揉了揉眉心,夙夜看得太久、太細緻,半天也沒有翻動一頁,他等得實在不耐煩,忍不住開口,“現在警方已經決定把三起案件併案調查。”
夙夜慢慢整理著自己的思緒,好半天才淡淡道:“知道庖丁解牛的故事吧?”
“嗯?”邵壬被他問得一愣,隨即答道,“當然。”
“要把屍體處理到這種程度,一般人絕對做不到。切口非常整齊,兇器無疑是一把特別薄而鋒利的刀,自筋骨相接的縫隙處插入,順著骨節間的空處卸骨。嫻熟利落堪比古代傳說中的庖丁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兇手對人體解剖學有一定研究,是從事屠夫、醫生、廚師之類經常接觸刀具的職業。”
“我們也是這樣想的,可是排查了幾千人,還是一丁點線索也沒找到。”邵壬喟嘆。
“作案手段如此殘忍的,從機率上來說,基本上都是男性。”
邵壬微微頷首,表示贊同:“採取扼殺手段,在體力上必須要佔有絕對優勢,我們也傾向於是男性兇手。”
“兇手是很細心的人,受過良好的教育,對刑偵有一定程度瞭解,所以現場才會打掃得那麼幹淨利落。另外,據我所知,用香油、鹽、蠟等簡單材料給屍體防腐,是古代埃及人制作木乃伊的方法。這也說明他是個頗有學識的人。”夙夜抬眼,把案卷遞還給他,慢吞吞說道,“至於我爸爸的案子,你們應該調查過了,他根本就是個好好先生,得罪人的可能性不大。可是,如果兇手是衝著我媽來的,就沒法解釋我媽幫他湮滅罪證的行為。”
“會不會是你媽媽……”邵壬小心翼翼睥睨夙夜臉色,似乎難以啟齒,“跟兇手有什麼特別的關係?你知道,有些案例,特別殘忍的殺戮手段,往往代表著強烈的妒忌。”
夙夜默然了一會兒,搖搖頭:“我不知道我媽媽跟他有什麼關係,不過我可以斷定,兇案現場所表現出來的,絕對不是妒忌。”
“你做出這個判斷的依據是什麼?”邵壬懷疑。
“如果是出於妒忌,就沒法解釋現場被害的另一具女屍。”夙夜慢條斯理地解釋道,“你們應該調查得很清楚,她是我家隔壁賣滷味的鄰居,平日裡那個時間段是不在家的,那天是因為有事回家取錢,才發生了不幸。我家是命案的原始現場,她又是在意外的時間點出現,所以我斷定,她純粹是個倒黴的目擊者或者說是誤闖入者,結果被殺人滅口。兇手對她的屍體進行剜眼、剝皮、剖屍等行為,必然不是為了報復或者妒忌,而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某種變態心理。以此類推,我爸爸也不應該是兇手的目標。”
“哦?”
☆、36|五 連環血案(4)
“那天我爸爸上四點班,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在那個時間段他也不應該出現在家裡。”夙夜解釋道。
“這個情況我們也瞭解過了,”邵壬撓撓刺癢的頭皮,“你爸爸是因為搬貨時不小心砸傷了腳,才突然回家休息的,所以兇手要麼是熟人,知道他當時在家;要麼本來的目標就是你媽媽。可是這也說不通,如果兇手要殺的人是你媽媽,你媽媽就更沒理由包庇他。”
對於這一點,夙夜也困惑不已。
邵壬沉吟片刻,又問道,“你認為你媽媽在這起案件中,到底承擔了什麼樣的角色呢?”
夙夜垂著眼,半晌才抬起頭,表情木然,聲音微微低啞:“我父母的確感情不好,但我媽也絕對不可能和外人勾結殺死我爸爸。畢竟,這對她來說,是要承擔完全沒有必要的風險。她若是實在不願意跟我爸爸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大可以選擇離婚。所以,我更傾向於她只是單純的事後包庇者。”
“或者兇手是一時的激情殺人?”邵壬眉毛聳動了下,猜測道。
夙夜搖頭否認:“不可能,如果是激情殺人,兇手肯定會表現得非常慌亂,可是現場根本看不到任何慌亂的痕跡。”
“三起案子的被害人,從職業到社會關係,沒有任何交集之處。”邵壬使勁撓撓頭,滿面愁容地說,“我現在真是一籌莫展了。”
“ofthethings。”夙夜盯著只剩下斑駁油漬和零星調料痕跡的燒烤盤,沉默良久,忽然幽幽道。
“嗯?”邵壬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凡兩個物體接觸,必定會產生轉移現象。即會帶走一些東西,亦會留下一些東西——法國法證之父埃德蒙·羅卡建立的黃金定律。如果是連環殺手,肯定會有標的性,他必然帶走了什麼,又留下了什麼。”夙夜依舊直愣愣地盯著燒烤盤,空洞恍惚的目光表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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