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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軍事制度中有一點非常重要,即軍官團與士官團的制度。軍官團從前是以團為範圍,團長為核心,師長為輔導;士官團是以連為範圍,士官長為核心,連長為輔導。軍官團與士官團最重要的兩件事情是人事與教育。在德軍的編制上,師長下設兩個副官,一個是人事副官,一個是教育副官,師長透過兩位副官的作業來輔導下屬的幾個團。所以,平時幹部們除了受學校教育之外,在任期間,一個團還要把營連排的建制打破,只包含軍官,這一個抽象的名詞就稱為軍官團。它既不是一個建制,也沒有編組,而是指全團的軍官。團長的責任就是教育與輔導這些軍官,輔導包括人事與教育。所以軍官團教育就要注意每一位年輕軍官的理想、前瞻與發展,幫助他們規劃教育程序以及未來職務升遷,我們常常發生“好人不求職”的情形,完全以上級的分配為依歸,這種人常常耽誤了前途;還有一種人就是到處鑽營,有一句話形容得最為貼切:有人便有事,沒人別求事。所以到了今天為止,我們的建軍還沒有上軌道,就是因為軍官團體制不健全所致。
再談到士官團制度。士官長是一種職務,不是階級,本來一個連裡面有一個士官長的編制,但是國軍最後卻將士官長變成一種階級,如此一來,一個連裡面多了好幾個士官長,既然是士官之長,是士官團的帶頭人,怎麼可以有幾個士官長呢?這不就等於一個家庭裡面有幾個爸爸嗎?如何安排士官的人事晉升及教育訓練,加強學術修養,優先學習新裝備的使用,都是士官團的責任,但是這些事都沒有人管。好的主管雖然會主動去安排,但是總部卻沒有設計成一個體制,指導與鼓勵部屬,完全讓部屬自生自滅,這不是建軍應有的態度。
有一次我與一位中共的師級幹部在美國相見,他向我抱怨中共的高幹子弟胡作非為。我告訴他:“這是屬於你們內政的問題,我不應該加以批評,不過,我現在以純學術的立場來分析這件事。以道德的標準來說,軍隊及百姓的確會看不慣高幹子弟的胡作非為以及他們勾搭高階衙門的行為,但是事實上,共產體制國家提倡無產階級專政,在這種狀況之下,樣樣事情都要集中到中央執行,民間以及下級部隊、地方政府,都無權過問。試問你們還有什麼機會可以做到經濟起飛?在一個極權國家裡,只有如此,經濟才有希望。英文“起飛”是take off,也就是開始的意思,如果不是由高幹子弟來做,直接由高幹子弟聯絡,就無法得到政府的支援,開始大貿易。這麼一來,還有什麼經濟起飛的機會。”那位師級幹部聽了之後恍然大悟,完全同意我的看法。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共一定可以控制整個東方的經濟,與西方抗衡,到那時候,中國就可以變成大中國了。所以我建議他不妨與高幹子弟多聯絡。不過,站在道德的立場,這件事就另當別論了,能否在國家的制度上、法制上得到許可,以及如何取得一個平衡點,完全要看政府頂峰的全面看法。我認為應該承認體制,因為有制就有法可以循,有法就可以管制。
動員體制(1)
(一)國家動員
以軍方的系統來說,動員分成國家動員、軍事動員與軍隊動員。這種方式有其缺點:第一,沒有明確的部隊動員與軍事動員的責任劃分;第二,最上有國家動員,但是最下只到軍事動員而已。所謂國力應該有四大區分———政治、經濟、心理、軍事,但是我們沒有政治動員、經濟動員和心理動員。心理動員還有人在學術上提,而事實上真正有做到的恐怕只有父親掌握最多。在抗戰前、抗戰中和抗戰後,他都逐步做到。在心理動員方面有新生活運動;在經濟動員方面有弊制改良,以配合不得已的通貨膨脹(當時通貨膨脹也是因為財政部門受到中共滲透,使得我們財務上若干政策中了中共的計,例如黃金儲蓄。這種情形都是因為沒有做到經濟戰而產生的後果);我們雖然做到了軍事戰,但是軍事戰略和野戰戰略之間並沒有明確劃分,軍事戰略重點應該在建軍備戰,而野戰戰略則由戰區管制,不過二個或二個以上的戰區如何共同來策劃一個行動,這就屬於參謀本部軍事戰略的範疇了,所以軍事戰略要管全程的野戰戰略。
(二)守勢動員與攻勢動員
國內有一個專門的動員訓練班,原來是以日本人的動員訓練為標準,後來我認為日本人的那一套不適合我們,父親也認為國軍自己要有一套動員的方法,日本人的那一套方法給我們參考就好。
動員分攻勢與守勢兩種。以守勢動員來說,國家動員愈晚愈好,過早會搗亂社會結構、經濟結構及行政結構。整個國家進入動員狀態後,又恢復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