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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制度改採美製,遂改為先當團長後當師參謀長,然後升副師長、師長。我跟父親說這種制度有兩個壞處,第一,在人情方面不上路,例如有三個團長,原來是生死弟兄,好得不得了,等到要升師參謀長時,三個團長搶一個師參謀長,這三個人就變成冤家了;第二,從理智方面來說,父親常說要先全盤歷練,瞭解了全盤之後,再去負一部分的責任時,才會主動配合整體的需要。換句話說,當師參謀長能瞭解全師的需求,等到成為團長時,他知道他這個團在全師裡是一個什麼樣的位置,他會自動地來配合,等到師長下命令,他心理上早已有準備,知道在這種狀況之下,下一步應該做什麼。
當初在軍中的時候我還為了這個問題爭論過一段時間,可是我們的長官並沒有加以思考,認為規定先當團長就是先當團長,沒什麼好爭的,先當團長或是師參謀長都一樣。其實這是不一樣的,從前是先當師參謀長或是軍裡的處長,然後再當團長,就是要軍官先知道全面,先觀摩別人如何領導全域性。
德軍有一個規定,要先當過師的二種科長以上,才能當師參謀長,例如你歷練過參一、參二,我只有歷練過參三,你比我優先當師參謀長,因為你有二個幕僚部門的經驗與知識,所以有些人寧可當過三個不同科的科長,再去接師參謀長。德軍一個主官下有兩個副官,一個是人事副官,一個是教育副官。換句話說,一個主官要負責兩件事情,把人事擺在副官處。我們沒有人詳細研究為什麼美軍多設了一個人事處,其實美軍是按照法軍的制度,而法軍的制度是拿破崙制定的。我認為美軍是參考孫子兵法,“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參一管人事、參二管情報、參三管作戰、參四管後勤,參五是全盤性的,甚至於把軍政府擺在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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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編制(1)
軍官制度裡,過去有軍官與軍佐之分,我們把軍佐看成低於少尉一等,這是完全錯誤的。軍中的文官有一種是與軍官分擔機密者,稱為佐官,與從前的軍佐不同;另一種則是與士官分擔機密者。在外國都有staff sergent,我們只有戰鬥士,既沒有技術士又沒有參謀士,後來技術士有了,但是還是把他們看成作戰士。我在裝甲兵司令部的時候,技術士的地位則是自成一體的。
特種人員應該有特種的人事制度,我們應該設立一個專家的職位,這種職位在美國就叫做warrant officer,我們將這個名稱翻譯為準尉是不對的,因為準尉這個階級是不正常的,而且准尉這個名稱總是被認為其地位在少尉之下,正確的名稱應該是佐官,意思就是輔佐軍官,與軍官共同擔負機要的人。他的身份是軍中的專家,階級從一級到九級,佐官在某個等級以上還可以進軍官俱樂部。例如一個雷達專業人員,可以從佐官一級二級三級一直升到九級,仍然從事雷達的工作,我們現在如果派一個軍官去管理雷達業務,他不是專業人員,也搞不清楚狀況,即使受了專業的訓練,過幾天又會因為階級升遷而調走,造成軍中的損失。
此外,專家(Expert)和專業士(Specialist)是不同的,美軍廣播電臺的廣播員都稱自己為新聞專業士某某人,如“本新聞由一等專業士(Specialist)編纂,由三等專業士(Specialist)報告”;如果換成我們中國人辦的電臺,一定又是由一箇中校與一個少校擔任。我們把軍官系統混淆了,其壞處是專業性工作無法持久;美國的專業士則是一直做下去,一直做到九級,到最後他的薪水可以相當於中校。所以任何一個幹部都有機密等級的考核,階級升了,機密等級不一定升。
舉例來說,英國有一次要到德軍後方做個突擊,他找了四個專家,這四個專家是從監牢找來的死刑犯,一個是開鎖專家,一個是爆破專家,四個人最後把任務達成安然回防,由英女皇親自頒贈勳章,得到吊襪帶勳章。這個吊襪帶勳章是英國最高榮譽的勳章。(古時候有一個英國國王贈勳時,大家都得到勳章,只剩下一個功勞最大的大臣沒有得到勳章,這個大臣也覺得奇怪,心裡想:“我出生入死貢獻這麼大,怎麼會沒有?”結果旁邊有一位大臣悄悄對國王說:“這個人功勞很大,幾乎是首功,您怎麼沒提到他?”國王笑了一笑說:“現在我們的勳章已經發完了,大家覺得這次的贈勳公平嗎?”底下沒有人說話,國王便說:“你們不講,我來替你們講,某公爵這麼大的功勞,結果沒有列入受勳名單中,這是一件極不公平的事情,但是他現在身為公爵,還有什麼獎可以給他呢!其實我早已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