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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否意味著男人在數量上過於氾濫,應當由女人來對他們加以篩選而淘汰掉大多數?
我真正要說的是:性生理現象的類比不能成為性別褒貶的論據。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常常會聽到在男女之間分優劣比高低的議論,雖然不像這樣披著一層學問的外衣。兩性之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差異是一個明顯的事實,否認這種差異當然是愚蠢的,但是,試圖論證在這種差異中哪一性更優秀卻是無聊的。正確的做法是把兩性的差異本身當作價值,用它來增進共同的幸福。
超出一切性別論爭的一個事實是,自有人類以來,男女兩性就始終互相吸引和尋找,不可遏止地要結合為一體。對於這個事實,柏拉圖的著作裡有一種解釋:很早的時候,人都是雙性人,身體像一隻圓球,一半是男一半是女,後來被從中間劈開了,所以每個人都竭力要找回自己的另一半,以重歸於完整。我曾經認為這種解釋太幼稚,而現在,聽多了現代人的性別論爭,我忽然領悟了它的深刻的寓意。
寓意之一:無論是男性特質還是女性特質,孤立起來都是缺點,都造成了片面的人性,結合起來便都是優點,都是構成健全人性的必需材料。譬如說,如果說男性剛強,女性溫柔,那麼,只剛不柔便成脆,只柔不剛便成軟,剛柔相濟才是韌。
寓意之二:兩性特質的區分僅是相對的,從本原上說,它們並存於每個人身上。一個剛強的男人也可以具有內在的溫柔,一個溫柔的女人也可以具有內在的剛強。一個人越是蘊含異性特質,在人性上就越豐富和完整,也因此越善於在異性身上認出和欣賞自己的另一半。相反,那些為性別優劣爭吵不休的人(當然更多是男人),容我直說,他們的誤區不只在理論上,真正的問題很可能出在他們的人性已經過於片面化了。借用柏拉圖的寓言來說,他們是被劈開得太久了,以至於只能僵持於自己的這一半,認不出自己的另一半了。
2000�10
第一卷 第八十七章
?好夢成真……這是現在流行的一句祝詞,人們以此互相慷慨地表達友善之意。每當聽見這話,我就不禁思忖:好夢都能成真,都非要成真嗎?
有兩種不同的夢。
第一種夢,它的內容是實際的,譬如說,夢想升官發財,夢想娶一個傾國傾城的美人或
嫁一個富甲天下的款哥,夢想得諾貝爾獎金,等等。對於這些夢,弗洛伊德的定義是適用的:夢是未實現的願望的替代。未實現不等於不可能實現,世上的確有人升了官發了財,娶了美人或嫁了富翁,得了諾貝爾獎金。這種夢的價值取決於能否變成現實,如果不能,我們就說它是不切實際的夢想。
第二種夢,它的內容與實際無關,因而不能用能否變成現實來衡量它的價值。譬如說,陶淵明夢見桃花源,魯迅夢見好的故事,但丁夢見天堂,或者作為普通人的我們夢見一片美麗的風景。這種夢不能實現也不需要實現,它的價值在其自身,做這樣的夢本身就是享受,而記載了這類夢的《桃花源記》、《好的故事》、《神曲》本身便成了人類的精神財富。
所謂好夢成真往往是針對第一種夢發出的祝願,我承認有其合理性。一則古代故事描繪了一個貧窮的樵夫,說他白天辛苦打柴,夜晚大做其富貴夢,奇異的是每晚的夢像連續劇一樣向前推進,最後好像是當上了皇帝。這個樵夫因此過得十分快活,他的理由是:倘若把夜晚的夢當成現實,把白天的現實當成夢,他豈不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這種自欺的邏輯遭到了當時人的鬨笑,我相信我們今天的人也多半會加入鬨笑的行列。
可是,說到第二種夢,情形就很不同了。我想把這種夢的範圍和含義擴大一些,舉凡組成一個人的心靈生活的東西,包括生命的感悟,藝術的體驗,哲學的沉思,宗教的信仰,都可歸入其中。這樣的夢永遠不會變成看得見摸得著的直接現實,在此意義上不可能成真。但也不必在此意義上成真,因為它們有著與第一種夢完全不同的實現方式,不妨說,它們的存在本身就已經構成了一種內在的現實,這樣的好夢本身就已經是一種真。對真的理解應該寬泛一些,你不能說只有外在的榮華富貴是真實的,內在的智慧教養是虛假的。一個內心生活豐富的人,與一個內心生活貧乏的人,他們是在實實在在的意義上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把第一種夢稱做物質的夢,把第二種夢稱做精神的夢。不能說做第一種夢的人庸俗,但是,如果一個人只做物質的夢,從不做精神的夢,說他庸俗就不算冤枉。如果整個人類只夢見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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