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第1/4 頁)
管了藏經洞之後,決定把劫後剩餘藏品運交京師圖書館保管,結果是從敦煌到北京,這批卷子一路遭劫,劫掠者都是以權謀私乃至監守自盜的官員和名流。斯坦因和伯希和盜走的文物至少都繳給了各自的國家,被他們的博物館精心收藏起來,日後尚可供賞析研究,而這些同胞所獲的贓物卻統統進了私宅,然後又大量地流失於市場,敦煌這一部分藏品的數量和麵貌已經成了永遠不可知的謎。
我無意替斯坦因等人辯護。他們當年獲取敦煌文書的手段絕非光明正大,說得上坑蒙拐騙,他們的考古挖掘不乏破壞性行為,他們運走中國文物更是屬於帝國主義行徑。但是,我承認我的心情是矛盾的。藏經洞發現之時,清朝政權處在風雨飄搖、朝不保夕之中,地方政府極其昏庸,看守莫高窟的王道士又如此愚昧無知,這一切已經註定了洞內藏品的悲慘命運。外國考察家在那個時候到來,完完全全是乘虛而入,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擋他們滿載而歸。而如果他們不來,在那種混亂的局面下,藏品也幾乎必定會被我們自己的同胞糟蹋殆盡。像斯坦因這樣的人畢竟是懂行之人,他知道這些文物的珍貴价值,他在每次考察後撰寫和出版詳盡的考古報告,並把相關材料交由沙畹等專家整理刊佈,便是最好的證明。伯希和更是一代漢學大師,雖然他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敦煌學上,但他在懂得敦煌文物的價值方面絕不遜於斯坦因。在當時的中國,肯定有學術能力不亞於甚至超過他們的人,例如羅振玉和王國維。可是,也正是在當時的中國,以區區布衣的微弱力量是無論如何抵禦不了全域性性的腐敗的。因此,封閉了幾乎一千年的藏經洞真是開啟得不是時候,等待著它的寶藏的只有兩種前途,不是淪落異國,便是毀於故鄉。出於民族自尊心,我堅決反對前一種結局。但是,如果我真正珍惜這些文化遺產,我就不得不兩害相權取其輕,寧願它們被儲存著而不是被毀滅掉,哪怕是儲存在中國之外的某些地方。只要它們還存在著,就有回來的可能,即使回不來,也比不存在好得多。
歷史不容假設,發生了的事終究已經發生了。可是,我忍不住還要作第二個假設:如果莫高窟第十六窟甬道左牆沒有在一百年前的那一天裂出一條縫,如果這條縫推遲三十年甚至一百年裂出,從而把藏經洞的發現也相應推遲,情況是否會好得多?回答似乎應該是肯定的。然而,想到在我們今天的各種重大工程方案中,文物保護仍被擺在非常次要的位置上,想到各地不斷髮生的目光短淺的和利慾薰心的破壞文物事件,我的信心又有了一點動搖。以我們今日的國力和覺悟,敦煌文物大規模外流這樣的事情的確不會發生了。但是,如果我們沒有進一步的覺悟,不但對民族負責,而且對人類負責,中國境內的一切歷史遺物,不管是露在地面上的還是仍然埋在地下的,不但把它們看做民族的財產,而且把它們看做人類的文化遺產,如果我們沒有這樣的覺悟,它們在我們這裡就始終是非常不安全的。我們已經很當然地認為外國人掠走中國文物是對我們的民族犯罪,有朝一日倘若我們還當然地認為中國人破壞中國文物是對人類犯罪,我們才算真正從敦煌痛史中吸取了教訓。
在事隔將近一個世紀後的今天,流散在外國的敦煌文獻的主體部分業已整理出版,相關著作正陸續翻譯成中文。遙想當年羅振玉、王國維等人奔走於八寶衚衕……伯希和在京的臨時居處……的匆忙身影,董康、胡適、鄭振鐸、王重民等人在國外圖書館裡埋頭抄錄的辛勤姿勢,相比之下,中國今日的研究者的條件不知要好了多少倍。在一定的意義上可以說,敦煌文獻已經成為全人類的共同財產,因而也能被中國學者共享了。那麼,我期望中國的敦煌學研究會有一個大的發展,以此證明我要提出的第三個假設:如果敦煌文獻未曾大規模外流,敦煌學的大本營就不會在日本或者法國。
2000�9
第一卷 第八十六章
?一個男哲學家告訴我們:男人每隔幾天就能產生出數億個精子,女人將近一個月才能產生出一個卵子,所以,一個男人理應娶許多妻子,而一個女人則理應忠於一個丈夫。
都是從性生理現象中找根據,結論卻互相敵對。
我要問這位女精神分析學家:精子也很像一條輕盈的魚,卵子也很像一隻遲鈍的水母,
這是否意味著男人比女人活潑可愛?我還要問她:在性生活中,男人射出精子,而女人接受,這是否意味著女性的確是一個被動的性別?
我要問這位男哲學家:在一次幸運的性交中,上億個精子裡只有一個被卵子接受,其餘均遭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