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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清晰:“我有空的,能開會的”,出來當代表。但就是這件事,為水後來被停止工作埋下了伏筆——後來,他這一舉動被認為別有目的,是“為了建立自己的群眾基礎”。
居委會
1951年4月20日,上海市召開街道里弄代表會,民政局長曹漫之提出要加強里弄組織,將原有的人民冬防服務隊改組為街道里弄居民委員會。會議最終確立以工人住宅區梅芳裡為試點,摸索建立居民委員會的經驗。
一個月後,梅芳裡38 條里弄推選代表53 人,選出委員15 人組成居民委員會,設總務、福利、安全、衛生、文娛五個組。6 月8 日,正式掛牌成立梅芳里居民委員會。
而這一年冬天,鼎寧、瑞清里居民委員會籌備會,也在水大博的主持下成立。由屋代表提名101個候選人,然後透過三次選票,產生委員17人。水大博並非不懂“政策”。在居委會選舉中,“瞭解政府的政策是要以工人階級領導”的,因此“大家商量推出了曹鏡坤”,水大博只任副主任。17名委員中,職工成份4人,失業工人3人,學生1人,小販1人,洋行買辦1人,家庭婦女6人,評彈1人。
至1952 年底,上海市共建立居委會3891 個,委員49854 人,涵容人口421 餘萬人,佔全市人口的85%,全市街道里弄的90% 。其中以居民代表會議組織形式,建立居委會的有34 個,其他的都是從冬防隊轉變而來。
水大博當選副主任沒多久,矛盾就出現了。直接原因是,“符合政府要求的可以稱為合格的積極分子”不出來工作,而“真正掌握權力的是水為首的冬防隊人員”。調查報告稱,“水透過拉攏落後分子把持居委會”,導致一些人認為“居委會離了水大博不行”。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舊上海 新上海(28)
而事實上,水大博的確有權威。工人出身的王雲軒等兩個積極分子,力圖取代水,但沒有威信,一說話“大家就吵”;而水大博“一句話,大家就寂靜”。
這一權威顯然是民間性的,而水大博還主動有意尋求這種民間認同基礎,他“迎合落後分子的胃口,時常說自己是自願出來為居民服務,不去聯絡上級的。說人家(其他幹部)要出風頭,有事無事到辦事處、派出所去”,因而很多居民都擁護他。
這樣一來,區政府對這個居委會深感不安,所以並“不批准這一組織,佈置里弄工作是透過積極分子王雲軒進行”。然而,區政府也不得不承認,“王在群眾中沒有名義,威信無法建立,工作是有一定困難。”因此,最後“不得不仍透過水等去工作”。
另一個讓區政府不安的資訊是,水大博不僅不支援王雲軒,而且與原負責民警孫某拉拉扯扯,當孫在“三反”運動中被批鬥時,水主持大會,“公開暗示群眾‘大家要公正講話,不要打落水狗’”。
1951 年4月,曹漫之在《街道里弄組織工作總結及今後任務》的報告中說:“居民委員會的性質是居民自己的福利組織不是行政機構,不能擔負行政任務行使行政權力”,稍後的一份檔案中也強調,“街道里弄居民的組織性質,應該是群眾性的居民居住生活福利安全的自治組織,不是一級政權”。
但考查上海市居民委員會的歷史,可以發現解放初期,居委會的任務是相當繁重的,其中政府事務佔了大頭。以1952 年對久安裡的調查為例,兩大方面工作中,“運動佔80%,日常工作佔20% ”,前者包括1950 年防轟炸搞防空, 1951 年抗美援朝捐獻,制定愛國公約,五一大*,國慶慶祝活動;1952 年三反、五反,愛國衛生,改造舊警察,禁菸禁賭,司法改革,勞動就業登記。日常工作則包括福利、優撫烈軍屬、文教、衛生、調解與治安幾大類。
與繁重的政府事務相應,居委會的實際權力增大,問題也接續出現了。
整頓,再整頓
“毛澤東同志,你是我們全國最偉大的領袖,所顧到的事情很多,但我們身居在上海的小市民,所感到的痛苦和壓迫是上級所不知道的……”這是1951年12月9日,上海市民李某寫給毛主席的信。反映的是部分市民對居委會工作的不滿,居委會雖然只是“居民居住生活福利安全自治組織”,但權力太大,比如可以強迫派崗,或者利用特權“請人代值”。
上海民政局根據此信進行了專門調查,在給市政府的報告中,承認李某反映的情況的確存在,甚至更為嚴重。民政局認為,原因是由於居委會由冬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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