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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用房、投資性房產或傾其所有投資數百萬到自家住用的房產上了。事實證明,如果你自己住用,該房產就根本不是投資專案而是單純的消費品。因為這並不像投資行為那樣,你擁有房產並把它產生的租金收入存入銀行,你是自己住在那所房子裡,實際上等於放棄了租金收入。
設想銀行已經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操作中的失誤,他們很可能不再以10~20倍於房產主收入水平的資金數量提供房產抵押貸款了。簡單的算術就可以顯示,如果他們拉回控制桿,開始以更合理的、相當於房產主收入5~6倍的資金數量簽訂貸款協議,房產價格就不得不下調40%~50%,從而使民眾的理財方式也相應變化——除非買房者自願簽訂大規模付款的購房合同;而迄今為止,一般購房者顯然都不再想那麼幹了。
底線是,我們可以預計到房地產價格還會繼續下跌,全美國範圍的跌幅大約25%~30%,沿海地區以及拉斯維加斯和鳳凰城的跌幅會接近40%~50%。到此為止發生的所有事情還只是序曲。早期的喪失抵押品贖回權案例主要涉及那些非自住房產投資的專案,有些屬於第二處房產和度假用房。喪失抵押品贖回權案例還將很大程度地涉及自住房產的貸款物件。最大量採用負債手段投資的買房者最先受到衝擊,但是現在,甚至連更保守的買房者,即便僅用自己儲蓄的20%投資買房,也會看到他們的儲蓄連同他們的房產一同價值蒸發。
這究竟是房產市場崩潰,還是資產清償力的危機?抑或是我們整個金融體系已經徹底瓦解?在房價下跌的初始階段,受到衝擊的還不是普通房屋擁有者。事實上,平均而言,典型的買房人這一時期過得相當不錯。想象一下,一個住房擁有者,其所佔房產的估價大約在25萬~50萬美元,打算賣掉這所房子。他(等於)有25萬美元的銀行賬戶,沒有這所房子他也就沒有這筆錢。現在設想他向銀行借貸100萬美元去購買一所價值100萬美元的房屋,一塊錢現金都不用花。他可以在新買的房子裡舒適地過上一兩年,其間只需支付很少的一點根據可調節抵押貸款利率和起始稅率算出的貸款利息;再過上6~9個月,不用付利息,直至銀行取消其抵押品贖回權,此時他就必須搬出他這所價值百萬的大房子了。設想他所在住區現在的房價已經下跌至價格高峰到來前的原有水平。現在他從銀行借貸25萬美元來購買他原先擁有的價值25萬美元的舊房子,而他還有25萬美元的現金存在銀行裡。天知道怎麼回事,在怪圈交錯的市場上,總有25萬美元在前面候著他。與此類似的演算法可以顯示,有人坐地不動,在市場高峰期給自己的房產重新融資100萬美元,然後用這筆錢買車買船,支付種種個人花銷,就像學生利用助學貸款或信用卡貸款一樣便利。等到銀行沒收他的百萬美元房產抵押贖回權,他無非搬回自己原先價格便宜的舊家而已。
第三章 當前的金融危機(4)
當然,在這個怪圈中,輸家是貸款提供方。他們給一處住房貸款100萬美元,最終卻發現劃歸自己賬簿上的該房產現價只有50萬美元,況且這一房產只能在現今低迷的房產市場上銷售了。他們真真切切損失了50萬美元。儘管誰也無法概括所有形形色色的案例,這個簡單的例子卻已能夠說明,銀行和貸款提供方才是這場高度負債平衡技巧體操比賽的輸家。而贏家是那些賣出自己住房或在市價高峰期重新融資自己房產最後又在房產下跌時脫離該房產的抵押贖回的人們。我不想把罪責歸咎於哪一方,儘管有許多方面和許多人難辭其咎。我想表明的只是:銀行在這場混亂中蒙受的損失最大。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儘管房地產價格攣縮是這場金融危機的肇事者,真正的損失並非落在大街道而是落在了華爾街頭上。那些持有大量極端高價房產的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他們在世界範圍內的投資客戶現在都成了真正的輸家。這件事還可以告訴你:如果你想協助市場戰勝這場危機,你的主要力量應當付諸金融系統而不是房產主,無論這在政治上是否受歡迎。
當然,到此為止我們談論的都是總體性的危機。我們應當超越簡單的具體事件去看看真實的人性在這場危機中受到的傷害。當商業銀行和抵押貸款投資機構在這場慘敗中蒙受叮噹作響的真實資金損失,同時發生的還有人們的人性成分遭到極為嚴重的扭曲和傷害。
意欲以最適度方式購買房產的人們顯而易見是被瘋狂慫恿客戶的房產代理機構、評估機構、貪婪的抵押款償還違約者以及欺詐性掠奪資產的借貸方推入險境,對超過支付能力的房產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