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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豈不更好。但是更主要的,還是要作為一種作戰意志和堅定信念的口號來理解。正是這些口號,使作戰部隊激發了頑強的戰鬥作風。
有的人認為四平沒有守住,就說“四平不是馬德里”。其實,“化四平為馬德里”這個句子在這裡用的是既形象又準確。30年代,西班牙的馬德里保衛戰與四平保衛戰有許多相似之處。那次戰役也正是西班牙軍閥佛朗哥集團在外國勢力的支援下挑動內戰,西班牙人民在自己政府的領導下在馬德里進行英勇抵抗。同樣可惜的是,馬德里最後也落入敵手。
保衛馬德里的戰爭從1936年10月起,前後堅持兩年又5個月,由於英法等帝國主義國家用虛偽的所謂“不干涉”政策幫助侵略者,馬德里在1939年3月陷落。
在這一時期指導東北嚴重鬥爭的過程中,黨中央和毛澤東有一個基本的觀點,這就是毛澤東在修改1946年7月7日東北局《關於東北的形勢和任務》的決議中闡述的一句話:
與其不戰而失如此廣大地方,將來不能收復,不如戰而失地,將來還可收復。況且戰的結果,除若干城市要道還可能失去外,我也有粉碎蔣軍進攻收回許多失地之極大可能。因此,全黨必須下最大決心,努力準備一切條件,粉碎蔣軍進攻,以戰爭的勝利去取得和平。
這段話是毛澤東親自寫的,說得是再明白不過了。
第三,我軍的傷亡損失不應作為否定四平保衛戰的理由。
此役我軍傷亡8;000餘人,而且都是老骨幹。這確是很痛心的事。但是,甘蔗沒有兩頭甜,要戰鬥就會有犧牲。在中央看來,在當時抓住時機打一兩個大勝仗實在是太重要了。所以,在中央的電報指示中反覆講到“不惜重大傷亡(例如一萬至二萬人)”(3月27日電)、“不惜任何犧牲”(3月24日電)、“尤其是不惜犧牲”(3月25日電)、“不惜重大犧牲”(3月25日電)。可見中央的決心何等之大。
第四,作戰樣式的特殊也不應該成為否定四平保衛戰的依據。
四平保衛戰同其他戰役一樣,在作戰指揮上有許多經驗教訓可以總結。打城市防禦戰,確實不是我軍的長處所在。但是,採取什麼樣的作戰樣式,只能依據主客觀條件而定。四平保衛戰時,敵未料到我軍在此有防禦,而採取逐次增兵的辦法,這就便於我軍在預設陣地上將敵各個擊破。
在已正式出版的《毛澤東軍事文集》第三卷中收錄了一篇題為《四平防禦戰不能成為一般作戰方針》的電文。有人認為此文中“四平防禦戰為一時特殊條件所致,不能成為我一般的作戰方針”一句,是對四平保衛戰的批評。這是有誤解的。
首先,通觀此電全文,本意恰恰是說明了四平保衛戰採取的特殊作戰樣式,適合於當時“因敵未料到我軍有防禦,故逐次增兵,便於為我各個擊破”的特殊條件。
所謂“不能成為我一般的作戰方針”完全是告誡對四平的經驗不能到處濫用,特別是在敵人大舉增兵對我守軍進行包圍攻擊的情況下,我軍不能死守待斃,而應以運動戰創造各個擊破敵人的機會。
這裡還想提到的是,上述這一電文雖然被收錄《毛澤東軍事文集》,但讓人費解的是,《毛澤東軍事文集》中絕大部分文稿都出自毛澤東手稿或正式出版的毛澤東著作,唯有此電文是根據某個“油印件刊印”。
而作者卻在東總當時的作戰電報裡發現一份林彪於1946年5月27日給中央的電報中,使用的一段話與收錄《毛澤東軍事文集》中的那段電文基本相同。
林彪給中央的這份電報分兩個問題,全文是:
中央:
(一)向吉林進攻之敵,已發現四路,兵力番號皆不明,我決心撤至松花江北岸,收容休整及兼顧設防。暫以南滿及程世才部隊,在敵後打鞍山式的戰鬥,及打運輸線。待松花江安全有保證時,再抽兵出來,到敵後打敵。
(二)公主嶺、長春、吉林未守之原因,除時間倉促,來不及站住腳跟、佈置防線和工事外,還由於防線太寬,公主嶺防線至少三十里,長春防線則一百八十里,吉林防線五十里,如敵先將我軍包圍,然後集中兵力突破我一點,則狀況甚難設想。四平街(四平)之能久守,乃因敵未料到我軍防禦,故逐次增兵來攻,被我各個擊破,且敵曾在野戰中遭受過我軍所給的大的打擊。故四平防禦戰乃一時特殊條件所形成,而不能作為我一般的作戰方針。目前我軍守大城市,則許多中小城市將被丟掉;許多運動戰,各個擊破敵人的機會,不能利用,敵如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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