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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某些“養起來”的特殊政策(2)
可是不曾料到,顧頡剛到北京後不久,歷史一所副所長尹達就對他說:“我看你就害在這幾百箱書了。”顧頡剛聽了駭然,心想,科學院為了我能掌握些史料,才招我來此;他竟說我為書所害,那麼招我豈非多事?”(引自《從抗拒改造到接受改造》一文) 當時尹達此言並沒有下文,顧頡剛不免感到莫名其妙。
顧頡剛到所之初,尹達詢問其研究計劃,顧頡剛便於9月作《顧頡剛工作計劃》,包括編輯考訂、研究專著與論文、筆記三部分,這些內容反映了他一生的追求。(以上內容摘錄《歷劫終教志不灰》一書)
1956年普遍增加工資
從全國解放後到1953年以前,職工工資提高較快,到1954、1955年提高較慢,同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速度不相適應。而這期間副食品價格又有所上漲,因而一部分職工的實際工資有所下降。
為解決這個問題,國務院勞動部於1956年春召開了全國工資會議,初擬了工資改革方案,加以平衡。按照職工1571萬人計算,增加工資總額14億元。並決定一律從4月1日起實行新的工資標準,補發工資。1956年原有職工工資比1955年增長%,每月平均增加6元7角。
1956年大學和中專畢業生的月薪
1955年國務院頒佈檔案,對大中專畢業生按學歷規定了臨時工資和定級工資標準;並規定見習期半年,期滿後按表現評定工資級別。這比前些年的標準顯著提高。1955—1956年規定如下:
高校研究部3年畢業:臨時工資月薪元;半年轉正,定行政20級,月薪70元;
大學4或5年本科畢業:臨時工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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