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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產。父曰:'春暖溫也。願休強也。'即字溫休。溫休者,蓋幽婚也。其兆先彰矣。」兒遂成令器,歷郡守二千石。子孫冠蓋,相承至今。其後植,字子幹,有名天下。
二十三
後漢時,汝南汝陽西門亭,有鬼魅。賓客止宿,輒有死亡。其厲厭者,皆亡發失精。尋問其故,雲:「先時頗已有怪物。其後郡侍奉掾宜祿鄭奇來,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婦人,乞寄載。奇初難之,然後上車。入亭,趨至樓下。亭卒白:'樓不可上。'奇雲:'吾不恐也。'時亦昏冥,遂上樓,與婦人棲宿。未明發去。亭卒上樓掃除,見一死婦,大驚。走白亭長。亭長擊鼓,會諸廬吏,共集診之。乃亭西北八里吳氏婦,新亡,夜臨殯火滅,及火至,失之。其家即持去。奇發行數里,腹痛,到南頓利陽亭加劇物故。樓遂無敢覆上。」
二十四
潁川鍾繇,字元常,嘗數月不朝會,意性異常。或問其故,雲:「常有好婦來,美麗非凡。」問者曰:「必是鬼物,可殺之。」婦人後往,不即前,止戶外。繇問:「何以?」曰:「公有相殺意。」繇曰:「無此。」勤勤呼之,乃入。繇意恨,有不忍之心,然猶斫之,傷髀。婦人即出,以新綿拭,血竟路。明日,使人尋跡之。至一大冢,木中有好婦人,形體如生人。著白練衫,丹繡裲襠。傷左髀,以裲襠中綿拭血。
【卷十七】
一
陳國張漢直,到南陽,從京兆尹延叔堅學《左氏傳》。行後數月,鬼物持其妹,為之揚言曰:「我病死,喪在陌上,常苦飢寒。操二三量不借,掛屋後楮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錢,在北墉下,皆亡取之。又買李幼一頭牛,本券在書篋中。」往索取之,悉如其言。婦尚不知有此。妹新從婿家來,非其所及。家人哀傷,益以為審。父母諸弟,衰絰到來迎喪,去舍數里,遇漢直與諸生十餘人相追。漢直顧見家人,怪其如此。家見漢直,謂其鬼也,悵惘良久。漢直乃前為父拜,說其本末,且悲且喜。凡所聞見,若此非一,得知妖物之為。
二
漢陳留外黃範丹,字史雲,少為尉從佐使,檄謁督郵。丹有志節,自恚為廝役小吏。乃於陳留大澤中,殺所乘馬,捐棄官幘,詐逢劫者。有神下其家曰:「我史雲也。為劫人所殺。疾取我衣於陳留大澤中。」家取得一幘。丹遂之南郡,轉入三輔,從英賢遊學。十三年乃歸,家人不復識焉。陳留人高其志行,及沒,號曰貞節先生。
三
吳人費季,久客於楚。時道多劫,妻常憂之。季與同輩旅宿廬山下,各相問出家幾時。季曰:「吾去家已數年矣。臨來,與妻別,就求金釵以行,欲觀其志,當與吾否耳。得釵,乃以著戶楣上。臨發,失與道。此釵故當在戶上也。」爾夕,其妻夢季曰:「吾行遇盜,死已二年。若不信吾言,吾行時取汝釵,遂不以行,留在戶楣上,可往取之。」妻覺,揣釵得之,家遂發喪。後一年餘,季乃歸還。
四
餘姚虞定國,有好儀容。同縣蘇氏女,亦有美色。定國常見,悅之。後見定國來,主人留宿,中夜,告蘇公曰:「賢女令色,意甚欽之。此夕能令暫出否?」主人以其鄉里貴人,便令女出從之。往來漸數,語蘇公雲:「無以相報。若有官事,某為君任之。」主人喜。自爾後,有役召事,往造定國。定國大驚,曰:「都未嘗面命,何由便爾?此必有異。」具說之。定國曰:「僕寧肯請人之父而淫人之女。若復見來,便當斫之。」後果得怪。
五
吳孫皓世,淮南內史朱誕,字永長,為建安太守。誕給使妻有鬼病,其夫疑之為奸。後出行,密穿壁隙窺之。正見妻在機中織,遙瞻桑樹上,向之言笑。給使仰視樹上,有一年少人,可十四五,衣青衿袖,青幧頭。給使以為信人也,張弩射之。化為鳴蟬,其大如箕,翔然飛去。妻亦應聲驚曰:「噫!人射汝。」給使怪其故。後久時,給使見二小兒在陌上共語。曰:「何以不復見汝?」其一即樹上小兒也,答曰:「前不遇,為人所射,病瘡積時。」彼兒曰:「今何如?」曰:「賴朱府君樑上膏以傅之,得愈。」給使白誕曰:「人盜君膏藥,頗知之否?」誕曰:「吾膏久致樑上,人安得盜之?」給使曰:「不然。府君視之。」誕殊不信。試為視之,封題如故。誕曰:「小人故妄言,膏自如故。」給使曰:「試開之。」則膏去半。為掊刮,見有趾跡。誕因大驚。乃詳問之,具道本末。
六
吳時,嘉興倪彥思,居縣西埏裡。忽見鬼魅入其家,與人語,飲食如人,惟不見形。彥思奴婢有竊罵大家者,雲:「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