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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為了利於實際工作,內參和報道都先不發表,等你們有了一個新的處理結果之後,連同你們的結果一併宣傳報道。您提出的不同意見,我一定向編輯部領導彙報。”
艾豐回到北京,新的處理結果一直沒有訊息,但另一方面的訊息卻不斷傳來,交通局和公司黨委對夏任凡的整治反而變本加厲,不僅加強了監視和歧視——誰和他說話都得向公司的領導彙報,而且聲言要對夏任凡加重處分!
艾豐心情很沉重:問題沒解決,反而害了人家,這豈不是一件太遺憾、太令人不安的事情嗎?有良心的記者,不能就此撒手不管!
於是艾豐決定二下瀋陽。他事先把報道寫好,列印了三份小樣,公司送一份,市委送一份,交通局送一份,並做了一個簡單說明:請你們過目,事實有無出入?觀點有無問題?如無意見,本報擬發表。瀋陽市委主要領導換了新的人選,委託宣傳部門領導審閱了稿件,認為事實無誤,觀點沒問題,但還是不同意公開發表。
於是發生了一個小插曲。稿件經過審閱後艾豐回到北京,當天下午,就有五位瀋陽的同志趕到人民日報社。傳達室的同志告訴艾豐說,瀋陽有人來找。艾豐感到很奇怪,剛從那裡來,怎麼就有人來找了呢?一問原來他們是拿著艾豐寫的稿子的小樣來找報社領導的,來人不知道報社領導的名字,所以就出示了小樣。而傳達室一看小樣上有艾豐的名字,以為是找他的,就給艾豐打了電話。艾豐立即明白了他們是來“告”自己的,不過艾豐認為他們是為公事而來,於是就熱情地接待了他們,隨後還把他們引見給報社領導,請他們直接向報社領導表達自己的看法和意見。
最後,報社領導根據全面情況還是決定公開發表,於是《一場尚未結束的爭議——夏任凡免職前後》在1986年6月16日見報了。此報道在當地以至全國都產生了強烈的反響。許多讀者來信,熱情擁護和贊成報道提出的正確對待改革者和愛護改革者的問題,以此報道為起點,在全國範圍內也形成了保護改革者的輿論氛圍。經過半年的時間,在中央的過問下,夏任凡的處理問題得到了解決,取消了對他的撤職處分,將其換到另一個單位——瀋陽長途客運汽車公司擔任同級別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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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任凡浮沉(4)
尚未結束的爭議
對於如此艱辛產生的作品,艾豐在《經濟述評自析集》中回憶了寫作這篇《一場尚未結束的爭議》的構思:
就本文來講,其實質性的意圖,是透過說明對夏任凡處理過重這一事例,告訴改革者在改革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什麼,更要告訴各級領導,為了不斷推進改革的事業,要十分注意慎重地對待改革者的問題,要放在歷史的大背景下,看待他們工作中的缺點和問題。但是,報道並沒有只是就寫這一面,僅僅說夏的“好話”。全文分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說夏的成績。第二部分說夏的缺點和問題,這一部分的長度和第一部分差不多。按說本文是為夏說話的,還說夏本人那麼多的缺點和問題幹什麼?按過去單側面報道的思想,是不會這樣寫的,但根據多側面報道的思想,我這樣寫了。這樣寫才是比較客觀公正的。第三部分寫主管機關對夏的處理,既寫了他們處理對的一面,當然更指出了處理不恰當、不對的一面。
艾豐認為,這種多側面的寫法,有三方面的好處:對廣大的讀者來說,他們覺得自己看到的是真實的、全面的情況;對被批評者來說,他們也會覺得記者是真正為了搞好工作來進行批評的,即使是要批評某一個人,也不是一棍子打死的辦法;對記者基本肯定的報道物件來說,既有保護他的作用,也有提高他的作用。
事實表明,這一多側面的報道無論在作品本身的宣傳效果和實際工作的改進方面,都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寫完《一場尚未結束的爭議》後,艾豐覺得還不過癮,1987年再下瀋陽採訪夏任凡,並於12月14日在《人民日報》發表了《追蹤夏任凡——瀋陽採訪札記》一文,藉此來進一步深刻剖析社會該如何看待時代改革者的問題。文章開頭第一段就說:“曾被免職的改革者夏任凡,終於走出了前進路上最狹窄的夾縫。改革者氣候正好。但千千萬萬個企業家,仍面對著新舊觀念、新舊體制的夾縫。”在報道中他還精心擬製了發人深省的小標題。
“上次採訪中,見到一些材料,聽到一些談話,曾把夏任凡勾勒成一個‘私心很重’又很
‘狂妄’的角色。猝不及防的髒水,曾潑得這個年輕漢子發燒到40度……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