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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來說),而對自己腳下的大石頭卻可能視而不見被絆倒。
1985年年中,有關方面在準備召開全國工資改革會議。會上一個重要議題就是確定在全國推行業務職稱制度,這自然是關係到許多人切身利益的問題。在談到新聞界是否也要評職稱的時候,當時勞動部的一位領導認為,新聞界本身就沒有什麼學問,不應該在新聞界評什麼學術職稱。新聞界當然不同意這種看法,新聞是有學問的,而且新聞界是知識分子密集的崗位,如果只靠行政級別,靠“當官”才能提工資,那矛盾就會非常尖銳。
當時人民日報社有一個工資改革小組,想把新聞界的這些看法向中央反映。於是,他們希望透過記者部找個記者向中央寫內參,內參必須趕在工資改革會議之前送上去,不然就來不及了。記者部領導又把這個任務落實到當時擔任機動記者的艾豐頭上,並且說,他是中年記者,如果沒有職稱,中年人的待遇就會遇到問題,他有切身體會,做這件事最合適。艾豐二話沒說就領了這個“為民請命”的緊急任務。
艾豐抓緊時間工作,他先向工資改革小組全面瞭解情況,寫成內參初稿之後,又請他們審閱,定稿後署了個人的名字準備上送。這時一位在中央辦公廳工作過的同事跟艾豐說,時間這樣緊迫,以個人名義寫的內參,恐怕中央領導不能及時看到,會誤事的,最好以報社的名義上送。艾豐請示了報社工資改革小組之後,到報社辦公廳加蓋了報社公章把內參及時送上去了。
見到報告後,胡喬木同志很認真地寫了兩頁意見,總體是說新聞界很艱苦、很重要,應該評職稱,但其中有一句含義不是很清楚的話:“記者不要和教授、副教授攀比。”胡喬木的批示傳下來,勞動部不給新聞界評職稱的意見被否定了,但是他們抓住了其中那句含義不是很明確的話,提出了一個方案:記者、編輯的最高職稱只能相當於副教授,並把這個意見告訴了###。
中央領導的批示和勞動部的方案到了###,###的有關領導一看就急了,最高才是副教授,這怎麼能行?誰讓《人民日報》寫的信?電話打到報社總編輯辦公室處,總編輯李莊當時不知道這件事,到辦公廳一查,是艾豐來蓋的公章。這位一向溫和可親的老領導一下子就火了,批評辦公廳的同志,什麼材料你們都蓋章嗎?反革命傳單也蓋章嗎?然後詢問報社工資改革小組的領導,那位領導一時沒弄清緣由,彙報說不記得同意蓋章這件事。於是,這個內參不僅把事情搞糟了,而且成了艾豐擅自盜用報社名義的無組織、無紀律行為了。
報社內掀起軒然大波,這一訊息也很快在全國新聞界傳開了。傳言說,艾豐急於向上爬,為取得胡喬木賞識,主動提出方案把新聞界壓半級。
報社社長秦川從日本回來,一聽說這事後就立即召開編委會。那時候艾豐是機關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在編委會後找他談話,指出這是典型的無組織、無紀律行為,不給處分是不行的。艾豐把事情的整個經過原原本本地做了彙報,任務是誰佈置的,材料是怎樣形成的,蓋章是誰同意的,最後是怎樣送上去的,說完之後,他說:“我是典型的有組織、有紀律行為。”經過機關黨委向有關同志反覆核實,證明艾豐說的都符合實際情況,處分一事才算作罷。
處理雖然免了,但艾豐卻痛苦到了極點,因為事情畢竟沒有辦好。自己受了冤枉,當然難受,但事情沒有辦好是大事,不行,不能到此為止,一定得挽回。於是他又趕寫了一份材料,透過一位熟人送給了胡喬木,反映他批示以後發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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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虧是福(2)
過了不久,胡喬木召集###、國務院職稱辦、勞動人事部的同志,就職稱問題開了一個座談會。會上,他“順便”提了一句:“我上次批的不能和教授、副教授攀比,說的不是待遇問題,我指的是它們勞動的性質是不同的……”
此話一出,那個最高職稱是副教授的方案立不住了,重新又回到了原來的方案——這就是現在新聞界執行了若干年的方案。
新聞界的職稱終於有了圓滿的結局,但就個人得失來說,艾豐“損失慘重”。出於艾豐的性格和當時各方面的情況,在四五年之內艾豐都沒有向報社領導解釋過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直到1992年,艾豐作為《人民日報》編委,春節去給早已離休的李莊同志拜年的時候,才向老領導說明了事情的原委。領導不瞭解事情的全面情況,對艾豐形成了片面的印象也就是必然的了。
艾豐回憶說:“這不能怨別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