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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萬事都搞不好,賊案也因之難破也。
記得有一個故事,一九一○年,我在京奉鐵路作三個月的見習,奉天有兩個車站,一為中國站,一為日本站。我的一個朋友在日本站做事,他父親從關裡前來投奔,找錯了地方,找到中國站,天色已黑,老頭人地生疏,急得抓耳搔腮。我正好碰上,就代他打電話尋找,那位朋友偏偏被日本人派到大連出差去矣,我就把老頭請到宿舍,安頓到一個空著的床鋪上。同事聽說是我的長輩,那時還有古風,因之對他十分尊敬,工友也特別伺候。想不到睡到半夜,工友把我喚醒,原來他的一個金戒指丟啦。他說他在洗臉時,把戒子脫到窗臺上的。問他記得洗過臉後,有誰進去的乎,他說是該老頭,並且指控曰:“一定是他拿的。”這問題就大啦大啦,疑心客人偷東西,歷史上似乎還無前例可援。
結果工友報告科長,科長考慮了很久,認為老頭嫌疑最大,乃在向我保證絕不損害他尊嚴的前提下,加以搜尋。我曰:“你要搜不出來哩?”科長曰:“我自會下臺。”乃把大家集中起來,宣佈失竊之事,然後提議為了洗刷清白,每人身上、床上,都要加以檢查,有人曰:“科長和客人應該除外。”科長曰:“我也不能除外,而且我敢說客人也不願除外,老先生,你以為如何?”老頭臉色鐵青曰:“先檢查我好啦。”如此這般,到了後來,從他褲表口袋裡把戒指找出,我立刻躲到房子裡。如果換到現在,偷點東西算啥?根本不會在乎。可是那時到底年輕,覺得不是滋味,主要的還是因為他屬於“老伯階級”,長一輩的人豈能幹出這種低階的事?科長一面向老頭安慰曰:“一定是拿錯啦。”一面派人防他自殺,據說老頭一夜睡不安枕,天才拂曉,他到我床前告辭,我結巴曰:“真對不起,我不招待你就好啦。”你猜他怎麼回答?回答得之妙之奇,能把天下所有寫小說、寫劇本的朋友氣死,他曰:“賢侄,你不知道,財帛動人心呀。”
臺灣目前多的是這一類的賊先生,他在後門經過,看見院子裡掛了一套西服,乃弄一根竹竿挑而走之。看見你前門偶爾忘掩,就進去逛逛識的源泉,物質和意識只是“純粹經驗”內部的區別。否認,碰到主人,說是找朋友,碰不到主人,就順手牽羊。一副臨財苟得的面孔,既沒有組織,也沒有幫會,只出奇兵制勝,警察對之也無可奈何。其實,幸好警察對之無可奈何,他不過跑跑單幫,如果警察對他有可奈何,反而糟糕。蓋看守所也好,職訓總隊也好,似乎是一個“犯罪大學堂”,該大學堂裡,專家如雨,學人如雲,一個本來只會跳牆的單幫客,到該大學堂鍍金,用不了一個月,開鎖焉、玩撲克焉、跑檯子焉、白撞焉,十八般武藝,至少學會十般,而且又有了師兄師弟,敮血為盟,由單幫進入會幫矣。等到第三次入獄,再學若干武藝,又結識了若干朋友,於是,一看臺北風緊,遂投奔臺中阿豬阿狗,一看臺中風緊,再投奔高雄張三李四。看守所和監獄是一個滾雪球的所在,使得賊先生越滾神通越大。
每一個開始做賊的人,都是可以原諒的,社會上有逼他們做賊的因素,像柏楊先生,迄今天寫這篇大作時止,還沒有過做賊的行為(做賊之心則早有之矣),可是一旦老妻幼孫挨餓受凍,我敢光榮地保證,絕不學顏回先生,而非下手偷點啥不可。活下去是天賦的本能,應受最高的尊重。問題是,一個賊先生如果突飛猛進,成了慣竊,則往往非偷不樂,俗雲:“討飯過三年,皇帝都不幹。”蓋得來容易,別人辛辛苦苦十個月,才買一套西服,他只要一伸手就行啦。天下有比這更美麗的事乎?臺灣的法院對慣竊的科刑未免太輕,而且先判“感化”,在法理上我們說不贏有學問的人,但事實上卻是越感越化。真應該調查一下人過獄的賊朋友,只要有三進三出的資格,用不著考試,就發給他一張“賊崽大學堂”畢業證書,準沒有錯。
(柏老按:到了一九七○年代,賊先生的日子便沒有這般美好,除了本刑,還有從刑——強制勞動七年,而且還可以再延長四年,十一年之久,葬送在監牢之中矣。問題是現在的賊先生似乎更多,怪啦。不過一九八○年代的賊先生,不再偷西裝,而偷電視機、錄影機矣。)
英雄人物
陳湯先生,其功更垂千古——匈奴單于郅支先生,在天山一帶,組織聯盟,對中國派出的使臣,殺的殺,辱的辱,西域大亂,幸賴陳湯先生排除眾議,和甘延壽先生率軍深入,把郅支先生斬首,西域才再平復。他和甘延壽先生在上皇帝報告中,有兩句氣壯山河的話,和他的功勳一樣,同垂千古,那兩句話是:“凡冒犯強大中國者,雖遠必誅。”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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