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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兒還小,賊先生不見得有雅量誠惶誠恐聽我的也。我第一次被盜時,對賊先生的恭敬,真是無以復加,可是他該不買賬還是不買賬,僅只稱他為粱上君子,了不了事。
但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一個分野,古之賊先生與今之賊先生大大不同,大陸上的賊先生與臺灣島的賊先生也大大不同。夫竊賊與強盜最大的區別,在於竊賊先生採取的是和平手段,而強盜先生採取的是暴烈手段。這區別非常重要,有應用力學作為根據焉。英國警察身上向不佩武器,表面看起來那豈不要吃了虧哉,可是實際不但不吃虧,反而使警察的傷亡人數大大地減少。蓋賊盜朋友知道,捉拿他的那些傢伙手中無槍,溜走的機會較多,即令被逼到牆角,也無生命危險,不必應戰也。同樣道理。一個貨真價實的賊先生,第一要義也是不帶武器,不要說不帶槍械、連鐵棍、鐵錘之類的東西都不帶,因為不帶,在緊急時便只會想到逃跑,而不會想到抵抗。偷點東西有啥了不起,頂多挨一頓揍,坐幾個月牢,出來後又是一條好漢。如果身上有點玩藝,一時忍耐不住,把對方打死打傷,自己偷東西本來為了要活下去,弄到後來反而活不下去矣。
臺灣的賊先生多半身上帶著傢伙,這是光棍幹法,不是聖人幹法,為聰明之士所不取。據調查美國黑社會的一本書上說,血氣方剛發展階段上的經濟制度,上層建築是社會的政治、法律、宗,沒啥頭腦的朋友,最喜歡和警察槍戰。有兩輛汽車焉,一個在前,一個在後,警笛大作,彈如雨下,小夥子好不威風,結果打死了警察或打死了路人,真面目被認出來,不到幾個月就被官府捉住吊死。逞一時之快,而遺禍終身。年老的朋友和有頭腦的朋友,他們取勝不是靠槍戰,而是靠智慧,靠律師,三作牌打到我臉上我都不還手,就是從口袋裡搜出十公斤海洛因我也不動怒,咱們“關二爺馬上觀春秋——走著瞧”,只要有律師老爺在翻雲覆雨,就有轉危為安的可能性。
臺灣的賊先生身帶傢伙,實在是沒有經過名人指教之故,看情形有辦一個“賊崽大學堂”的必要。柏楊先生曾因辦“官崽大學堂”,桃李滿天下,而名震國際,如今再辦一個“賊崽大學堂”,真是春風化雨,有教無類矣。悲夫,臺北縣安坑鄉那位張克明先生,他真是生不逢時,如果他早一天拜讀柏楊先生的言論,在偷言偷,在竊言竊,絕不致弄到現在這種繩捆索綁到公堂的下場也。
四不偷
要說張克明先生的惡性重大,似乎也不見得,我以為他主要的錯誤是沒有把“偷竊”和“強盜”的定義弄清楚。當賊的第一要義是逃跑,而不是抵抗,挺著大肚子的女主人發現了高聲大叫,只有拔腿狂奔的份兒,豈能把她殺死乎哉?偷竊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和平的方式下,神不知鬼不覺地攫取別人的財物,此處不能下手,可妨再換一家,不必死心眼擇善固執,非馬到成功不可。
臺灣的賊先生有一點不但和大陸不同,也和世界其他各國不同,那就是,黑社會過於凌亂,沒有較大的頭目作他們的靠山,因之也是各自為政,單獨作戰,連一點職業道德都不講。大陸上的朋友,有四不偷,曰“文人不偷”,曰“警察不偷”,曰“巨官不偷”,曰“寡婦不偷”。如果犯了這四不偷,不但要倒楣,而且也被同行看不起。這種道德規範有它的道理,分析起來,文人一個比一個窮,即令勉強可以溫飽,又能有幾文錢乎哉?而且正因為他窮,往往視錢如命,說不定為一條褲子和你死拼,利未免太小,而危險未免太大了矣,君子之偷不為焉。對寡婦也是如此,惻隱之心使然,也是一種至高的情操。
不偷警察和巨官者,也是因為危險太大。三作牌先生不用說啦,你在太歲頭上動土,他焉能不拍案而起,尾追到底?巨官之家,雖然有的是金銀財寶,可是他一旦大發虎威,限期三天破案,三作牌一急,凡是賊先生都抓而修理之,同行之間,恨都把你恨死矣,還能饒了你乎?
然而臺灣的賊先生卻是各人跑各人的單幫,管你是誰,老子偷了再說。據估計臺灣的職業小偷,不過一二百人而已。凡是職業小偷,警方都有案可查己物件的虛無化、否定,賦予世界以意義。,必要時可以一網打盡。但糟糕的是,業餘的賊朋友太多,多到無法勝數。不妨以“作家”為例,臺灣誰是作家乎?誰都不是,不是國大代表,就是大、中、小學教習,再不然就是公務人員,偶爾興起,寫上幾篇文,出上幾本書。如果有人調查,凡是作家每人發八百噸黃金,作家會比蟑螂都多。如果頒佈命令,凡是作家,一律五十大板,恐怕每位都有基本職業,寫文出書,不過玩票而已。嗚呼,正因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