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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論,四○年代流行的低領子,玉頸可以自由轉動,現在卻高得可怕,好像脖子已斷,非用奇硬的高領支起來不可,否則頭就要掉下來啦。嗚呼,高領的旗袍,應該是上帝賜給中國女人的一種可怕的苦刑,這苦刑何時才能取消,我們不知道,但我們敢確定一點的是如果領子不低下來,旗袍只有被淘汰一途。很多太太小姐,都非常喜歡旗袍,但卻寧穿開領洋裝,以爭取脖子轉動的自由,真不知中國女人上輩子造了什麼孽,今生非受這種罪不可。
但旗袍也有它精彩之處,那就是它的“開叉”——想到旗袍開叉的妙用,真需要向那拉蘭兒女士獻上一面錦旗致敬,若不是她們滿洲女人發明旗袍,今天哪裡來的開叉也。洋大人對中國旗袍攻擊最力的,也是開叉。兩三年之前,那位因嫁給洋大人而既有錢又有勢的某某女士,從美國回到臺灣,看見旗袍開叉太高,勃然大怒,乃為文痛斥其有傷風化。文中特別強調一點曰,連洋大人都認為不可,而中國女子硬是要可,自然是野蠻非凡。
柏楊先生對旗袍開叉問題,自認沒有研究,但對洋大人因看見開叉裡露出大腿,便心驚肉跳,則不禁大惑不解。蓋中國人見得太多趨於保守,1915年曾列名籌安會。主要譯述有《天演論》、,見怪不怪,其怪自敗,與風化有啥關係乎哉?某作家三十年前更有文曰:“中國同胞,見了女人半個裸臂,便想到整個裸臂;想到整個裸臂,便想到性交;想到性交,便想到私生子。”嗚呼,那二○年代女人們剛露出半截胳膊時代的病態現象。現在,即令旗袍開叉再高,也不會有人想到私生子矣。而洋大人卻口水都流出來,我們有啥辦法也。某某女士是典型的洋大人本位主義者,只看到從下往上開的不像話,而外國女人那種從上硬往下開的作風,卻認為正當而合理。
一個美國雜誌曾有這麼一段對話,可看出洋大人那種“向下開”的嚴重趨勢。父親曰:“孩子,今天宴會上,伯爵夫人坐在你對面,她穿著啥顏色衣服?”孩子曰:“不知道,我沒有往下看。”蓋伯爵夫人袒胸露背,開叉低得要命,乳溝深陷,雙乳隱隱在望。中國人見啦,準會發癱,卻未聽某某女士以及感慨旗袍開叉太高的人,發表一點議論,何耶?如今,美國女孩子已高喊著要露出膝蓋矣,看情形,旗袍開叉已得到洋大人支援,誰也抵擋不住。
楊皓雲女士信
讀者楊皓雲女士來了一封長信。她是一位高階中學堂剛剛畢業的女孩,教人沉不住氣,豈我們老了的這一代——即把國家搞糟了的這一代,要一個個封閉,下一代將脫穎而出乎。
楊皓雲女士信上曰:一口氣用六個鐘頭看完了你兩本大著——《玉雕集》和《怪馬集》,天可憐我只有高中程度,區區一毫一厘,簡直不能和你老先生相比,但我仍有勇氣把我以為你不知道的告訴你。
恭維如儀之後,言歸正傳,楊女士曰:您每論及小腳,必以五千年文化和孔孟學說並論之。如果我成績單上九十八分的歷史分數,不是上帝賞賜的話,小腳應該源自宋王朝,歷史雖悠久,並無五千年,而且和孔丘無關。
我真要請楊女士的歷史教習喝一盅,把學生教得如此明白。不過小腳始於何時,恐怕沒人知道,有些人說始於宋,有些人說始於五代,有些人說始於南北朝潘妃的步步生蓮花。但都沒有證據,只不過偶爾在古書碰到一句,就抓住大作文章。這真是奇怪的事,小腳這玩藝乃天下第一殘酷之刑,在中國流行這麼久,竟考據不出來是誰發明的,誰推廣的,實是遺憾。想當年中華民國成立,各地設“放足委員會”,這種使婦女免去酷刑的措施,曾遭受到強烈反對。則當初教她們纏足,恐怕反對情形,會更為強烈,何以古書上沒有隻字提及耶?不過事情往往越研究越糊塗,可能當初根本無人推廣,城裡人一看大官太太都纏,便自纏之,鄉下人一看城裡的人走路一扭一擰,美不可言,也跟著自動去幹,風氣潮流,時髦摩登,能把人搞得昏昏然也。
楊女士說纏足沒有五千年,一點不錯,又說和孔丘先生無關,大致也是對的。但在斲喪中華民族的靈性上,孔丘先生恐怕脫不了干係。孔丘先生的全部著作,只告訴了人們應該如何去做,沒有告訴人們為什麼要那樣去做。有如《六法全書》,有條款而無理論。全部講的倫理,但中國卻無倫理學。任何大學堂的倫理學,都得靠洋大人的學說。是何故哉?然而這些事我們都不管,我們管的是,他老先生的學問最容易和權勢結合。那就是說,有權有勢,有錢有地位的人,都喜歡孔孟二公,蓋孔孟那一套大行,他們便安如泰山也。孔二公徒子徒孫中之一的未熹先生,看準了這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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