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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在採購及銷售方面相互扶助,處理糾紛等專案。乍一看,同其他的一般中國商人並無任何不同之處,然而仔細觀察就可以發現,在資本流通等方面,其經營手段是十分巧妙的。”
巖崎繼生所說的連鎖關係,正是晉商群體組織特有的形式。他們是按地緣和業緣結成的商幫,有著共同的精神凝聚,那就是崇信關公。在足跡所至之處,都建有會館,既充作他們聚會“睦鄉情”之所,更作為“談生意”的“中心”。“天下晉商是一家”,在與其他商幫競爭中,在與牙行(舊經紀人)及外商爭鬥中,晉商所表現出來的團結一致總讓人驚歎和敬服。
會館的建立,很多是為了“同鄉貴遊”,唯有晉商的會館基本為商業目的而建。晉商認為,只有按地緣關係組織起來,才能保證“廣其業於朝市間”。這樣,在晉商足跡所至的地區,越來越多的會館就建起來了。
晉商建會館,有利於形成幫夥,佔領和擴大勢力範圍。像顏料和桐油商人所建的平遙會館,紙張、乾果、雜貨、菸葉商所建的臨汾會館,銅、鐵、錫、煤炭商人所建的潞安會館,糧油鹽商所建的臨襄會館。到了清代,晉商所建的商業性會館已遍及全國,其中以布商建的晉翼會館,錢莊、染商所建的平定會館,煙商所建的河東會館等較為知名,尤其是漢口的山陝會館,幾乎囊括了晉商中的所有商幫。
山西會館中都有一件被視為聖物的“官秤”。這裡的“官秤”,並非官方所定,而是晉商自己“公議”而定的。為了買賣公平,杜絕大秤進小秤出,眾晉商依助天平維持整個晉商的信譽。如果發現其中偶而出現害群之馬,便“舉秤稟究官治”。同樣,對於同行業經營中的物價,也作出相應的規定。不準高價坑人,也不準低價傷同行,有銀子大家公平合理地賺,是所有晉商的意願。在京的晉商,之所以能在對牙行的鬥爭中獲勝,全在於齊心協力。他們約定“相佐相助”、“永固萬年之生業”。
在山西會館,同鄉一起看家鄉的戲,尤如回到山西老家一般。“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同鄉是朋友中的朋友,“鄉黨見鄉黨,兩眼淚汪汪”,只有在會館才能聚會那麼多的老鄉,大家有共同發財的意願,更有一起思念家鄉的心情,能不親熱嗎?能不激動嗎?如果一人有難,眾人自會鼎力相助;如果一友客死異地,則眾朋必悲哀不已;如果一商失利,自有眾商相濟,幫助渡過難關,再謀發展。平時,會館重在敘鄉情,也在不斷為同鄉排憂解難,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東家同心,夥友協力(1)
德國柏林大學校長李希霍汾男爵,在他的學術著作《中國》一書中曾這樣評價晉商:“山西人具有卓越的商才和大企業精神,有無比優越的計算智慧和金融才華。”李希霍汾在這裡說的是晉商明清時期創造的“頂身股”制度,是晉商稱雄中國商界數百年的秘密武器。
頂身股制度產生於明代中期。起初由資本雄厚的商人出資僱用當地土商,共同經營、朋合營利,雙方是勞資合作關係。當商人資本積累到一定程度,完全靠自我經營已無法求得發展之時,他就可能把一部分資本交與他人去經營。這就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出錢者為股東,出力者為夥計,東夥共而商之”的東夥制。
晉商實行的東夥制,“東家同心,夥友協力”,賦與總經理(大掌櫃)經營管理全權。總號經理也稱“領東”,又號“執事”,統籌全號事務,包括商號的業務經營、財務管理、人事聘用、分號的設定及管理等。總經理的許可權明確寫在與東家簽訂的合約之上。東家正式聘用總經理後,就賦與他全權,給與充分信任。東家不插手商號的日常經營業務,也不許向商號推薦人,更不準在商號借貸,一切權力歸總經理。
按照和約,東夥制是無限責任制,東家承擔著全部經營風險,總經理負經營管理全責。總經理深知東家能把其視若命根子的銀子交給自己,是對自己的完全信任。東家的信任及利益相關,總經理一般都能克盡職守,兢兢業業,為商號盡心盡職,瀆職者極少。由於晉商都是家族企業,由於夥計都是終身制,如果一位總經理在這家商號幹得出色,那他的一生的利益和名聲也就確定了;如果一位總經理在一家商號瀆職,那“跳槽”也是不容易的。因此,晉商中的總經理一般都在一家商號幹幾十年,直到以身殉職。沒有他們的敬業和創造,就成就不了晉商的輝煌!
東夥制的成功,在於財力和人力的有機結合上。財東投資所取得的利潤都是靠商號全體夥友勞動創造的,勞資雙方都為他們的物質利益而奮鬥。因此,一個商號的成敗,關鍵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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