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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抗議》(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論文,1979 年),第 43 頁。
法權,終止了向它們支付庚子賠款,還贏得了暫停向協約國支付庚子賠款的
5 年期限。儘管中國的宣戰純粹是名義上的,宣戰還是給了它以戰勝國的身
份參加 1919 年巴黎和會的榮譽。凡爾賽和約將德國在山東的權利交給了日
本,使中國人深感失望,但中國外交官已在國際輿論的法庭上贏了分。在 1921
—1922 年的華盛頓會議上,日本被迫同意撤出山東。此外,英國同意歸還威
海衛,九個強國宣佈將尊重中國主權;關稅提高至 5%,還訂立了關稅最終
自主和廢除治外法權的條款。中國在 1924 年的中蘇協定中得到的更多:俄國
放棄治外法權、在天津及漢口的租界和庚子賠款。甚至在 1926 年北京政府瀕
臨崩潰之際,外交部還說服列強派代表參加一次關稅會議。這次會議毫無成
果地解散了,但詳盡闡述中國立場的檔案構成了南京政府 1928 年成功地宣佈
擁有關稅自主權的基礎。所有這些成就背後的艱難的談判尚有待研究,但導
致 1924 年中蘇協定的談判是個例外:研究這次事件的專家的結論是,外交部
“有著比大多數人所瞭解的更大的權力和獨立性、更大的連續性、更好的人
才、更明確的政策和民族感更強的動機”。①
① 梁肇庭:《中蘇外交關係,1917—1926 年》。
現代銀行的政治作用
民國初期直至 20 年代,北京政治活動的一個越來越重要的特點,是條約
口岸的現代中國銀行卷入政治。在中國的金融界中,這些銀行遭到外國銀行
在條約口岸的分行及錢莊的夾擊。這兩種型別的機構比中國的現代銀行有更
大的財力。27 家外國銀行及其在中國的分行,掌握著 3 或 4 倍於 119 家(或
更多)中國銀行的資本。它們實際上壟斷了有利可圖的外匯和外貿市場,還
享有發行貨幣的特權,並收存每年數億元的鹽稅和關稅收入。它們得到中外
商人同樣的信任,在條約口岸招攬大批金融業務。另一方面,數不清的錢莊
牢牢地佔據著國內貨幣匯兌、證券投機和短期貸款的市場。單個錢莊規模不
大,但它們的資本總額大於現代銀行,並且由於有固定的業務渠道,它們比
現代銀行有更好的變現能力。實際上,錢莊是現代銀行的短期資金的來源。
現代銀行在民國初期財力不足。根據現有資料,119 家現代銀行總計擁
有 3.5 億元核准資本,能籌措到的實繳資本僅 1.5 億。①由於缺乏公眾信任,
它們不得不透過發行紙幣(如果能得到政府批准)、以高息向錢莊借款、以
高息接受儲蓄存款的手段,吸收它們極為短缺的流動資金。於是,為了償付
高息存、貸款,為了支撐幣值,銀行被迫尋求高利潤的,因而是投機的投資
機會。政府公債和國庫券是這種投資的重要部分。
隨著其他財源的枯竭,政府日益依賴國內資金市場。1915 年下半年袁世
凱稱帝時,一些省份的反應是宣佈脫離北京而獨立,國內稅款收入急劇下降。
1918 年,日本新組成的原敬內閣拋棄了前任內閣向中國提供大量擔保條件少
的貸款政策。1920 年,由外國銀行家組成的國際財團,成了實際上延長對中
國政府的財政抵制的手段(見第 2 章)。作為這些事態發展的結果,國內信
貸對連續幾任極少成功希望的財政總長的籌款活動,越來越重要。但是,從
1919 年發行八年公債開始,銀行家們對政府證券的熱情減退了。政府負債累
累,已經沒有可以保證新公債的可靠收入,政局變幻莫測。銀行家能夠為小
筆預付現金而向政府強提苛刻條件。政府在上海出售剩餘的第一年公債的價
格是每 100 元面值 21.50 元,未售出的七年公債按每 100 元 54 元出售。銀行
對政府的大批短期貸款月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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