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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k試圖解釋,Beacon的設計思維就是要為它的會員們提供方便,他們——用扎克伯格的話說——不用觸碰它就可以讓它啟動。但是許多使用者並不想要它啟動。他們還在為自己的購物行為在朋友當中廣為人知而煩惱,無論是出於他們的自願還是非自願。批評意見鋪天蓋地,迫使Facebook公司緊急退避。在此後的幾個星期,Beacon的設計被反覆修改。在它剛剛投入使用的時候,Beacon是自動啟用的,並將所有會員的購物行為在全部40個參與的網站上公開,除非會員特意選擇退出程式或要求其購物行為不在某一具體網站上公開。起初,誰也不能只按一次滑鼠就在所有與Beacon有關的網站上選擇退出,但由於壓力過大,Facebook終於提供了一個選擇按鈕,會員可以選擇全部退出。此後Facebook變成只有先選擇才能進入,並確保只有經過會員許可後才能把會員的購物行為散佈出去。
Facebook的經理層厭惡變革,因為他們深信,一旦消費者習慣了Beacon,就會如某些人所說的“愛上”它。在Facebook的公眾形象受損一事被廣泛披露後,扎克伯格便就公司對反對意見處理不當公開道歉。但到了下一個月,當“60分鐘”欄目播出扎克伯格和Facebook節目時,他的愧疚卻消失了,竟再次將Beacon說成是應該受到會員稱讚的服務手段。他說:“我實際上的想法是,這使它的商業氣息淡了一些。我的意思是,你更願意看到的是什麼呢?是布魯明戴爾百貨公司的橫幅廣告,還是你的朋友買了一條圍巾呢?”但Facebook自己的贊助商卻不像扎克伯格那樣對這種服務方式肯定會受到Facebook的會員歡迎那麼肯定,於是有些人便中途退出了。
谷歌之所以沒有犯下和Facebook同樣的大錯,乃是因為它沒有掌握誰是某個使用者的朋友的資訊。谷歌早年,當它除了提供Web搜尋以外一無所有的時候,公司曾成為一些人的批判物件,他們認為它沒能長久儲存使用者曾搜尋過哪些內容的資料實在是失策。事後看來,這種警鐘敲得太早了,那時的谷歌對於它的使用者還沒有任何瞭解。在谷歌搜尋網頁都是匿名的,所以在谷歌的記錄中,與搜尋詞語相伴隨的只有計算機的網際網路網址,如,而不是人名。
谷歌的使用者因使用搜尋而後悔的情況是極少的,例如2003年發生的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個兇殺案件就是如此。警察在嫌疑人的住處起獲了幾臺計算機,發現一臺家用電腦曾用谷歌搜尋過“脖子”、“搶奪”、“裂縫”、“屍僵”和“屍體腐爛”等詞語。受害者是嫌疑人的妻子,被發現時已經死了,屍體漂浮在附近的湖面上。(陪審團在兩個小時後判定被告有罪。)。 最好的txt下載網
開放與封閉(10)
令人驚訝的是,這起謀殺案件和谷歌搜尋頁面上的平庸的廣告是相同的:它們都根據鍵入谷歌搜尋框的內容作為推斷使用者心裡當時實際上想的是什麼。對廣告商而言,谷歌提供了一種投顧客所好的方法,其精確程度前所未有:某個廣告只有在使用者發生對該主題(如“毛伊島酒店”)感興趣的明確訊號時才會彈出來。這個興趣或許在5分鐘之前還沒有產生,也可能5分鐘之後也不會產生,只是在“毛伊島酒店”這個搜尋被提交的那一刻,該使用者(無論是男還是女)才對毛伊島上的酒店發生了興趣。正在被搜尋的內容與該使用者對與搜尋語詞緊密聯絡的廣告資訊的感受力之間的密切關係是如此之真實而又可靠,使廣告商迅速認識到,在谷歌上登載廣告是實現期待的十分有效的途徑。
一般公眾並不喜歡由谷歌偶然碰上的東西:這種方法無非是在最恰當的時機——即當相關主題在某個使用者的心中出現、或即將出現時——向這個物件奉上高度個###化的廣告,做到這一點,根本不需要了解這個使用者的任何個人情況:年齡、###別、收入、民族、郵政編碼——所有這些都與谷歌的廣告引擎無關。谷歌需要知道的已經全部掌握了,這就是搜尋短語;憑藉這條短語,就可以找到與其啟動的回應內容高度匹配的廣告。
谷歌的廣告營銷是如此完美,根本不必涉及提交搜尋的人的任何資料,所以谷歌的管理層認為,完全不必理會那些批評他們的服務將會洩露使用者的個人###的聲音。甚至到了2003年,谷歌仍認為自己是一個沒有理由蒐集個人資訊的搜尋公司。當谷歌的一名運營高階副總裁烏爾斯·霍爾茨勒(Urs Holzler)在一次談話中被問及谷歌如何保衛個人的###安全時,他解釋道,谷歌的使用者不必登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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