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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放上一段時間,等著價格上漲,再把這個合同賣給別人。在這個過程中,他可能根本沒有見過鬱金香球莖長什麼樣,也根本不想擁有鬱金香或者鬱金香球莖,他參與其中的惟一目的就是透過低價買進高價賣出一份合同來賺錢。
所以,所謂的“鬱金香泡沫”,就可以分為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的劃分不是那麼準確,很多時候是混雜到一塊的,但至少有助於我們瞭解泡沫逐步形成的過程。
第一個階段是消費階段,就是直接買賣鬱金香花。
大部分人購買花朵只是為了自己使用――觀賞或者佩戴。雖然價格不菲,但購買它的人覺得這個錢花得值,實實在在地給他帶來了享受――讓自己顯得尊貴、高雅、美麗的精神福利。換句話說,這個時候的鬱金香價格體現了它的實際價值,基本沒有什麼泡沫。
第二個階段是投資階段,就是人們開始買賣鬱金香球莖。
如果說鬱金香花朵是一種消費品的話,那麼鬱金香球莖則可以說是一種投資品,或者叫資產,因為它可以生產出消費品。有的人買球莖是為了培植花朵,然後出售,這是純粹的投資。有的人買來是為了把球莖高價賣出去,這就帶有投機的成分。投機行為推動了價格上漲,泡沫開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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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節:第二章 第一滴血:荷蘭鬱金香投機熱潮的啟示(4)
第三個階段是投機階段,就是人們開始大量買賣鬱金香球莖合同。
這種合同的買賣就既不是買賣消費品,也不是買賣資產,而是買賣一種“在未來某個時期獲得球莖的權利”。這個引號裡邊的詞語有點繞口,直觀來說,它就是在買賣一張收據。這就大大方便了投機,不管你是工人、農民、教師、公務員、貴族還是乞丐,不管你是遠在異國他鄉還是身處窮鄉僻壤,都可以隨時隨地拿出自己的錢來進行鬱金香投機。特別是在鬱金香球莖的價格已經明顯高得離譜的時候,所有的買賣行為就全都變成了投機。這個時候的買賣成了一種完全的“搏傻”行為:
也就是買入者自己也知道以這個價錢買進鬱金香純粹是傻瓜,但還是要買,因為他們在心裡打賭還會有比自己更傻的人,願意以更高的價格從自己手裡買過去。這個時候沒有人多少人再關心鬱金香有什麼用,人們只關心賺錢、賺錢、賺錢!
在這個新生的期貨市場上,沒有很明確的規則,對買賣雙方都沒有什麼具體約束。鬱金香合同很容易被買進再賣出,在很短的時間內幾經易手。這就使得商人們有可能在期貨市場上翻雲覆雨,倒買倒賣。在多次轉手過程中,鬱金香價格也被節節拔高。
鬱金香球莖的價格開始猛漲,價格越高,購買者越多――也就是傻瓜越多。一些本來不傻的人,因為看見別的傻瓜賺了錢,就決定把自己也變成傻瓜――只要能找到下一個傻瓜就行,自己的智商水平也就懶得去管了。歐洲各國的投機商紛紛擁集荷蘭,加入了這一投機狂潮。
到1636年,鬱金香的價格已經漲到了駭人聽聞的水平。以一種稀有品種“永遠的奧古斯都”為例,這種鬱金香在1623年時的價格為1000荷蘭盾,到1636年便已漲到5 500荷蘭盾。1637年2月,一枚“永遠的奧古斯都”的售價曾高達6 700荷蘭盾。這一價錢,足以買下阿姆斯特丹運河邊的一幢豪宅,或者購買27噸乳酪!相對於這種頂級鬱金香來說,普通鬱金香的漲幅更是“瘋狂”。1637年1月,1。5磅重的普普通通的“維特克魯嫩”球莖,市價還僅為64荷蘭盾,但到2月5日就達了1 668荷蘭盾。而當時荷蘭人的平均年收入只有150荷蘭盾。
在1841年出版的《非同尋常的大眾幻想與群眾性癲狂》一書中,蘇格蘭歷史學家查爾斯·麥凱對這次鬱金香狂熱作了非常生動的描寫:
“誰都相信,鬱金香熱將永遠持續下去――世界各地的有錢人都會向荷蘭購買鬱金香,即使再高的價格他們也會願意買。歐洲的財富正在向須得海岸集中,在受到如此恩惠的荷蘭,貧困將會一去不復返。無論是貴族、市民、農民,還是工匠、船伕、隨從、夥計,甚至是掃煙囪的工人和舊衣服店裡的老婦,都加入了鬱金香的投機。無論處在哪個階層,人們都將財產變換成現金,投資於這種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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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節:第二章 第一滴血:荷蘭鬱金香投機熱潮的啟示(5)
在這股狂熱中還發生的兩個真實的故事,可以看出人們對鬱金香瘋狂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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