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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vision)(大腦可以從每隻眼睛看到的不同的2…D畫面構建單一的3…D影象)。在這個距離之外,兩隻眼睛看到的影象是平行的,所以物體有點兒模糊。而距離越遠,情況越糟:對於一輛20英尺遠的汽車,我們可以精確到幾英尺,不過在300碼遠時,我們的誤差可能有100碼。設想一下,如果279英尺遠的一輛時速55英里的汽車要停車(假設平均反應時間1。5秒為最理想),你就可以理解自己為什麼會高估了同這輛開過來的汽車之間的距離,尤其當它以時速55英里的速度向你開過來時更是如此。
由於無法明確知道開過來的車輛距離我們有多遠,於是我們利用空間線索來猜測,比如利用它距離路邊建築或者和我們前面車輛之間的距離。我們也可以利用開過來車輛的尺寸來做嚮導。我們知道車輛在靠近,因為車的面積在變大,或者是在我們的視網膜上〃隱現〃。
不過這裡有幾個問題:首先我們對筆直開過來的物體,例如車輛,我們對此瞭解的資訊很少。想想棒球的外場手接住飛來的球,這一動作似乎很簡單,科學家們卻無法精確地捕捉到這個過程。密蘇里州立大學的心理學教授麥克·斯坦德勒(Mike Stadler)指出,通常可以達成一致的是:如果球被擊中後直接朝著外場手飛去,那麼他很難接得住,他們需要稍微向後或者向前移動來更清楚地認清球的位置。已有研究表明,外場手站立不動時,他們很難判斷是否可以接到球。一輛汽車徑直向你開過來,這好比有一個球直接奔著你飛過來,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幫助我們採取下一步措施的資訊其實很少,這幾乎是公認的。
◇。◇歡◇迎訪◇問◇
第55節:在路上,我們的眼睛和大腦如何背叛了我們?(13)
另外一個問題在於車的形象。當車輛開始在我們的眼中擴大時,它呈現的並不是直線或者連續的形式。一本名為《司機的感知和反應的辯論問題》(Forensic Aspects of Driver Perception and Response)的書中提到了這樣一個例子:司機靠近一輛車時,如果這輛停在1 000英尺外的車與司機之間的距離變為500英尺,這輛車在司機視網膜上的尺寸就變為原來的兩倍。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不是嗎?不過在這輛車之間的距離變為250英尺時,或者再縮小為125英尺時,這輛車的尺寸又增大兩倍,這並不是一種線性關係。換句話說,我們能夠看出汽車越來越近,雖然這個過程只有幾秒鐘,不過我們不知道我們以什麼樣的速度靠近這輛車。我們在判斷距離時會出現困難,導致我們無法超越前面領頭的車輛。研究發現因超車引起的撞車事故中,大約10%都是這個原因。另外一種考慮方式是想象一下高空跳傘員跳傘時的情形。對於很多跳傘員來說,下降過程的情形他們自己也瞭解很少,他們向下看,卻不知道自己的下降速度…甚至意識不到自己在降落。然而突然之間,當他們和地面之間的距離小於人類感知的極限時,他們便開始經歷一種〃俯衝〃,地面突然衝進他們的視線。
如果所有這些還不足以讓人擔心的話,值得讓人擔憂的還有迎面而來的車輛速度。如果遠處的車輛以時速20英里的速度開過來,那麼想超車很容易。可是如果它的時速是80英里,那麼情況會怎樣?問題在於:我們對此無法區分。直到車開得更近,這要是再根據現有資訊做出反應就太遲了。對車輛如何在雙向車道上超車和何時超車所進行的調查發現:如果司機對面開來的車輛時速達60英里,那麼他不大可能想超車,但是時速為30英里時就不一樣,這是為什麼?因為如果一旦開始超車,車輛之間的距離大約有1 000英尺…這個距離太遠以至於不能確定對面的車是否在朝我們開過來。實際上它是在另外一條路上,或者我們看見的車燈是唯一的資訊。
所以在關鍵距離處司機必須做出決定時,有一個他不瞭解的關鍵變數:另外一輛車的〃逼近速度〃(closing rate)。這解釋了你只好一下子放棄自己的超車計劃,不管願意與否,然後回到原來車道上去的原因。我們經常這樣〃作假〃:只感覺車輛的遠近而考慮它的速度。一項針對司機左轉彎時穿過道路的研究發現:如果對面開過來的車輛速度加倍,根據你的計算,司機穿行安全〃間距〃應改變為兩倍,但實際上只增長了30%。這種細小的偏差也是導致撞車事件的原因之一。
有證據表明,我們有時誤以為物體沒有看上去那麼遠(不僅是在車鏡內靠近我們的物體)。研究發現,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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