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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走先得〃(who will go,who will yield)的原則…像是一場複雜的社會芭蕾演出,指導原則既粗略又含糊。〃沒有秩序可言,先到的人先走〃,奧斯汀·巴利奧斯·戈麥斯(Agustín Barrios Gómez)(一個企業家,有時關心政治。被搶劫時他身在博朗科,當時正駕駛一輛尼桑牌途銳轎車,這種車似乎和他的身份不般配)這樣認為:〃墨西哥的歹徒對車很感興趣,喜歡觀察車輛〃,他解釋道,〃在蒙特雷,我戴勞力士手錶,在這兒我只好戴斯沃琪。〃每到轉彎處他都要減速,先確定左面或者右面的司機下一步做什麼。問題在於所有汽車幾乎同時到達拐角處。這樣的情形很多,有一次,他很快開過去,另外一輛寶馬車只好停車。〃一直過了十字路口,我都沒有傳遞任何眼神,〃他堅定地說道。
在墨西哥城不知名的岔路口,眼神交流是非常關鍵的因素。注意一下另外的司機,他就知道你已經注意到他,然後駕車衝到你前面。如果你看都不看司機,就等於把責任轉嫁給他(假設實際上他看到了你),這樣你就會把車開到他前面,前提是對方真的認為你沒有看到他,但有時候兩個司機也的確都沒有看到對方。在巴利奧斯·戈麥斯那件事情上,可以想象,寶馬車停車需要付出的社會代價可能更大,因為它的社會等級要高出一輛舊尼桑途銳。而如果單純地看汽車價值,即便寶馬車不停,它的損失也很大。如果司機無心合作,也不打算開始這種〃互惠互利〃的關係,他們根本不看別人,或者他們假裝看不見,只是 〃盯著前面〃,這一點很可怕。在墨西哥城,很多岔路口處的乞丐就得到了這樣的待遇。要是有人不打算施捨,他就不用眼神和乞丐交流。這解釋了為什麼在其他城市,有人在等綠燈時看見很多司機目不轉睛地盯著前方。
你每天都駕車,這似乎和冷戰策略沒有什麼關係。然而如果兩輛車同時到達一處沒有標誌的岔路,或者是四車道上的四輛車同時擠到了停車處,那麼,有種博弈理論可以派上用場。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湯姆斯·謝林(Thomas Schelling)認為,陷入核談判僵局或者在停車處減速時,人們制定策略的過程便是一種博弈理論。〃兩三個人要做出決定,都對結果很關注。決議雙方都對做出的選擇有所瞭解,也兼顧各自的利益。〃結果取決於雙方的共同決定,或者如果博弈不僅僅有兩方時,決定取決於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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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為什麼總是別的車道開得快?(10)
平時在路上需要做出很多即興決定和緊急政策。謝林認為雖然這有些冒險,卻是最行之有效的一個策略,這包括博弈理論中的〃資訊不對稱〃原則,司機可以像巴利奧斯·戈麥斯在墨西哥城遇到的情況一樣,讓自己〃無法〃接受資訊,因此可以率先透過岔路口。如果你願意冒掉腦袋的危險去證實一些冷戰策略,你就會發現這種策略效果顯著。比如說行人,有人告訴他們在過人行道(沒有紅綠燈)時同他人進行眼神交流很重要。不過至少有一項研究表明,如果行人不看迎面而來的車而直接橫穿馬路,司機更可能停下車等他透過。
岔路口處的司機行為源於一套複雜的動機和設想,這和交通法幾乎沒有必然聯絡。在一項研究中,調查者給實驗物件看一組岔路口的圖片,圖片上有兩輛車,它們與十字路口的距離相等,兩輛車都在行駛。一輛車具有優先通行權,另外一輛則沒有,但第二個司機沒有認識到第一個司機的做法是正確的。實驗物件被問到如果自己是其中的一個司機,設想在各種情形之下,哪一個人行為是正確的,不論他們之間是否有眼神上的交流,也不分性別,也不管他們開的是卡車、中型汽車還是小汽車。結果表明,眼神交流的確重要,如果進行了這種溝通,多數實驗物件都認為合法的司機行為正當。如果開過來的兩輛車型號相同,司機之間用眼睛對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司機是女性,他們更容易讓步…調查者認為這是一種人為看法,認為女司機〃經驗不足〃,〃能力不行〃或者〃偏重理性〃。或許這不過是紳士風度的體現?
由此可以說道路是座活生生的實驗室,人與人在此進行交流,微妙地表現出人們含而未說的隱含權力。打個比方,十字路口處交通燈變綠時,如果前面的車輛停在那沒有開動,很有可能後面的司機要鳴笛。不過他按多長時間,鳴多少次,喇叭按給誰聽,又有誰會聽到,這些都因情況而異。
以下鳴笛遵照的模式,可能和你之前的認識不盡相符。我們已經知道開敞篷車的人把車篷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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