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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那麼世界就會是一片黑暗,是個骯髒的地方。理論上二者都不那麼重要,可似乎我們對此都有很強烈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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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節:為什麼總是別的車道開得快?(7)
這些時刻很像路上版的〃最後通牒博弈〃(ultimatum game),社會學家似乎透過這個實驗揭示了人類有互惠互利的本能需要。在博弈中,一個人可以得到一筆錢,有命令指示他需要和另外一個他認為合適的人分享這筆錢。如果第二個人接受出價,兩個人就各自拿到自己的一份;如果他或者她拒絕接受出價,雙方都會空手而歸。研究人員已經發現人們習慣性拒絕小於50%的出價,即便這意味著可能他們離開時兩手空空。比起付出的代價,公平意識顯得更重要,也許有人因為自己是〃輸的一方〃而心情不好(研究表明拒絕次數多的人體內睪酮含量多於他人,這或許說明了為什麼那些像我夫人一樣打斷我說話的人,更惹我生氣)。
這種公平意識可能導致我們在路上的行事更為魯莽,我們會用車後擋板抗議那些曾經這樣對我們的人。我們這樣做,儘管要為自身安全付出代價(我們可能撞車,或許他們是殺人狂)。事實上,我們永遠也見不到被我們懲罰過的人。在小城市,在路上表現出禮貌是理所應當的:你的確會再遇見那個人,他們可能和你有什麼關係。他們也可能不再如此對待你。可是在大城市的公路上,為什麼司機試圖幫助他人,或者傷害他人,弄清楚這個問題是個難題。其他司機和你沒有什麼關係(甚至當即表示要威脅你的〃親屬們〃),你不可能再碰見這些司機。我們沒有被愚弄到認為自己的利他做法能夠得到回報,或者我們本來就心靈美?這種路上行為不過是更大謎團中的一部分。而這個謎就是:為什麼人類不像螞蟻一樣,不分姐妹兄弟地為蜂王效勞,為什麼人們不能那樣相處(引起或者接受偶爾屬於你的戰爭),這些問題還有待科學家來解決。
瑞士經濟學家額內斯特·費荷(Ernst Fehr)和他的同事提出一個〃強互惠〃(strong reciprocity)理論,他們將其解釋為〃願意犧牲資源來獲取平等,即便付出沉重代價,也要懲罰不公平行為,不為對方提供當下或者未來的物質獎勵〃。畢竟,我們在路上絞盡腦汁地想責備他人,這就是我們在做的事。在實驗遊戲中,包含了人們在募捐箱前捐錢的部分,只有所有參與者都貢獻出自己的資源時,才能實現產量最大化。但如果他們不作出貢獻,而是從他人那裡獲取利益,那麼只需要一個參與者就足夠了。(這就像在公路上車輛排成長長的隊伍等著下高速時,會有人把車開到隊伍前面,在最後一分鐘插進來。)參與者可能會一個一個地都不出力,合作也因此崩潰。在費荷的遊戲中,參與者可以選擇懲罰沒有貢獻的人,幾輪遊戲過後,多數人送出了他們擁有的一切。這種想要懲罰他人的心態似乎確保了相互合作的可行性。
所以,可能像經濟學家赫伯特·金廷斯(Herbert Gintis)所說,在某種形式下設想〃路上發怒〃是件好事。有人插隊到你前面,你朝他按喇叭或者用車後擋板撞他的車,在嚴格意義上說,即使這不是你的興趣所在,對人類來說也是一種積極的態度。〃強勢互惠者〃(strong reciprocators)發出訊號,可能使那些想背叛的人選擇與他合作;路上有很多變革系統,可以透過遵守規則增加小組的〃集體利益〃(collective advantage),因此對個人來說也有利。無為可能導致規規矩矩的司機的利益受到損害。你在向粗魯的司機鳴笛時並沒有考慮到同類的利益,你不過是生氣,可是你的氣憤仍然對他人有利(就像一隻鳥透過鳴叫來提醒有掠食者在入侵,你向存在威脅的司機鳴笛並不會消耗很多能量)。換句話說,你要是喜歡達爾文的話,不妨按按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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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節:為什麼總是別的車道開得快?(8)
不管合作的原因是出於進化論還是文化,眼睛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結構,但眼神上的交流是我們人類在路上失去的一項最重要的能力。有人認為,和最接近我們的靈長類比起來,通常人類是很注意合作的一個族群,而在路上人們卻變得很不善於合作,這就是其中的原因。很多時候我們飛快地駕駛,時速達到20英里左右,我們開始無法進行眼神交流,或者說是因為擔心留意他人可能導致危險,也可能因為我們的視線受到阻礙。而有些司機經常戴著太陽鏡,或者在車上安裝了有色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