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第2/4 頁)
打擊偽報瞞報的行為,規定但凡老爹死了不上報的,全部免官為民。
如此一來,貪官們也沒辦法了,只好日夜祈禱,自己的老爹能多撐幾年,至少等混到夠本再含笑而逝,到時也能多搞點紙錢給您送去。
但也有一個群體例外,那就是軍隊,領兵打仗,這就絕對沒轍了,總不能上陣剛剛交鋒,訊息來了,您喊一聲停:大家別打了,等我回去給我爹守二十七個月,咱們再來,還是老地方見,不打不散。
張居正不是軍人,自然無法享受這個優待,而他的改革剛剛才漸入佳境,要是自己走了,這一大攤子事情就沒人管了,心血付之東流且不說,沒準回來的時候就得給人打下手了。
於是他只剩下了唯一的選擇——奪情。
所謂奪情,是指事情實在太急,絕對走不開的人,經由皇帝的指示,在萬般悲痛中恢復職務,開展工作。由於考慮到在痛苦之中把人強行(一般不會反抗))拉回來,似乎很不人道,所以將其命名為“奪情”。
然而張居正並不願意走這條路,當然,並不是因為它“很不人道。 ”
其實在他之前,已有一些人有過類似的經驗,比如著名的“三楊”中的楊榮,還有那位幫于謙報了仇的李賢,都曾經被這麼“很不人道”過,除了個把人罵了兩句外,倒也沒啥問題,但到了嘉靖年間,奪情卻真的成為了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不人道到想不人道都不行,如果有人提出奪情,就會被看作禽獸不如。
之所以會有如此大的變化,都要拜一位孝子所賜,這人的名字叫做楊廷和。
說起來,這位楊兄弟的能量實在是大,鬧騰了三朝還不夠,死了還要折騰別人。當初他在正德年間的時候,父親死了,皇帝說楊先生你別走,留下來幫我辦事,他說不行,我非常悲痛,一定要回去。
'1126'
結果幾番來回,他還是回去了,從正德九年(1514)到正德十二年(1517);這位仁兄結結實實地曠了三年工,才回來上班。這要擱在現在,早就讓他捲鋪蓋回家了。
由於他名聲太大,加上又是正面典型,從此以後,朝廷高階官員死了爹媽,打死也不敢說奪情。就這麼一路下來,終於坑了張居正。
張居正沒有選擇,只能奪情,因為馮保不想他走,皇帝不想他走,皇帝他媽也不想他走,當然了,昀重要的是,他也不想走。
辛辛苦苦奮鬥三十多年,才混到這個份上,鬼才想走。
雖說奪情比較麻煩,但只要略施小計,還是沒問題的。
於是老把戲很快上場了,萬曆五年(1577)十月,痛苦不堪的張居正要求回家守制,兩天後皇帝回覆——不行。
一天後,張居正再次上書,表示一定要回去,而皇帝也再次回覆——一定不行。 與此同時,許多大臣們也紛紛上書,表示張居正絕不能走,言辭激烈,好像張居正一走,
地球就要完蛋,可謂用心良苦。 行了,把戲演到這裡,也差不多該打住了,再搞下去就是浪費紙張。 準備收場了,事情已經結束,一切風平浪靜,擦乾眼淚(如果有),再次出發! 我親眼看著嚴嵩淪落,徐階下臺,我親手解決了高拱、劉臺、何心隱,天下已無人能動
搖我的地位。 對於這一點,張居正始終很自信,然而事實證明,他錯了,錯得相當厲害,真正的挑戰將從這裡開始。 萬曆五年(1577)十一月,翰林院編修吳中行,翰林院檢討趙用賢上書——彈劾張居正奪情。 編修是正七品,檢討是從七品,也就是說,這是兩個基層幹部,也就能幹幹抄寫工作,平時連上朝的資格都沒有,而張居正以前的敵人,不是朝廷高官,就是黑道老大、學界首領,
並且還特別不經打,一碰就垮,這麼兩個小角色,按說張大人動根手指,就能把他們碾死。 然而就是這麼兩個小角色,差點把張大人給滅了。 因為這二位仁兄雖然官小,卻有個特殊的身份:他們都是張居正的門生。 而且我查了一下,才驚奇地發現,原來吳兄弟和趙兄弟都是隆慶五年(1571)的進士,
和之前開第一炮的劉臺是同班同學。 這就只能怪張大人自己了,左挑右挑,就挑了這麼幾個白眼狼,也算是自己跟自己過不
去。 '1127' 這下好了,當年只有一個二愣子(劉臺),已經搞得狼狽不堪,這回竟然出了兩個,那就
收拾不了了,因為一個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