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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管是壟斷還是強勢,新階段中國廣告領域需要的是龍頭企業,需要強勢媒體應對後WTO時代的“狼來了”,更何況分眾只是強勢,還不是壟斷。
分眾是壟斷?還是強勢?
2006年1月9日將成為戶外廣告行業的一個紀念日,分眾傳媒和聚眾傳媒涉資億美元的合併當天在滬宣佈。
在雙方聯合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分眾傳媒董事會主席江南春表示,分眾聚眾合併將帶來“三大變化”——避免了不必要的競爭,形成規範有序的價格環境,以及為廣告主創造更多的投資回報。江南春說:“我覺得兩家企業整合的意義在於,一方面透過我們兩家的合併,避免了不必要的競爭,比如我們在樓宇方面的競爭、對稀缺資源的佔據,我們以前在樓宇方面競爭非常激烈,這也形成了在樓宇中非理性成本的上升,這次的合併也會使這種成本下降。另外也會有價格戰的因素,導致出現不合理的價格,此後,我們將會形成規範有序的環境。第三,我覺得分眾和聚眾的這次整合,使得我們大家都有更多的時間,不會放在競爭上面,而是思考為廣告主創造更多的投資回報。”
虞鋒則言:“兩家整合將規範市場環境。”
分眾、聚眾的整合帶來的“三大變化”與市場環境的規範對於分眾未來的發展勢必更加有利。有句話說得好:“冤家宜解不宜結。”分眾與聚眾這對冤家,從此終於可以和氣生財了。
但業內人士彷彿更關注分眾與聚眾的併購是否會形成壟斷?在中國目前還沒有反壟斷法的前提下,如何預防這種壟斷現象有可能帶來的危害?
分眾傳媒作為中國最大的戶外影片廣告運營商,在其合併聚眾之前,商業樓宇聯播網就已經覆蓋全國52個城市、近23 000個液晶屏,日覆蓋數千萬中高收入人群。CTR最新調研報告顯示,分眾傳媒佔據戶外影片廣告市場70%以上的份額。而2005年7月的納市上市更顯其強勢。而聚眾傳媒是一家綜合性媒體集團,擁有覆蓋全國的樓宇影片媒體,已經覆蓋全國45個城市、25 000棟樓宇,日覆蓋人群近3 000萬人次。分聚合並之後的分眾傳媒市場份額將達到江南春坦言的98%,完全具備了壟斷資格。
國內的使用者似乎被壟斷嚇怕了,立刻驚呼:“分眾將涉嫌壟斷戶外樓宇電視廣告市場。”王冉就表示:“分眾已經在樓宇廣告上形成壟斷性的市場地位,對整個行業來說,未必是一件好事。因為沒有競爭是不利於市場發展的,而對分眾公司本身來說,如果壟斷市場的時間過長,也將可能逐漸平庸。”
易觀國際也分析認為,“即便是細分市場的壟斷者,也終究是壟斷者,樓宇廣告市場本質上屬於資源密集型的商業模式,沒有任何技術壁壘。同時,在分眾傳媒相繼收購框架媒介與聚眾傳媒之後,樓宇廣告市場已經形成壟斷的局面,這將有可能會進一步阻礙樓宇廣告市場在技術層面的創新,將更不利於樓宇廣告市場的發展。”
更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分眾、聚眾和投資者僅僅為了獲得更多的短期利潤而促成雙方的合作,顯然有些鼠目寸光。當市場由寡頭競爭走向完全壟斷後,深受制約的樓宇業主和廣告主將會受到較大的鉗制,從而很可能傷害了他們的積極性,影響市場容量的擴大。同時,在失去競爭後,雙方在細分市場的開拓、業務宣傳等方面,將會失去動力,將使得產業失去創新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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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時之需,打造強勢媒體(2)
於是,在分眾併購聚眾召開的新聞釋出會上,“是否涉及行業壟斷”,成為很多記者拋向江南春和虞鋒的問題。
江南春說:“我們一般講壟斷是指對某一個產業,我想我們兩家的合併,只是對樓宇電視形成了一個非常高的進入壁壘,但對中國的戶外廣告或者是中國的廣告來說只是一個組成部分,所以不能說是形成了一個產業的壟斷。即形成高壁壘,但未壟斷產業。”
江南春據此認為:“在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與樓宇電視廣告、戶外廣告等新生媒體共存的今天,樓宇電視媒體等新生媒體的發展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還是很難的。而壟斷一般是針對行業或產業而言,而且客戶沒有絲毫的選擇餘地,而聚眾傳媒和分眾傳媒的合併雖然在樓宇電視廣告中形成一定的市場效應,但廣告主還有很多選擇餘地,因此,談不上壟斷。”
黃升民教授也認同江南春的觀點,他表示:“兩大公司合併不會造成樓宇廣告市場的壟斷。”黃升民教授一再強調:“樓宇廣告作為戶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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