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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聯營與歐
洲經濟合作組織相反,它有著自己的權利和責任,美國人準備大
力支援這樣一種原子能聯營。
另一方面,根據世界上普遍的看法,和平利用原子能實際上
是與製造原子彈的可能性分不開的。因此,德國試圖完全由自己
控制原子能可能會引起外國極大的猜疑。如果個別原料由歐洲共
同經營是出於安全方面的需要——德國當然不應受到歧視,而且
它的研究工作和工業必須得到儘可能充分的發展餘地——,那我
們是更不能加以拒絕的。
我請你們把上述所提出的幾點作為聯邦政府政策的原則(基
本法第65 條),並照此執行。
阿登納(簽字)
1956 年1 月19 日于波恩
這篇指令,實際上概括出阿登納對歐洲一體化振興所持的所有基本觀
點,在這裡全部將它引述出來。像阿登納所說的,它也代表了這一時期聯邦
政府政策的基本原則。
斯巴克報告出來之後,各國結束了有關全面和部門經濟一體化之爭,但
在具體方式上仍有很大分歧,比如關於原子能問題。從阿登納的指令中可以
看出,聯邦德國出於安全與平等方面的考慮,願意實現歐洲原子能聯營,它
傾向於同美國人合作,因為,美國人不僅支援,它的技術也是最先進的。但
是,法國對歐洲原子能集團感興趣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對於聯邦德國的
一種保障,同時法國又可以憑藉它對其它國家的核優勢在這個組織中起舉足
輕重的作用。聯邦德國及荷、比,盧、意都對法國這種潛在的大國主義企圖
感到不滿;並且從利益上,他們也都認為同美英在原子能方面的合作遠比同
法國合作有效,這樣可以直接從美國人那裡獲得幫助,迅速建立起自己強大
的核工業。於是,五國同法國做了一個微妙的交易:聯邦德國等法國的夥伴
國提出,只有法國接受了全面的共同市場,它們才將對歐洲原子能聯營集團
予以支援。法國無可奈何,要保證五國對原子能聯營的支援,就必須作出些
讓步,不能兩全。法國被迫同意交易,卻提出了很多異議。
首先一個是有關共同市場的過渡時期問題。六國在墨西拿宣言中明確,
歐洲共同市場應該分階段來實行。
五國認為,為了使共同體的開放能促進工業的適應,應該儘量縮短過渡
時期,比如說10 年,這個期限在布魯塞爾專家擬定的條款中已作出明確規
定。相反,法國接受了共同市場計劃不可逆轉的同時,卻認為需要有一個較
長的過渡時期,並且,從過渡時期的一個階段轉到下一階段不應當自動進行,
而應由各國政府來決定。同樣,五國希望未來的關稅同盟規定的共同對外稅
率應是低水平的,以免各國為進口原材料和食品支付更昂貴的價格;而法國
卻堅持高稅率可以使共同市場的實現變得更加容易,並堅持貿易的自由化要
與經濟、財政和社會方面的協調聯絡起來,因為法國的競爭能力比較弱。法
國甚至提出貨幣政策與一般經濟政策要由各成員國自己作主,對出口貨物應
進行補貼,等等。
爭來爭去,由於法德兩國之間的實際利益與具體主張差異最大,矛盾集
中在法德之間,又體現成為法德之爭。法德是大國,兩國的意見對其他國家
有決定性的影響。從經濟上來講,建立一個較大的歐洲內部統一市場完全符
合西德的利益。西德工業生產,尤其是重工業,在加入煤鋼聯營後開始了高
速發展,到1955 年,西德的經濟實力又大大超過尚未恢復元氣的法國。1957
年,在西方世界工業生產總額中,西德所佔比重為10。1%,而法國僅佔1%;
而且西德也是世界第三大貿易出口國,佔世界出口比重的8.1%,法國僅佔
5.1%,因此,西德在談判中主張在對內、對外關係中儘可能地實行自由競
爭,把國家干預限制在最低限度。法國則強烈反對這樣做。戰後多年的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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