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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級在荷蘭掌握著政權,以致各種特權以及領主權利都已大為削弱。巴達維
亞共和國已經實現了統一。拿破崙以1801 年,1805 年和1806 年的憲法改組
了中央政府,路易又實行了一些補充的改革。直到1810 年為止,皇帝所做的
沒有超過這些,正如他在瑞士一樣,並不企圖摧毀行政自治以達到徹底同化。
然而在荷蘭仍然儲存著舊制度的一些痕跡。雖然在1798 年原則上已取消了行
會制度,但據說阿姆斯特丹市政府在1806 年12 月仍在議論一項取消同業行
會的方案。1796 年本已宣佈猶太人享有公民權,然而只是到1809 年才取消
專對猶太人徵課的特別稅。雖然封建制度已不存在,一些封建義務以至什一
稅仍然被保持下來。統一租稅制度的措施遭到暗中抗拒,特別是抗拒拿破崙
想以部分破產來減輕國債的方案。在荷蘭被合併到帝國以後,一切都改變了。
荷蘭誠然還有一個單獨的政府,由拿破崙派勒布倫去主持,就關稅而言也仍
不包括在帝國之內;但同化政策也執行得同在伊利里亞一樣嚴竣。從1810
年起,《民法典》和全部法國法律都在荷蘭一體施行;7 月9 日,國債利息
削減了三分之一。1811 年7 月15 日下令至遲從1813 年起在荷蘭徵收法國各
項租稅。土地改革一如既往遭到最頑強的抗拒而未能實現;政府最後還是同
意保留什一稅,藉口是什一稅既已世俗化應被視為一種地租,而路易在位時
的參政院尚未解散,它宣稱反對贖買對於物的權利。
* * *
不象歷屆革命政府曾經佔領或區域性改組的義大利、荷蘭和瑞士那樣,來
因河彼岸的德意志只是在1805 年戰爭以後才開始進行 改革。即使德意志已
經完全在拿破崙控制之下,改革的阻力仍然比其他地方要大得多,因為這個
國度幅員廣大,情況懸殊。事實上,奧地利和普魯士尚儲存著的一部分領土,
從實行改革來看,是拿破崙不能控制的地方;他還必須同他的盟國搞好關係,
因此他只能聽任這些盟國的統治者從他的體制裡採用適合他們需要的部分;
甚至在他統治著的區域裡,客觀形勢也並不總是允許他完成他的改革措施。
一部分被征服領土直到1810 年才確定歸屬:拜羅伊特劃給巴伐利亞,哈
瑙和富耳達劃給法蘭克福公國,漢諾威的一部分劃給威斯特法利亞王國,其
餘都合併入帝國,帝國還保有埃爾富特。除了在1808 年廢除農奴制以外,臨
時當局在這些地方並沒有變動歸屬未定前的原有的秩序。
貝格大公國是拿破崙在來因河彼岸建立的第一個德意志國家。它是1806
年由包括杜伊斯堡在內的克累弗公國部分領土,和包括杜塞爾多夫、愛北裴
特和巴門在內的貝格公國所形成的,接著又從納索奪取一些領土,或將一些
降格的間接附庸的領地合併而擴大。到1808 年又併入普魯士在威斯特法利亞
的一些轄地,馬爾克伯國和伊澤洛恩、明斯特、多特蒙德、埃森、特克倫堡
伯國與林根伯國而再擴大,總共擁有九十萬居民。成了一國之主的繆拉不再
召集地方議會而自擁獨斷的大權。他取消了會議制的行政機構,把全國劃分
為若干縣,每縣任命一個專員管理,在各城市則建立市政府;除了涉及關稅
事務以外,繆拉並不想把構成他的國家的彼此互異的國土統一起來,而讓它
們仍然有各自的預算和會計制度;儘管如此他在全國各地都徵收了土地稅和
人身稅,並實行了當時普魯士國王還不敢實行的徵兵制。1808 年7 月15 日,
當繆拉調任那不勒斯國王時,貝格大公國奉還給拿破崙,雖然拿破崙在1809
年又封路易的一個三歲的兒子為貝格大公,他仍然透過他所任命的特派專員
伯尼奧(從1810 年起由羅德雷繼任)而統治大公國。1808 年,全國行政機
構統一起來,租稅按法國稅制逐漸地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