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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是不夠的;他在北部巡視期間,製造業主紛紛向他訴苦請願。1811 年1 月
12 日,拿破崙不管禁律,准許繳稅百分之四十就可以出賣捕獲的貨物(只有
某些棉織品不在此例):這就是所謂“特准產地”的產品。換句話說,拿破
侖准許了某些進口。在出口方面,他在敦刻爾克正式地與英國的走私販建立
了聯絡;1811 年,這個基地移到了格拉夫利納①。6 月6 日,他設立了商業和
製造業公會,在6 月底,他著手同該公會一起準備對封鎖進行一次總的調整。
此外,一個新的動機促使他走這一步。1810 年5 月1 日,美國國會透過
“馬科恩法案”②,宣佈如果交戰國在1811 年3 月3 日以前不取消它們針對
中立國的措施的話,就授權總統禁止從交戰國進口。要是英國堅持那些措施,
拿破崙就可以優待照顧美國,促使它與英國決裂;根據米蘭敕令,凡是維護
自己中立權利的中立國可不受敕令規定的限制;透過外交手段,法國可以搶
先推動這一事件的進展,這是一個重大事件,因為它會加強封鎖的效能。
1810 年7 月3 日,透過聖克盧敕令,頒發特許證成了正式的制度;後來,
特許證發給義大利和漢撒各城市,同時為了照顧波蘭人,也發給了但澤。7
月25 日,另一個敕令把法蘭西帝國的海上貿易置於政府控制之下:從8 月1
日開始,如果沒有皇帝本人簽署的特許證,就禁止進出帝國的港口;這些所
謂“正規化”的特許證是隻發給法國人的。因此,拿破崙仿照國民公會,頒
布了那種真正的航海條例。既然法國船舶不能出海航行,所以這個檔案只是
一紙空文。同時美國人被當作一個例外加以優待,這個例外是商業公會於6
月25 日在一次重要會議上研究過的:7 月5 日,法國發布法令准許美國人進
口,條件是要再出口等量貨品。因為麥迪遜禁止他的國民申請特許證——在
他看來,特許證意味著損害海洋自由和美國主權——所以法國要把特許證發
給美國船主時,就改稱為“許可證”,從而規避了麥迪遜的禁令。其實,法
國沒有他們是不行的;但是,在外交上卻大肆宣傳這一讓步,8 月5 日,尚
帕尼通知說,如果英國那一方面取消各項“樞密院令”的話,皇帝就將在11
月取消柏林敕令和米蘭敕令。蒙塔利韋建議立刻就給所有的盟國或中立國的
商船發放“許可證”;皇帝予以拒絕,甚至扣押了一些丹麥船。由此可見,
應該承認,皇帝很巧妙地把急需中立國船舶這一事實變成使美國與英國不睦
的外交手段。
7 月25 日的敕令規定,所有的進口必須以出口等量的指定商品作為平
衡,這些商品因港口而異,但總是要有三分之一或者一半是絲織品。如果對
一般的貨物和英國工業品的進口禁令維持不變,那麼進口的只能是來自美國
或大陸的食品和原料:實際上,法國又准許殖民地食品進口,雖然明知是來
自敵國的。因此,這就是採取了科克貝爾·德·蒙佈雷在1802 年所設想的方
法:國家管制海上貿易,出口最低限度應與進口保持均衡。為了要重新活躍
出口,尤其是為了向工業提供原料和向消費者提供食糖和咖啡,拿破崙放棄
了出口要用硬幣付款的要求。這一巧妙的想法也和救國委員會的指導思想相
同;然而,在共和二年,迫不得已而不惜任何代價來進口的法國,同意在必
① 格拉夫利納就在敦刻爾克西邊,屬諾爾郡敦刻爾克縣。——譯者
② 這是美國的第二號馬科恩法案,目的在廣泛開展對外貿易,其中規定,如果法國對美國撤銷限制中立國
貿易的各項敕令,美國總統就有權停止對英貿易;如果英國對美國撤銷其歷次有關的“樞密院令”,則總
統有權停止對法貿易。拿破崙善於利用此法案提供的機會,而英國遲遲不決,這成為導致1812—1814 年英
美戰爭的原因之一。——譯者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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