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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款的償付,另一方面還要忙於恢復劫餘的鄉村,這樣,農業改革就提上日
程。重建農莊,重新扶持飼養牲畜,為農民提供種子,甚至在象現在遭災時
為他們提供食物,這副擔子落到了封建領主身上。但是,領主自己的日子也
不好過。於是,對於他的抵押債務不得不給予寬限或者延期。在領主的心目
中,最簡便的辦法是把遭到蹂躪的農民的份地和他自己的領地重新連成一
片,而使這些農民淪為短工。由於法律禁止奪佃,領主要求廢除“農民保護
法”①,而自己反過來卻不付出任何代價:農民仍然是“僕從”。官員們的看
法卻不是這樣,他們深受亞當·斯密和楊格學說的薰陶,特別是舍恩,表示
贊同大規模經營,決不反對廢除“農民保護法”;但是,自由經濟的首要原
則是廢除封建制度。儘管王室允許資產者以個人名義購置土地,並且在王室
領地上比較徹底地廢除農奴制,使承租領地的佃戶改為土地所有者,然而,
它還從來不敢觸動容克土地所有制的壟斷權,不敢打擊劃分等級的制度,也
不敢幹預領主莊園的內部事務。
現在王室抓住了這個機會,而這就是1807 年改革的重要性所在。一方
面,王室以取消農民的“僕從身份”作為廢除“農民保護法”的交換條件;
另一方面,它允許資產者和農民佔有土地;王室在取消了對貴族的削貶身份
制度時,相應地准許貴族從事那些直到當時只讓資產階級從事的業務,同時
也給農民同樣的權利。王室已開始以階層、就是說根據財富和職業劃分的階
級來代替等級制度。東普魯士省議會只好服從,並於1807 年8 月原則上決定
在該省實行改革。阿爾滕施泰因沒有徵詢其它各省議會的意見就立刻建議將
改革推廣到整個王國。拿破崙正在華沙大公國和威斯特法利亞王國裡按照法
國原則改組社會;這種榜樣起到了一些影響,因為它即使不是招致普魯士居
木爾(1739—1817 年),重農學派經濟學家,1789 年當選三級會議代表。——譯者
② 伊巴密農達(公元前420—410 年間生,362 年死)是古希臘底比斯城邦民主派領袖之一,英勇善戰,為
國捐軀,成為希臘史上有名的愛國者。—譯者
① “農民保護法”是普魯士國王在十八世紀頒發的一系列敕令,主要是弗里德里希…威廉一世在1719,1738
和1739 年頒發的敕令,內容是要保護向國王納稅併為國王服役的農民,免遭領主奪佃與體刑。容克反對國
王為保證財源和兵源的這些敕令,以致它們實際上已多成為一紙具文。——譯者
民外移,也可能激起不滿情緒。
施泰因只是在9 月30 日才抵達,因此,他並不是改革的創始人。此外,
他的《納索備忘錄》也沒有談到改革;他不贊成資本主義,至於他對農民問
題的態度,人們至少可以往意到他並沒有解放他自己的農奴。他實際發揮的
作用只是支援阿爾滕施泰因,並在無條件廢除“農民保護法”問題上做了某
些保留,這個問題便推延到以後再解決。1807 年10 月9 日,國王簽署了改
革敕令。至於“農民保護法”,放棄了採用一個全王國統一的法律的想法,
而代之以各省的法令。各省法令在1808 年到1810 年間先後公佈,事實上都
表現為一種妥協折衷辦法:“新的”租佃地,就是說根據各地情形從1752
年或1774 年以來所租佃的份地,可以收回租佃權;“舊的”租佃地,只能在
這樣的條件下才可以和領主的領地聯結起來:建立農莊的總面積相當於已經
消失了的租佃地的總和,但是,比其中任何一塊租佃地都大得多。王室領地
仍然比私人莊園走在前面;1807 年10 月29 日,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在自
己的領地上取消了農民的“僕從身份”,這只是在西里西亞才有其重要性;
1808 年7 月27 日,他把先前在其他各省公佈的敕令擴大到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