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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為法蘭西銀行,它擁有三千萬法郎的基金,每股為一千法郎。二百名主要
股東選出了十五名董事和三名監事;董事之中指定三人負責分配用於貼現的
基金和制定貼現率。法蘭西銀行承擔收購三百萬法郎的期票。這家銀行得到
的報酬是,“還債金庫”的一半保證金被劃為該銀行的股金,另一半則由銀
行用作現金支付。最後,法蘭西銀行還要經辦政府公債利息及各種年金津
貼。但是這家銀行沒有獲准發行鈔票的壟斷權,因為有人認為,如果給予這
一權利,它就會只給自己的股東貼現鈔票,從而就會迫使各地的商人都走這
家銀行的門路;其實這正是作為協議基礎的一項默契。儘管戈丹所做的工作
值得稱讚,但是他在幾個月的時間內只不過邁出財政改革的第一步而已,如
果忘記這一點,勢必會曲解執政府的歷史。稅則直至共和八年年底才準備出
來,而且事實上僅有一小部分期票證券得到法蘭西銀行的貼現。即使法蘭西
銀行貼現所有發出的證券,也不足以維持國家的開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
波拿巴也象督政府一樣聽任銀行家及承辦商的擺佈。
地方行政改革對於中央政府改革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性,見效較快。改
革是由波拿巴在1800 年1 月間發動的,雨月28 日(1800 年2 月17 日)的
法律作出決定,代表參政院提出這個法案的報告人就是夏普塔爾。郡、區以
及公社仍然保留,由於取消了共和三年建立起來的區政府,公社又恢復了自
治地位。介於公社和郡之間的真正的行政單位變成了縣,這是舊專區的恢
復,只是面積更大而已。各級行政區都由一名單一的行政長官領導:郡設郡
守,由一名秘書長協助工作,取代了原來的“中心行政機構”;縣設縣長;
公社設一名市長,連同一名或幾名助理。同中央政府一樣,地方行政改革的
關鍵也是取消了選舉制。從此似後,所有官吏均由中央政府委派,只有五千
居民以下公社的市長及其助理則授權給郡守委派。雖然郡、縣和公社各級的
地方議會仍然保留下來,它們的議員則也要由中央政府或郡守委派,而且議
會的會議次數和職權都大大地削減到所餘無幾:地方議會聽取財政報告,郡
和縣一級議會分攤租稅,透過為地方所需的附加稅,並且有權提出建議案;
公社一級的議會有權規定公地的使用,並負責維修屬於公社的公共建築物。
至於涉及到附加稅及借款問題,公社議會只能發表意見。這樣,公社就嚴格
處在上級監管之下。各大城市於共和三年建立起來的割裂的行政區劃被取消
了。里昂、馬賽及波爾多改由單一的市政廳管理,但在共和13 年以前,它
們一直還由幾名區長負責。在巴黎,十二個區及其區政府依然保留下來,但
是幾乎所有的行政權都交給塞納郡守;首都沒有市政廳,而由塞納郡總政務
廳代行職權。
波拿巴對政治人員不夠熟悉,所以他自己擬不出委派郡守的名單。這一
任務就落到他的兄弟內政部長呂西安身上,或毋寧說,就是落到呂西安的秘
書、立法議會前議員伯尼奧身上。但是康巴塞雷斯、勒布倫、塔列朗以及克
拉爾克也參與提名,議會各院成員諸如肖夫蘭、科爾多郡的克雷特等同樣偶
爾也參與其事。一般地說,波拿巴對呂西安提出的人選都是同意的。大部分
郡守是在風月11 日(3 月2 日)任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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