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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裡制定出了那幾部重要的組織法及
法典。參政院具有最高行政裁決權,它在處理爭議中起著逐步調整整個行政
機器運轉的作用。波拿巴很高興參加該院的工作。他讓參政官暢述己見,然
後他自己就毫無拘束地以充沛的精力滔滔不絕地發表講演。他只是把政治議
題排除在參政院討論範圍之外,特別是教務專約與共和十年芽月18 日法律
即未交討論,因為他知道這會遇到強烈的反對。
然而波拿巴不是單單聽取參政院的意見,他還鼓勵其他諮詢團體發表意
見。這些團體起初是臨時召集的,但後來逐漸比較定期召集,稱作“行政會
議”。他經常召集有關的部長和他們屬下各單位的負責人、一些參政官、甚
至從各郡專門召來的某些官員來參加這些會議。這些“行政會議”雖然不如
參政院那樣有名,但卻幾乎起到了與參政院同樣重要的作用。
象督政府一樣,新政府從第一天起就為財政拮据所困擾。國庫幾乎一空
如洗。這樣,政府就不得不軟硬兼施地幾乎每天向銀行告貸。這樣,行政改
革也就從財政部門開始。正是在這一部門,中央集權首戰告捷。不等制訂憲
法完成,新財政部長戈丹在霜月初就採取了一些果斷措施來開闢財源,充實
國庫。他的第一個行動就是霜月3 日(1799 年11 月24 日)採取的剝奪地方
政府確定每年稅額分配的權力以及徵收部分直接稅的權力,改由中央政府指
派的代理人負責徵收。在這一新的中央財政機構中有一名總監及數名副總監
分別負責直接稅收及各郡的稅收。在他們之下則有會計檢查官和督察官負責
分配各公社納稅人的稅額。雖然這些副總監指派地方估稅員協助他們工作,
但是稅則則由他們自己擬訂。但實際上,暫時並沒有人對新訂的稅額給予太
多的注意,會計檢查官就著手開列拖欠下來的稅單,並根據以往的稅單著手
訂出共和八年(當年)的稅單。在每個郡,由政府任命的其它官員包括一名
收稅員和一名出納員,以及叫作一般收稅專員和特殊收稅專員①的稅收經理
人;在稅額超過一萬五千法郎的城市還有數名收稅官。在另外一些地方,公
社當局還保留了徵稅的權利,而一般都由出價最低的投標人承包。最後在霜
月6 日,一般收稅專員規定的年度期票證券制度重新建立起來。②這些期票
按月份分十二次發行,但證券上規定的稅額實際上在二十個月以上才付清。
財政部內的主要機關——處理地產、關稅以及公債的部門——很快地都有了
參政院派來的督導官,國庫當然採取了這一步驟;雨月1 日(1800 年1 月21
日),它被置於迪弗雷納的領導之下,他在1789 年以前和在國民制憲議會
時期曾經是國庫僱員。直到共和十年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國庫部,由巴爾貝…
馬爾布瓦領導。
困難的問題是銷售由一般稅收專員發出的期票。為了給期票提供信用支
持,戈丹設立了一個抵押銀行。他透過恢復由國庫會計官發出的保證金券,
和授權銀行負責倉庫及信託業務的辦法為銀行籌措資金。由莫利昂負責的抵
押銀行,還負責透過進行公開購買來維持政府公債的價格,以便降低利率,
使國庫的地位更加穩定。這樣一來,這家銀行很快就以“還債金庫”而著名。
但是期票的貼現仍然得依賴銀行家。法國革命使得銀行家有可能與一些大企
業家聯合創辦若干發行紙幣的機構,來滿足他們各自的需要。這些銀行中主
要的是共和四年成立的由佩雷高、雷卡米埃和德普雷經營的“往來存款銀
行”,以及在共和六年成立的“商業貼現銀行”。前者擁有準備援助國庫的
資金,當然假如有一國家銀行來掌握這筆資金則會更好。往來存款銀行的股
東們正是想要得到國家銀行的特權,以便能夠擴大他們的業務。股東們就這
樣與政府達成了最後協議。雨月24 日(1800 年2 月13 日),他們的銀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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