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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並在現任三執政任期十年屆滿時任命新執政。結果所有那些被任命的人
都確是在各級普選中選出的“新貴名流”。在每一個“鄉鎮區域”裡,公民
們選出為他們人數的十分之一的候選人,然後從這些“鄉鎮新貴名流”的候
選人中又選出其人數的十分之一來構成郡的人名單。郡級人名單上的新貴名
流透過相同的程式再構成全國新貴名流名單。這所謂“鄉鎮區域”指的是什
麼?誰也還不知道。不管怎樣,這種制度是無從實行的,到共和九年最後好
歹算制定了各級名流名單,但也幾乎根本沒有采用。
人民是主權者,這是明確的,但沒有人理會他們。霧月黨人滿意了,因
為他們現在身居統治地位。但是他們只代表自己,不代表任何人。波拿巴毫
不遲疑地告訴他們,“唯我一人代表人民。”儘管他們組成了所謂“代議制”
機構,但事實上他們仍然是一夥被波拿巴召來、並在他認可的範圍內協助他
的新貴名流。以後在復辟王朝時,國王也是這麼講的。起初霧月黨人不是這
樣想的。元老院成員是由西哀耶斯精心挑選的,由於他們控制了元老院,他
們也就控制了保民院和立法院,所以這些人就自認為能夠強迫波拿巴同他們
合作。事實上,議會各院確曾表現出反抗的意圖。但是由於憲法裡沒有解決
這些爭執的辦法,於是就以一系列政變的形式加以解決,而唯有波拿巴才具
有搞政變的手段。從一方面來講,執政府的歷史,甚至於帝國的歷史,都部
分地表現為立法權逐步屈從的過程。從一開始波拿巴就侵犯了立法權。共和
八年雪月5 日(1799 年12 月26 日),他授權參政院以釋出“意見”的形式
來解釋法律。他也時常毫不為難地按照自己的意向以行政命令的手段修改或
曲解法律。共和十年憲法允許他授予元老院諮詢權,從而剝奪了保民院和立
法院的一切權力。這樣,在極大地擴充他的制訂法令權之後,波拿巴終於開
始以直接釋出法令的方式來立法。
有人津津樂道,說波拿巴和西哀耶斯讓雅各賓派,即所謂“可靠的雅各
賓派”充斥議會各院。他們才不這樣傻呢!毋寧說,他們更為喜歡的是溫和
派。元老院成為僅次於法蘭西科學總院的“空論家”的大本營。保民院的成
員多是作家和演說家,諸如多弩、謝尼埃、然格內、薩伊,而尤其是邦雅曼·貢
斯當;那些不太著名的人物則安排在立法院。總共有三百三十名議員曾在督
政府的立法兩院中佔有席位,五十七人曾在大革命時期三屆議會中佔有席
位;雅各賓派和歸附的保王黨貴族都只佔極少數。波拿巴此時還不能擺脫這
一批人,必須從他們中擇優錄用,因此參政院和政府各部的政治色彩,也不
可能有很大差別。這就是為什麼參政院甚至也有一定的獨立性。在挑選其餘
兩名執政的人選上,波拿巴就暴露了他的真實傾向。康巴塞雷斯曾經是國民
公會的平原派,他儀表堂堂,講究修飾,但忠心耿耿,極力對波拿巴施展一
種溫和主義的影響。勒布倫①曾任莫普②的秘書,在法國大革命期間很不得
意,波拿巴本人知道他是個保王黨分子。在財政方面波拿巴依靠曾在革命前
的財務總署任職的戈丹及莫利昂,結果造成了革命的資產階級與那些舊制度
遺留下來的、但已向新秩序妥協的人物混雜在一起,這是富有象徵意義的情
況。後來,波拿巴逐漸加大“舊人員”在政府裡的比重,這樣他就準備好了
適應向君主政體過渡的人馬。
二、波拿巴權力的組成與擴大
波拿巴於共和八年雨月30 日(1800 年2 月19 日)移居杜伊勒裡宮,並
立即進入了自己的書房,以便不受干擾地工作。唯一獲准進入書房的人是筆
錄他口授命令的秘書——最初是布林裡埃 內,隨後是梅內瓦爾或者是凡。
每當他想與他的屬下議事時,他總是到和書房相連的另一個廳裡去。舊制度
君主統治的先例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