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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流行第四階段的思維。鑑於行為不當的年輕人為數眾多,大多數教師在受訓時學到要在上課的第一天制定規矩。畢竟,讓孩子們懂規矩是必要的。好一點的老師會花時間解釋制定某些規則的“理由”,也有不少富有創意的老師會帶著學生一起參與班級規範的設計。老師們依據的理論是,參與制定班規的孩子比較願意遵守規定。事實確實如此。
我見過牆上貼有這類班規的教室。有些圖表是由工作量過大的老師草率完成的,有些卻是精美到足以讓《財富》五百強的董事眼睛一亮。我見過有意義的規則(不可打架)和沒什麼道理的規則(不可大笑),形形色色。不同的班級有不同的班規其實是好的——這可以讓孩子們學習適應不同的環境。
我對規則沒有異議,孩子們需要學習如何處理行為界線和期待。我當然不是個無政府主義者。在開了一天教職員發展會議後回到辦公室時,我會不會因為羅伯特在代課老師面前表現良好感到開心呢?我會很感動。這樣的表現已經把羅伯特帶上通往成功的正確道路,遙遙領先多數同學。這告訴我羅伯特知道規則(並非所有孩子都如此)、接受規則(這樣的孩子更少),而且願意身體力行。如果羅伯特和他班上的同學是從第四階段來思考的,那就已經比大部分的小孩好太多了。你大可以主張這些好的目的足以讓手段合理化,但如果我們要孩子接受有意義的教育,我們真的想要羅伯特只因為“第二十七條規則”說他應該這麼做就這麼做嗎?
我曾遇到一位採取有趣方式教孩子說“謝謝你”的老師。他制定的規則之一是,如果老師給學生一個東西——計算機、棒球或糖果,學生有3秒鐘的時間對老師的善意表示感謝並說聲“謝謝你”。要是做不到,禮物就會馬上收回去。
這個方法很有效,孩子們總是把謝謝掛在嘴邊。惟一的問題是:他們對於收到的禮物沒有真誠的感激,他們不過是遵守規則而已。這個“教育”也未擴充套件到孩子的其他生活領域。某天晚上,我帶著這群孩子去看戲,和戲院裡的其他孩子相比,他們的感激之情沒有什麼不同。他們沒有向給他們節目表和幫他們找座位的接待人員道謝,也沒有向在中場休息時幫他們上飲料的人道謝。他們的班規只限於在某間教室對某位老師該有的行為。
我們不妨思考一下,如果歷史課本上的人物在思維上從未超越第四階段,那麼當中有多少人要被除名。我是這麼教學生的:規則固然有其必要性,然而在我們最景仰的英雄當中,有許多人之所以能成就偉業,正是因為他們不守規則。美國為紀念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制定了一個法定假日,當初這位英雄如果採用第四階段的思維,根本無法有所作為。聖雄甘地(Gandhi)沒有遵守規則,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之母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也沒有遵守規則。英勇的勞工領袖們打破了規則,幫助其他勞工。感謝上天,梭羅(Thoreau)、麥爾坎X(Malcolm X)、凱撒·查維斯(Cesar Chavez)等人夠魯莽,突破了第四階段的思維。悠遠歷史中的不凡人物是這麼做的。如果要我們的孩子達到相同的境界,就要在教導他們瞭解規則之餘把眼光放遠,不受教室牆上的班規所限。人的一生中有時並無規則可循,更重要的是,有時規則根本就是錯的。
能達到第四階段是件好事,但我們必須更加努力,更上一層樓。
我能體貼別人 不論是對兒童或是成人,第五階段都是很難企及的。能幫助孩子們對周圍的人產生同情心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試著想象一個由第五階段思考者所構成的世界。我們絕對聽不到有人很白痴地在公車上對著手機胡扯個沒完;開車或買電影票時不會有人突然超車或插隊;也不會有鄰居在凌晨2點吵鬧不休,擾人清夢。那樣的世界多麼美好呀!
多年來我一直試圖將這個想法傳達給學生,透過帶領他們認識阿坦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和《殺死一隻知更鳥》,我的努力終於成功了。在小說中,阿坦克斯給他女兒斯各特一個忠告,恰如其分地闡述了第五階段的思維:“你永遠無法真正瞭解一個人,除非你能從對方的角度來看待事物……除非你能進入他的身體,用他的身體行走。”很多學生將這個忠告牢記在心,沒多久,這個想法便開始像滾雪球般越來越大。很快地,我班上的學生差不多每個人都變得非常善解人意,因為有阿坦克斯·芬奇作為他們的嚮導。我發現有句俗語所言不假:仁慈是有感染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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